09.24 “宜賓模式”與宜賓國有工業企業改制

編者按:2018年是改革開放40週年。40年春風化雨,40年啟航騰飛,宜賓經濟社會蓬勃發展、日新月異;人民群眾的生活也發生著巨大變化,獲得滿滿的幸福感、自豪感。即日起,宜賓新聞網推出紀念改革開放40週年系列報道《網眼觀潮·我們這40年》,共同回憶不平凡的40年,今天請看——《[改革開放40年]“宜賓模式”與宜賓工業企業改制》。

“宜宾模式”与宜宾国有工业企业改制

城北新區。(資料圖)

今年是改革開放40週年,20世紀90年代,宜賓地委、行署探索出了一條“抓大、放小,扶優、解困”的企業改革路徑,大膽推進工業企業改革。在1995年國務院召開的專題研討會上,宜賓縣的縣屬企業改制模式,被稱為全國西部縣級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代表的“宜賓模式”。1997年,宜賓市列入“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城市”。由此,宜賓成為改革名市,“宜賓模式”與宜賓工業企業改制實踐在全國推廣。

被 “逼上梁山”的改革

1983年,四川省確定了“經濟幾乎處於同一水平”的宜賓縣和廣漢縣作為全省首批綜合體制改革試點縣(市),但到1991年,宜賓縣“與廣漢縣相比差距較大,僅工農業總產值就拉開了20億元的距離”。

加之當時企業設備陳舊,技術落後,產品升級換代、結構調整難以起步,長期處於“吃不飽、長不大”的狀態,由於這些企業均屬“地方國營”的全民所有制,政府是其產權所有者,政府對企業承擔著無限責任,極大地制約了全縣經濟社會的發展;不僅如此,雖然當時的宜賓縣是一個95萬人口的農業大縣,但財政收入不到3080萬元,工業基礎很差,工農業結構和農業內部的經濟結構比例嚴重失調,致使財政連年短收、赤字增大、難以為繼。

國有企業陷入困境,難以破局;國有資產低效運轉,流失嚴重;縣級經濟捉襟見肘,舉步維艱成為了宜賓縣推行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三大動因”,不改革,對宜賓縣來說,根本沒有出路。

“1990年下半年,(原)縣委書記張明泉、(原)縣長肖健康開始行動,在體改辦主任趙興高幫助下,有了一個初步意見,那就是對縣屬國營企業實行‘改、轉、租、包、賣’。”孫文啟(原中共宜賓地委書記,在任期間領導了宜賓中小工業企業改制工作,是“宜賓模式”主要決策者之一)在口述中講到,“大約在1990年冬的一次地委會上,我講了宜賓縣國營企業改革設想和目的要求以及宜賓縣委、縣政府要求放權的意見。經過地委認真討論,同意在宜賓縣試點和放權的意見。”

“宜宾模式”与宜宾国有工业企业改制

建設中的長虹紅星電子工業園。(資料圖)

“宜賓模式”曲折運行

歷史每前進一步都伴著陣痛。宜賓縣的企業改革並不是一帆風順的,開始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的爭論,觸及了許多新的課題,改革措施與部門的政策發生衝突。地區有些領導、部門對宜賓縣的改革提出了不同的意見,也有人寫信反映到中央,引出了很多對改革的非議,可謂一波三折。

同時,宜賓縣在推行產權改革中與地區財政、稅務、金融、勞動、社保及其主管部門,在權限關係上也形成了矛盾碰撞。

“宜賓縣企業改革大體可以分為四個階段。1991年至1993年,為優勢企業改革階段。本著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對一批優勢企業進行了改組改造。1994年至1995年上半年,為特困企業整改階段。著力把改革的重點放在對特困企業的整改上,使一批特困企業走出困境。1995年下半年至1997年,為規範完善階段,主要對《公司法》出臺以前的改制企業進行規範和完善,並解決改制企業中的一些問題。”1997年底至2000年為宜賓縣產權制度改革的鞏固提高階段。在改革後期,宜賓縣委和縣政府不斷總結完善,圍繞改革目標,深化企業改革,“旗幟不倒,雄風不減,鞏固完善”,繼續推進實現全縣改革的新突破,逐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宜宾模式”与宜宾国有工业企业改制

敘州區成立大會現場。(何川 攝)

因地制宜採取有力改革措施

宜賓縣縣屬工業企業改革起步早、力度大。在新舊體制的撞擊中,面臨著幾個難點、重點問題,主要是:國有資產處置和管理、銀行債權保障、離退休人員養老和富餘職工安置、土地使用權的重新核定和稅收減免等5個問題。宜賓縣一切從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採取妥善有力的措施,較好地解決了這些問題。

“國家轉讓產權”其行為主體是政府。宜賓縣將企業的國有資產有償轉讓給社會法人或職工個人,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政府通過對企業資產的清理、評估、產權界定、轉讓並核銷企業資金包袱、安置超編職工、安排好離退休人員,使企業做到產權清晰、責權明確、脫離政府懷抱,成為市場經濟主體。

宜賓縣把企業的產權制度改革同政治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結合起來,在實施企業產權改革的同時,實行政府機構改革。即一方面取消企業的行政級別,企業改組為有限責任公司,使其成為無主管企業。另一方面,將工業、商業、物資、二輕、醫藥等經濟主管部門一步到位改組為經濟實體,取消行政職能。第三,按照“委下無局,局上無委,委局平行”的模式對縣級經濟主管部門進行適當撤、並,減少行政管理層級,提高行政效率。

宜賓縣把國有資產的有償轉讓與企業的改組改造結合起來,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業。企業理順了內部關係,按新機制運作,逐步走向科學管理。

“產權入手、負債啟動”“抵押入股,負債經營”是宜賓縣縣屬工業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主要形式和亮點。職工購買了國有資產,變為了雙重身份(股東和職工)。針對職工無力購買國有資產,宜賓縣採取了讓職工負債持股的辦法,即讓職工先出資30%,其餘70%實行負債經營,在3年以內用分紅款或其他資金償還,負債期間,按有關規定交納佔用費。這一辦法有效地調動了職工參股、認股的積極性。

幾十年間,彈指一揮間,這場改革體現了當時的一種政治勇氣和敢於擔當,也探索出了宜賓縣作為改革名縣的發展方向,有機遇、有阻力、有挑戰,走出了一條“先行先試,大膽改革”的“封閉式改革”之路。

(本文資料由宜賓縣(現敘州區)黨史研究室提供 記者 喻熹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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