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3 打5塊錢麻將被行拘男子狀告公安機關 廣州公安:撤銷處罰

時間:2018-09-23 09:40 來源:紅星新聞

原標題:男子打5元麻將被行拘,廣州公安:處罰不當,撤銷行政處罰

@紅星新聞9月22日消息,日前,“廣州男子打5元麻將被行拘案”有了新進展。紅星新聞從該案當事人肖先生處瞭解到,9月20日,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下稱“增城分局”)撤銷了對肖先生的行政處罰決定。

此前,紅星新聞刊發相關報道,8月23日晚,廣州市民肖先生和幾個朋友在一家餐館打5元賭注的麻將時,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現場共查獲賭資420元,臺費30元。次日,肖先生和其朋友因賭博行為,被增城分局處以行政拘留5日。

9月7日,肖先生一紙訴狀,將增城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行政處罰。


打5塊錢麻將被行拘男子狀告公安機關 廣州公安:撤銷處罰


9月22日,肖先生的代理律師、北京國舜律師事務所律師林小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增城分局已撤銷此前對肖先生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林小建提供的撤案決定書顯示,增城分局稱,此前的行政處罰決定“事實不清,處罰不恰當”,根據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工作規定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第(一)規定,決定撤銷對肖先生的行政處罰決定。

對增城分局的這一決定,林小建表示“非常正確、值得認可”,當事人肖先生亦說“很滿意”。林小建強調,增城分局“知道錯誤、及時糾正,這正體現了法治的進步”,接下來,當事人和代理律師亦將撤銷此前對增城分局的行政訴訟。

“執法者對裁量權的不謹慎使用,導致類似的‘小賭被拘’案例在各地層出不窮。”林小建表示,希望能夠通過此案,促進各地相關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

紅星新聞記者查閱相關法律規定了解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同時,《公安部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適用的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明確指出,“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廣東禪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鄒佳旺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相關法律條文“以營利為目的”“賭資較大”等表述不夠清晰,因此,對於此類案件需要一個明確的刻度,儘量減少執法者的自由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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