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鄉里鄉親打官司(民間故事)

鄉里鄉親打官司(民間故事)

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鄉里鄉親怎麼打官司喲!這說不清道不明的人情味,讓法律這個尖銳的武器也變得柔軟起來。

小楊村的胡老漢,炒得一手好菜,村子方圓五里,鄰近哪家辦喜事,都得請他去掌大勺。這不,鄰村的張老漢要給孫子辦滿月酒,樂顛顛跑來請他幫忙,胡老漢自然又是滿口應承。

滿月酒熱熱鬧鬧擺了起來,眼看就要完工,胡老漢卻不小心燙傷了腳。主人家很是過意不去,加倍奉送禮品,派人送他回了家。胡老漢一開始沒當回事,在家躺了兩天,後來那腳爛得像根大香腸,痛得受不了,只好到鎮上衛生院去看。一打針一吊藥水,竟花了五百多塊。花了大錢,那腳還不利索,得歇十天半月才能走路。張老漢聽說後,連夜送過來三百塊錢。胡老漢推不掉,只得收下了。

這一天,住在城裡的兒子聽說爹受傷後,特地趕回來探望。說起兒子,胡老漢臉上就有光,兒子胡小民在大學讀法律畢業沒多久,現在在一家律師事務所當律師。方圓幾十個村子,都曉得胡老漢在城裡有個做律師的兒子。

兒子看了爹的傷勢,沉思半晌,問道:“爹,人家請你去炒菜,事先有沒有什麼協定?給不給人報酬呀?”

胡老漢一怔,笑道:“左鄰右舍,都是老熟人了,不來請也得去幫個手,哪會提什麼報酬?不過,像我這樣的,完事後主人家就送幾斤肉,再送個紅包,三十五十的,沒準!”

兒子聽罷,兩眼一亮:“這麼說,你們其實是存在僱傭關係的呀!”

胡老漢張張嘴,聽不懂了。兒子推推眼鏡,慢條斯理地給他分析起來:“主人家來請你炒菜,然後給你紅包,也就是報酬,你們其實是結成了一種口頭協議關係。這麼說吧,他是老闆,你是打工仔。你付出了勞動,得到報酬是完全應該的,而且,你在其中出了意外,你的老闆應該要負責任的呀!你的腳受傷了,主人家應該一包到底的啊!”

胡老漢聽得半懂不懂,不過兒子的意思他明白了,苦笑著搖搖頭:“哎呀,你娘還給我算過命,算出我這個月有傷痛,只怪自己不注意。算了,算了,鄉里鄉親的,何況人家還送了三百塊錢來哩!”

兒子一聽,臉色嚴峻起來:“爹,你們真是糊塗,這咋能說算了就算了呢?這不是幾百塊錢的事,這是個很嚴肅的法律問題。現在是法治社會,什麼事都得運用法律這個武器來解決。你別以為這是小事,扯不上官司,在國外,你不小心沖人家打個噴嚏,這也要扯到法庭上去!哎呀,難怪說農村農民的法律意識還要加強……”

胡老漢聽著兒子滔滔不絕,想不出什麼話來反駁,只是一個勁地說算了。兒子剛做了律師,正是春風得意的時候,只見他神采飛揚說了半天,說到激動處,伸手“啪”地打了個漂亮的響指,起身就往外走,說是要去找胡老漢的老闆,也就是張老漢談這件事。

胡老漢忙伸手喊:“別去!”

兒子回頭說:“爹,這事你別管了,我讓你看看,這幾年的大學學費你可沒有白交!”

到了鄰村張老漢家,張老漢笑呵呵地請胡老漢兒子進屋,端茶倒水,忙個不停。胡小民開門見山,說明了來意。面對又一個幾乎不懂法律的法盲,胡小民又耐心解釋了起來,引經據典,從國內說到國外。

張老漢聽著聽著,臉上的笑容漸漸僵住了,臉色越來越沉。他也跟胡老漢一樣,瞪著眼,聽得半懂不懂的,最後他搖搖手,打斷胡小民的話:“胡律師,你就說該怎麼辦吧!”

胡小民扳著指頭一樣一樣數了起來,說我爹受傷已經自己墊付了五百多塊醫藥費,可看情況還得繼續治療,另外還有誤工費,加起來不能少於兩千塊。

張老漢皺了半天眉頭,苦著臉說:“家裡的錢,早幾日辦酒都花光了,現在真的沒有這麼多錢,寬限幾天吧!”

胡小民點點頭,起身告辭了。過了幾天時間,他再次回家,一問張老漢並沒有送錢來,就又到張老漢家去了一趟。張老漢還是唉聲嘆氣,說實在湊不夠兩千塊。胡小民想了想,啥也不說扭頭就走。

又過了幾天,一張法院開庭通知就送到了張老漢手中。沒辦法,張老漢只得硬著頭皮去應訴。不過還好,雙方倒沒有對簿公堂,而是接受了法院調解:張老漢向胡老漢一次性支付一千五百塊,這事就算了了。

事情是平息了,可胡老漢心裡卻落了疙瘩。兩個村子的田地都是相連的,兩個村子的人難免要碰頭,見了面,胡老漢就感覺好像欠了張老漢啥似的,抬不起頭來。張老漢呢,也是陰著一張臉,眼睛看著別處,誰也不打招呼,就像不認識對方一樣。

一天,胡老漢老兩口吃罷晚飯就上床,沒想到灶裡的火沒熄盡,睡到半夜,這火就燒了起來。胡老漢嚇壞了,跑出門外,張開喉嚨沒命吆喝。鄉親們一聽鬧火災,都紛紛趕來救火。那火越燒越大,兩間灶房眼看是保不住了,慌亂中,掉下來一根燃著的木頭,不巧砸在一個救火的鄉親腿上,當場就燒掉了好大一塊皮,肉也焦了。

大夥忙七手八腳,把人送往醫院,這邊還在繼續救火。還好,經過大夥奮力撲救,只燒了兩間灶房,正房保住了。等火一滅,胡老漢就急匆匆趕去醫院,進了病房一看,不由得一愣,這人竟是鄰村的張老漢。在鎮裡治了一天,看看情況不妙,張老漢又被送到了城裡。

胡小民聽說了,急火火趕到醫院。他悄悄把爹拉到沒人的角落,小聲問他:“爹,到底是啥性質?你詳細跟我說說!”

胡老漢說:“還有啥性質,咱們家著了火,大夥都趕來救火,誰知道掉下木頭砸著你張老伯。哎呀,這回可比我那回嚴重多了,這兩天就花了一千多。”

胡小民鬆了口氣,臉露喜色,說道:“爹,不用怕,這事跟你的不同一個性質。你想,張老伯主動來救火,你們事先並沒有任何約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僱傭關係。張老伯的舉動,屬於見義勇為!也就是說,咱並沒有責任,也沒有義務承擔責任。”

說罷,他大步走進病房,對張老漢說道:“老伯,你為救我們家的火受傷,真是過意不去。可是,在法律上來講,你這種行為是屬於見義勇為。你放心,我可以想辦法,幫你聯繫報社記者,報道你的事蹟,向有關單位申請見義勇為稱號……”

不等他說完,張老漢就苦澀地搖搖頭:“胡律師,什麼見義勇為,那都是假的。說句心底話,看見別人家房子著火了,你不去救,那還是人嗎?我就是這個意思……真的,你別為我操心了,我知道這事責任全不在你們,是我命裡註定,該有這一痛!”說到最後,張老漢眼裡泛著淚光,語氣都有點哽咽了。

胡老漢在門外看到這些,臉上火燒火燒的,走進去囁嚅著說:“張老弟,我、我……”張老漢搖頭說:“胡老哥,別說了,你的心思我知道,咱們也不是認識一兩天了!”

胡老漢羞愧難當,低頭走了出來。兒子跟著出來,拉著爹出了醫院,有點得意地說:“爹,沒事了。你看,這就是法治的好處,任何事情只要用法律一照,是黑是白,一清二楚。”

胡老漢咧著嘴,點了點頭。父子倆回到家,胡老漢顧不上收拾火燒過後的房子,進屋就翻箱倒櫃找起來。兒子在一旁問他找啥,胡老漢只顧埋頭翻,沒理他。

兒子警覺地盯了一陣老爹,大概已料到胡老漢在找啥東西,說道:“爹,你千萬不要感情用事,你要知道,法律是不相信感情的。”

胡老漢在一口箱裡找到前些天賣豬得來的兩千塊錢,數了數,揣到了懷裡。兒子一看急了:“爹,你拿錢幹啥去?”

胡老漢看了一眼兒子,說:“幹啥去?我是老闆,我的工人受了傷,哪能不管?”

兒子一聽直跺腳:“我都說過了,我們在法律上沒有任何責任!我們完全沒有義務去醫治他!”

胡老漢本就對兒子心存不滿,現在見他又是滿口法律不離嘴,鼓了鼓腮,終於忍不住了,手哆嗦著指著兒子,怒氣衝衝地罵道:“法律,法律,我就不信,什麼事都講法律,就不能講點人情?我看你讀了幾年大學,倒把良心讀沒了,這幾年的大學學費,我是白交了!”

說罷,胡老漢揣著錢,頭也不回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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