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30 對於互聯網單雙週你怎麼看?

互聯網企業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就是上單雙週。也就是說一個月至少有兩個週六我們都是要上班的。

其實,每週工作只要超出四十小時,就已經違反了勞動法,可是依然還是有很多企業這麼做。

996,7x12,每週工作時長 100h+,這樣反人類的狀態貌似已不再是什麼新聞了,甚至已經成為科技互聯網公司的標配。

我們到底有多愛自己的工作,難道比陪家人的時間還要寶貴?

當然不是!其實,都是因為企業業績惹的禍!

國家規定每週40小時,是可申請勞動仲裁主張加班費的,可是多少人會願意去仲裁?

試想想,一個打工的,假如為了這點加班費跟老闆槓上了,你覺得他們會留你嗎?

有時候,挺無奈的,打工階層就是弱勢群體!即便道理在你這裡,官司也打贏了,也不見得你贏很多這都是社會弊端啊!可是,這些對於有關部門來說都是視而不見的,因為,企業才是納稅大戶,當然偏袒大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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