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8 領到拖欠玉米款 兩面錦旗謝法官 民權縣法院一次執結12宗執行案

6月17日,民權縣綠洲街道辦事處甘莊村李彥堂、劉宗芝、高孟祥等12位農民,拿著兩面上寫“人民公僕一心為民 辦案神速弘揚正氣”的大紅錦旗,贈送給民權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楊志軍、朱家友,表達感激之情。

原來,2016年3月29日,李彥堂、劉宗芝、高孟祥等12位農民結伴將家裡存放的玉米,賣給河南某水產飼料有限公司。稱重計量後,飼料公司以沒有現金無法結算為由,分別向這12位售糧農民打了欠條,約定等下月資金回籠,憑公司欠條一次性領取所欠玉米款。但令這12位農民失望的是,直到2017年11月,他們也沒有要來玉米款。眼看辛辛苦苦收穫的玉米要“打水漂”,他們一商量,決定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分別將飼料公司及法人李某、高某某夫婦告上民權縣法院。

2017年11月21日,該院就李彥堂、劉宗芝、高孟祥等訴被告河南某水產飼料有限公司、李某、高某某夫婦買賣合同糾紛12宗案件,依法一一進行了審理。在這12宗案件審理過程中,原、被告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即李某、高某某同意於2018年5月1日之前付清李彥堂、劉宗芝、高孟祥等12位售糧農民玉米款5426元、4363元、3219元等共計61025元。協議達成後,民權縣法院依法出具了12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調解書。

可是,到了2018年5月1日約定兌現所欠玉米款的日子,李某、高某某夫婦,再次違犯當初的承諾,以種種理由進行推諉,拒不償還所欠玉米款。無奈之下,李彥堂、劉宗芝、高孟祥等12位售糧農民於5月7日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並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楊志軍、朱家友在向被執行人下達各種法律文書的同時,多次做李某、高某某的思想工作,勸其換位思考,體諒農民兄弟耕作的艱辛,及早兌現諾言。而李某、高某某夫婦卻把執行法官的良苦用心當作“耳旁風”,既不報告財產,也不履行義務,當起了“老賴”。

“農民的利益,再小也是大事!”執行局局長李勇果斷下達命令,6月1日,李某、高某某夫婦拘傳到案,並依法做出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拘留期滿,6月15日拘留期滿,該院再次做出了拘留15天的決定。再次拘留後,李某、高某某夫婦才認識到問題嚴重,感到再不履行義務將要判刑的後果後,通知家人將李彥堂、劉宗芝、高孟祥等12位售糧農民的61025元玉米款,一併送到了執行局。

於是,6月17日,領到拖欠了兩年多玉米款的李彥堂、劉宗芝、高孟祥等12位農民,特意聯名製作了兩面錦旗,送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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