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 今後呼和浩特對不文明行為“零容忍”一律從嚴處罰

今日起,《呼和浩特市城市環境衛生和車輛停放秩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試行)》正式開始實施,其中對破壞城市公共環境衛生的各類不文明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都做出了詳細規定。

今後呼和浩特對不文明行為“零容忍”一律從嚴處罰

為杜絕市區範圍內亂倒汙水、隨地便溺、亂扔菸蒂、寵物排洩物不及時清理等不文明行為,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已將不文明行為管理作為日常工作的一項重點,持續發力整治不文明行為,並常態化保持整治成果。3月8日晚,啟動又一輪夜間整治行動,以“零容忍”的態度,對各類不文明行為進行嚴格管控。

3月8日18時左右,新城區城管執法人員在華僑東巷巡查中,發現一中年男子在公共設施處小便,說服教育後對當事人處以1000元罰款。

21時左右,在賽罕區電力家園附近,一名中年婦女未及時清理寵物糞便,面對執法人員的說服教育,婦女當場承認了錯誤,表示以後遛狗時,一定及時清理寵物糞便,並接受處罰,繳納了50元罰款。

據記者瞭解,3月8日晚,市區兩級城管部門共出動人員1357人、車輛152臺,發現制止隨地便溺、寵物隨地便溺、隨意傾倒汙水等各類不文明違法行為54起,下達《處罰告知書》6份,單日處罰金額12750元。對於拒不接受教育處罰的不文明行為人,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通知所轄社區進行再教育。各級城管部門還將入戶宣傳,下發倡議書,號召市民共同抵制各類不文明行為。

採訪後記:堅決對不文明行為說“不”

從今日起,隨著《呼和浩特市城市環境衛生和車輛停放秩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試行)》的出臺,不文明行為人都將受到處罰,拒不履行處罰規定的,將被記錄個人信用信息。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最生動註腳,也是衡量城市進步程度的標尺。“不文明行為”則是醜陋的道德瘡疤,害己害人,不僅有損個人形象,也讓整個城市蒙羞。有的不文明行為甚至已經嚴重影響了社會秩序,並且危害公共安全。

文明更是一種理念,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為文明“立法”是城市管理的進步,如果從前只是看不慣、看不起,現在已經可以硬氣地說出“不允許”。“重罰之下有自律”,斬斷不文明之手,讓不文明行為付出代價,讓跟風效仿者引以為戒,惟其如此,才能對不文明行為形成人人譴責、人人抵制的社會氛圍。

力除陋習,從我做起。只有全社會共同努力,才能形成對不文明行為不縱容、零容忍的良好氛圍,才能使不文明現象無處藏身、無處遁形。

把“不文明”當回事,堅決對不文明行為說“不”,把不良風氣壓下去,城市文明之花才能獲得更多的營養,更加美麗的綻放。

呼和浩特要嚴處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違法停放行為

3月9日,記者從市交管部門獲悉,根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第8號令,《呼和浩特市城市環境衛生和車輛停放秩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於3月10日起施行,按照《規定》,市交管部門將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違法停放行為進行處罰。

今後呼和浩特對不文明行為“零容忍”一律從嚴處罰

據瞭解,《規定》第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規範停放車輛,不得亂停亂放,隨意停靠,車輛停放應當嚴格按照停車泊位施劃的範圍、方向等標誌標線要求停放。對隨意在各類市政道路、公園遊園、市政設施等未設定機動車停車地點停放的;在各類停車場超出泊位停車,不按車位內指示的朝向、範圍停車;以及其他不按規定停車的情形,除責令立即改正外,可處以50元以上150元以下的罰款。

對於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等非機動車輛隨意停放或擠佔機動車停車位的,除責令其立即改正外,還可處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規定》第十二條還規定,機動車、非機動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在駕駛或乘坐機動車、非機動車時不得隨意拋撒菸蒂、果皮等各類物品。如違反,可對實施者予以警告,責令整改,並處50元的罰款。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呼和浩特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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