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貴州省民宗委在官網公佈《關於下達2018年第二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此次中央資金分配金額,
總計10165萬元。《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有關規定,積極做好資金與項目銜接工作,切實加強資金監督管理,並根據財政部、省財政廳的有關要求,在確保財政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撥付進度,嚴格實行政府採購制和公示公告制,專戶管理、專款專用、轉賬核算,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及時將資金及項目信息錄入“貴州省惠民政策項目資金信息公開平臺”,並將項目安排情況報市(州)彙總。各市(州)於2018年8月20日前將彙總項目安排情況報省民宗委備案。
分配給貧困縣(包括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資金(涉及個人補貼的資金除外),按有關規定,由縣統籌整合安排使用。
發展資金安排情況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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