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男子醉駕撞死四兒童,言稱再撞死兩個也賠的起,他應該承擔什麼樣的具體責任?

會思考的皂角樹


有錢也不是這樣任性的!醉駕撞死了四個人,不但不有所收斂,反而口出狂言:再撞死兩個也賠得起。

這真是視生命為草芥,生命豈能用金錢來衡量?有錢人就可以隨便撞死別人呀?法律豈能兒戲?生命豈能輕視?



對於這種行為,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應以交通肇事罪的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一、對於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的,就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應當從重處罰。

二、故意造成重大事故的,應當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對於肇事者,不僅要追究刑事責任,而且要追究民事賠償責任。嚴厲處罰,以儆效尤。


法重情深


相信每個人聽到這位司機的狂言,都一定會憤怒的罵幾句,這已經不是無知和無法,簡直就是沒有人性,缺乏了人應該有的特性,沒有了人性,那就只有獸性了,與畜生無疑。

憤怒歸憤怒,我們還是理性的分析一下,這位司機的行為,除已經踐踏做人的底線外,已經涉嫌那些違法犯罪行為。

首先,醉酒駕駛,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而造成四人死亡的特大惡性事故,無疑一定會受到刑事追責。

其次,明知醉酒駕駛,又在有多有人們聚集的地方,超速行駛,是否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公安機關應該予以偵查。

第三,對於肇事司機,如此冷漠的對待生命,應該對其在肇事過程中表現,進行進一步的調查。是否存在肇事過程中,對事故後果有放任後果發生的行為。比如,應該採取的措施卻沒有采取,能夠避免事故的發生,司機卻沒有積極的去避免等。畢竟其有,即使再撞死兩個,也賠的起的思想和言論。儘管法律追究的是行為和後果,但有犯罪動機,就有可能導致後果的發生。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但更不應該放過一個壞人。

第四,前段時間曾經有一位司機撞死人後,沒有任何的愧疚之色,相反厚顏無恥的陳,我有全保(全額保險),其無恥嘴臉與這位,“再撞死兩個也賠的起”何等相似。對這種無人性的東西,絕不能姑息養奸,應該對他們肇事過程嚴格偵查,如果真的存在如其言論一樣的齷齪放任行為,一定要嚴肅依法重處。

因為,這些人的行為,不僅突破了做人的底線,而且已經觸犯了法律。絕不能讓他們逍遙法外,逃避應得的懲罰。


無奈且向上


雖說是喝多了,但是對生命的冷漠與無視,應該是骨子裡的,什麼樣的事情能出此狂言,這除了平常的教育與傲慢之外,就是對別人生命,自私自利的及其狹隘的表現,這樣的話泯滅人性,都不像從一個人嘴裡說出來的,不知道什麼樣的家庭教育背景讓其這樣狂妄。

相信經過輿論的發酵監督,相關部門一定會有一個公正的評判,劃清責任,明明白白,另外對這樣危害極大,沒甚悔意的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是應該在法律的框架內以最高量刑從重判處。警示後人

一、交通肇事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差別。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鳳過有聲


肇事司機應該受到怎樣的懲罰?明顯暴露了有錢人的野蠻行徑,氣焰囂張到了如此令人髮指的地步,這是導致社會各界人士仇富的根本原因所在。不嚴懲不足以民憤,生命在他們眼裡如此卑微,這樣的叫囂的確寒了大眾的心,由交通肇事升級為故意殺人,你有錢但生命無價而天價,家屬最高可以要到幾十億元,乃至肇事者全部家當!


蝶戀花24314601



法與罰


先為逝去的孩子哀悼,願天堂沒有車禍,沒有傷害!我不想說這個禽獸司機什麼了,可是對於一個父親來說,遇到這樣的事我絕對會崩潰,在聽到這個混蛋說這樣的話我也肯定會失去理智。或許有的人會說我衝動,但這就是真實的我,一個在普通不過的人。


朱悅琿


一個人喝酒了,用刀子殺人,算故意殺人,開車子殺人算醉駕致人死亡,當然相關部門是根據大量案例和事實制定的法律,我就是建議把動機算進去,如果醉駕的動機就是為了殺人應該按故意殺人量刑。


毛毛雨79151001


現在有錢人把別人的生命看如紅毛。我有錢。把自己的🐶命看座泰山我有錢。有錢人有什麼了不起,好人難做,好人不長命,壞人活萬年,佛爺爺說的好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時辰未到。畜生還知道報恩,中國人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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