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对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教育,进一步强化全体检察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端午节”节前警示教育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县相关实施办法,要求全院干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高检院禁酒令,并遵守检察职业道德、公务用车制度、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带班制度等,强调并提醒大家在节前做好涉案财物、卷宗材料保管和机关安全等工作。
文字:周艳春
预祝大家端午快乐!
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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