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個稅改革,不要只盯5000元起徵點,稅率調整、專項扣除更重要

個稅改革,不要只盯5000元起徵點,稅率調整、專項扣除更重要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杜濤 6月19日,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的第七次大修。

距離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逐步建立綜合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已經過去近5年。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首先是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其次是個稅起徵點提到每月5000元,再次是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最後是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此外,按照財政部部長劉昆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做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優化調整稅率結構,其中之一是以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稅率(3%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為基礎,將按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並優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具體是: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3%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大幅擴大10%稅率的級距,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就此看來,此次個人所得稅的調整並非簡單的修修補補,不只是提高免徵額,而是對個人所得稅的一個全面的修訂與改革。

首先可以預計的是,扣除額的提高,稅率級次的擴大,相比現行稅率的降低,對於現行25%稅率的以下的工薪階層(即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在38500元以下的)的稅負將會有明顯的下降。

此外,此次修訂增加了幾類與納稅人生活休慼相關的支出來扣除,如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大病醫療、房租、房貸利息等等,這些既可以直接降低納稅人的稅負,還可以降低納稅人在此類支出上的負擔,更有利於解決住房問題,形成租房與買房並行的住房制度。

其次,在此次個人所得稅法的修訂中,四項小綜合與增加專項扣除,相比之前的個人所得稅提高扣除額來說,更加符合改革方向。可以說此次的修訂是對未來要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在此次個人所得稅的調整中,雖然個人扣除額的提高僅僅從3500元提高了5000元,但是此次個稅法修訂是一個全面的調整,所以負擔的下降不只是起徵點的提高,稅率級距的擴大以及應稅額所對應稅率下降,也是一個直接的降低稅負的體現。

個人所得稅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調節收入分配。此次相應調整的是超額累進稅率25%以及以下的收入,對其以上的三擋稅率並未調整。國家統計局公佈的2017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是131700元,所以此次改革意在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稅負,對於高收入群體,依然保持著相對較高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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