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征點上調,軍人的工資到手多了嗎?

個稅起徵點上調,軍人的工資到手多了嗎?

近日,關於個稅起徵點上調的新聞大家已經知曉,這簡直是人人期盼的一件好事:個人所得稅修正案草案公佈,個稅起徵點由原來的3500元提高到5000元,與此同時,獎勞務報酬等三項勞務類收入納入綜合徵收範圍。

對於提升到5000元這件事,是綜合考慮到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的,是有一定的前瞻性的。畢竟,現在我國綜合國力不斷提升,人民收入不斷增長,原有的個稅點有點低,已經不符合我國現有國情。

大家可能會問這與軍人有什麼關係?那我就想說,這不止是軍人,而是所有工作的人都息息相關的事。畢竟只要你工作,有工資,就是需要納稅的(不夠起徵點的忽略我的話)。

我國個稅法明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規定“中國公民,即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個人,其中也包括華僑和港、澳、臺同胞”。軍人同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自然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另外,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曾專門下發了《關於軍隊幹部工資薪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 (財稅字[1996] 14號)文件,對軍人依法納稅作出了規定,“對軍隊幹部工資薪金所得徵稅的費用扣除標準,按稅法統一規定執行,即每月扣除800元。”

根據九六年規範軍官交納個稅的規定,軍人與地方工作人員,個人所得稅免徵額同為800元。值得提醒的是,軍人薪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項目,主要是指基本工資部分,具體來說包含:職務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基礎工資+軍齡工資。

但是大家知道,這已經是很多年以前的規範了,現在的國情變化這麼快,怎麼能按照舊有的規範一直來那,我們也需要與時俱進。

那麼“個人免徵額從3500元提高到5000元,對於軍人影響大嗎?到手的工資會不會增漲?”

另外要考慮到父母養老、房租房貸、子女教育等納入到專項費用扣除上,這樣才能更好為人民服務。

所以,希望大家抱著一顆積極的心,等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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