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人才爭奪戰引發“新高考移民”擔憂 專家:須進一步推進高考錄取制度改革

“完了,我剛落戶到西安,又想換天津了”畢業後在北京工作兩年多的羅拉(化名)有些激動。作為北漂人群,天津剛出的人才新政吸引力無疑是很大的。

5月16日,天津市在第二屆世界智能大會上發佈“海河英才”行動計劃,大幅降低人才落戶門檻。

根據“海河英才”行動計劃,天津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不用繳納社保、不用居住證,本科生只要不超過40歲、碩士研究生不超過45週歲,就可以直接在天津落戶,博士研究生落戶則不受年齡限制。

在持續了一年的全國人才爭奪戰中,天津是最新入局者。統計數據顯示,新政推出不到一天,已經有30萬人登錄並下載“天津公安”APP辦理落戶申請。這讓天津頓時成為了公眾關注的焦點。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接受界面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天津的城市地位在於其作為直轄市,本身政治地位高,作為最優秀的城市之一,天津潛在的落戶需求會很大。

作為我國四大直轄市之一,天津戶口含金量不言而喻。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單從教育資源對比,天津就具有巨大的優勢。

界面新聞記者接觸的一些有意向落戶天津的人士坦言“以後孩子參加天津高考也會佔有優勢。”

公開資料顯示,2017年天津的高考報名人數只有5.7萬,而本市所屬高校招生人數超過12萬,本科一批院校在天津錄取率高達25%,同年北京大學在天津共錄取73人。而高考大省山東省在2017年沒有一本、二本、三本之分,統一合併為本科批次,山東高考本科錄取率為10.60%,其中985院校的錄取率為1.47%。相比其他地區的錄取率和名校招生人數,天津在高考方面的優勢有著巨大的魅力。

不可否認,許多人的落戶選擇,當地的教育資源優勢成為重要的因素。在這波搶人大潮中,落戶門檻一降再降,全國多地的戶籍人口出現“井噴”似的增長。看似數據飆升,但也出現了戶口遷入而人才未入的尷尬現象,不少人質疑人才爭奪是否會催生“新高考移民”?

天津市招生考試院一工作人員接受界面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要在天津市參加普通高考的藍印戶口考生,應該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高一當年10月1號以前取得藍印戶口;二是要有天津市普通高中三年學籍。

該工作人員認為隨著人才新政的實施,未來生源肯定要增加。“但是說井噴式的增加,我想倒未必。因為天津市的初中和高中的優勢不是那麼大。主要是是上大學的優勢比較大,人少計劃多。”

“具體生源要增加多少現在說不好。”上述工作人員坦言,“我昨天去市公安局看了看,落戶的人很多,但是也不像人們說的那麼誇張。現在諮詢辦理落戶的人很多都是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他們應該還沒有子女。40歲落戶的人子女也就是(在讀)小學或者高年級,具體他們的孩子什麼時候隨遷過來還不好說。”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則質疑 :“天津降低落戶門檻,能堅持多久呢?一旦符合條件的高考人數增加,落戶門檻馬上也會提高,高考門檻相應地也會提高。這是高考錄取制度不改革必然面臨的困境。”

為防止戶口空掛的現象,5月18日下午,天津為其最火新政“補漏”:要求無房、無就業單位的落戶,必須先到人才中心進行調檔之後,再到公安部門的人口管理中心進行辦理落戶。

據天津日報21日報道,天津市人社局在回應無房無工作單位人員來津落戶,為何需要提交個人檔案時表示,此輪人才落戶新政,目的在於支持有意來津真正參與我市各項事業發展、願意在津腳踏實地創新創業的人員,而不是借落戶之機,單純掛靠戶籍,或為子女獲得參加高考資格、買房炒房的各類其他人員。要合理界定引進的是否是我市真正所需的人員,確保杜絕“戶口空掛”“暗度陳倉”等現象的發生,必須嚴格實行落檔才能落戶的規定。

與之類似的是,為了防止加劇高考移民,西安市在不斷升級人才政策的同時,發佈了一則通知,規定2017年11月21日以後的新落戶人口,須回原戶籍所在地參加2018年高考;2018年新落戶陝西戶籍考生申請在陝報名參加高考者,須滿足報考者本人高中學籍、常住戶籍在陝滿3年的條件。

眾所周知,歷年來山東、河南、湖北等地考生眾多、考試係數難度大、錄取率又低,所以往年陝西、甘肅也成為高考移民的重災區。2006年左右,陝西省曾出現大面積的高考移民潮,河南、山東的移民考生多在銅川、渭南報名考試。後經過戶籍限制,近年來移民考生大批量減少。

事實上,我國在開放異地高考過程中,有的原來對戶籍和學籍年限要求不高的省份,如只要求學籍一年,戶籍一年,已經出現了明顯的高考移民問題,這些省份也在本地戶籍居民的強烈反對聲中,已經提高了高考報名門檻。

而目前全國各地“搶人”正酣。在這場沒有硝煙的人才爭奪大戰中,各城市的“落戶”門檻一降再降,甚至沒有“門檻”。城市吸附力空前增大,“新高考移民”將成為一個繞不開的難題。

“提高高考報名門檻,會給引進人才的子女求學帶來一定的障礙,從而從根本上影響人才的自由流動。”熊丙奇表示,“要進一步降低高考門檻,剝離戶籍附加的高考利益,單靠一省的努力難以實現,必須進一步推進高考錄取制度改革。”

熊丙奇進一步指出,具體而言,我國高校可分為三類進行招生改革。第一類是高水平大學,這類大學應該實行基於全國統一考試的高校完全自主招生,考生可在全國各地自由報名參加統一考試,高校自主根據統一測試成績提出申請成績要求,達到申請要求者可自由申請若干所大學,大學獨立進行錄取。這樣一來,這類大學的高考招生實行自主招生,學生高考則是自由高考。目前,我國各地的高考錄取率(包括高職高專院校的錄取率)已經接近均衡,但重點大學錄取率差異還比較大。這類大學不分省市自主招生,既落實學校自主權,又可實現高考更大程度的公平。第二類是地方本科院校,這類院校可按以前的錄取方式錄取,由於地方本科院校大多由地方政府和本地社會力量舉辦,因此可把更多招生名額給本省考生;第三類是高職高專院校,這類院校的招生,可實行註冊入學、申請入學,只要高中畢業(或有高中同等學力)均可申請,不受戶籍限制,這類院校的招生名額佔普通高考招生的一半左右,近年來已經面臨生源危機,完全可以開放,如果能實行註冊入學、申請入學,可讓將近一半高考錄取名額,完全不受戶籍限制招生。

他認為,如果事關每個人才切身利益的子女中高考升學問題不能得到妥善解決,這就會成為引進人才的攔路虎。促進人才有序流動,只在目前高考錄取框架下有限開放異地高考是不夠的,需要基於人才流動,在全國層面推進高考錄取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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