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宣城二中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2018年宣城二中自主招生指標控制在60人以內,佔宣城二中招生指標。

二、招生對象為2018年宣州區應屆初中畢業生,且初中階段學習三年。

三、自主招收的學生綜合素質五個方面評價結果須達到5C等級以上。

四、自主招收的學生必須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成績不得低於宣州區普高錄取最低控制線。

五、必須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六、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原則,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報名參加自主招生。考生須簽署《承諾書》,宣城二中籤署明確意見(見附件1)。

七、宣城二中安排的綜合素質測試須在中考後進行。

八、中考成績公佈後,宣城二中將自主招生擬錄取名單(見附件2)張榜公佈一週無異議後,於7月12日前連同《承諾書》一併報送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核准。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核准後,安排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正式錄取。宣城二中負責發放由市教體局統一製作並加蓋“宣城市普通高中錄取專用章”的錄取通知書,其他普通高中不再錄取。

九、不得借自主招生之名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