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不善想結業、領取營業執照未開業……聽說註銷很麻煩?其實,只要企業符合一定條件,就可以申請簡易註銷。
自2017年3月1日起,四川省全面實行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申請簡易註銷只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向社會發布公告滿45天,符合條件的3天就能完成註銷,節省登報費用。
【這類企業可以辦理簡易註銷】
領取營業執照後未開展經營活動(簡稱未開業)的;
申請註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簡稱無債權債務)的有限責任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可以自主選擇辦理一般註銷或簡易註銷。
【這些情形不能申請簡易註銷】
涉及國家規定實施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
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產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調查或採取行政強制、司法協助、被予以行政處罰等情形的;
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註銷登記的;
曾被終止簡易註銷程序的;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註銷登記前需經批准的;
不適用企業簡易註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存在上述情形之一,不適用簡易註銷。
【在哪發佈簡易註銷公告?】
進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的“簡易註銷公告”專欄發佈簡易註銷公告,公告期45天。公告期內,公眾、政府部門均可提出異議。
公告期滿後30日內,企業可向登記機關提出簡易註銷申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登記機關當場受理並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簡易註銷的決定。
【可以撤銷簡易註銷公告嗎?】
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三部門明確,企業發佈簡易註銷公告期滿次日起30日內,可以撤銷簡易註銷公告。
【申請簡易註銷前先清稅】
企業向社會發布簡易註銷公告前,應先向稅務機關結清稅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等涉稅事項。
如果確實忘了辦,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三部門也明確,發佈簡易註銷公告後,企業發現仍有未結清稅款等事項的,只要在公告期滿前,都允許到稅務部門及時辦結清稅手續,稅務部門不會提出異議。
【簡易註銷材料不規範會被拒嗎?】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信息填報界面有簡易註銷承諾書下載模塊和詳細說明,方便企業下載填寫。承諾書文字、形式填寫不規範的,企業可以重新補正,再由工商部門受理簡易註銷申請。
但是,如果公示的承諾書中全體投資人簽字(蓋章)不齊全、存在錯誤或提交的承諾書與公示的承諾書不一致,工商部門不會受理簡易註銷申請。
【簡易註銷被拒怎麼辦?】
企業只能申請一次簡易註銷,如果不能順利辦理簡易註銷,仍可按一般的註銷流程申請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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