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女子為救重傷丈夫販毒45公斤 寫下7本日記留給孩子贖罪

女子為救重傷丈夫販毒45公斤 寫下7本日記留給孩子贖罪

近日,女毒販朱某被押出鎮江市看守所,赴監獄服刑。此時,距離她因涉嫌販賣、運輸毒品罪進入看守所已經整整三年零六個月。“從一開始的抗拒,到逐步認罪悔罪,到一審判決死刑後的絕望,再到慢慢樹立起信心,以自己的悔過教育他人,最後終審改判,我們一直用心在教育感化著她。”鎮江市看守所副所長陳文霞這樣說道,不僅如此,朱某自己寫下的7本日記、3萬多字也記錄著她救贖的心路歷程。

45公斤冰毒

“刷新”我市最高紀錄

2014年12月9日,30歲的朱某被丹陽警方以涉嫌販賣、運輸毒品罪刑事拘留,送入鎮江市看守所。看守所民警告訴記者,朱某販毒45公斤,數量如此巨大,原以為她是個鋌而走險的危險人物,可沒想到,一眼看上去朱某就是一名普通的家庭婦女,對自己所犯罪行的嚴重性也認識不足。

剛進看守所時,朱某感覺自己十分冤枉,並認為命不好,販毒也是身不由己,對管教十分抗拒。在朱某的第一篇日記中,她寫道:“我的心情十分壓抑,揹負著沉重的思想包袱,不知今後怎麼辦,丈夫的救命錢哪裡來?4個孩子孤苦伶仃怎麼辦?我要崩潰了。”

據瞭解,朱某隻有小學四年級的文化程度,法律知識更是一片空白,要做好她在羈押期間的管教工作,看守所的女民警著實費了一番心思,不僅全面掌握她的情況,而且還針對性地制定管教方案,促使她知罪悔罪。

朱某自知身犯重罪,情緒十分低落,平時不願意和管教民警交流,為了讓她接受正面引導,民警想出了讓她自己寫日記的辦法,朱某對此欣然接受,而且日記一寫就寫了三年半。

家庭變故

鋌而走險瘋狂販毒

1984年,朱某出生於廣東省揭陽市惠來縣,由於家庭貧困,讀到小學四年級就輟學了。2004年,她嫁給了本村一男子,夫妻倆在村裡經營一家小型網吧,雖然收入不高,但生活過得平淡而充實。

2007年,朱某的第一個孩子出生,給這個家庭帶來了歡樂和笑聲,此後夫妻倆又生育了3個孩子,但生活卻接連給小夫妻帶來不小的打擊,最先是朱某的婆婆腦溢血,導致半身不遂,並於2008年去世。2011年,朱某的公公又患上癌症。2014年5月,夫妻倆的小網吧因不符合營業條件,被當地有關部門責令關閉,家中一下子斷了經濟來源。

最讓朱某崩潰的是,2014年7月21日,丈夫遭遇車禍,顱內出血嚴重,處於昏迷狀態,生命垂危。朱某告訴記者,她10歲時就認識了丈夫,算是兩小無猜,當醫生給她發下病危通知書時,她感覺真是到了世界末日。

丈夫出車禍時,朱某家中只有2000元現金,此前為了給公公治病,家中已經負債累累。朱某跪著求醫生,先搶救丈夫,她會拼命籌錢,可朱某也不知道怎麼籌錢。正在朱某走投無路時,她想起村裡有一個出手大方的賭徒陳某,然而朱某並不清楚,陳某所有的錢全部來自販毒,自此,朱某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販毒4次

終落法網面臨極刑

陳某見朱某來向她借錢,當即表示同意,但稱需要朱某幫忙送貨,當得知是要運送冰毒時,朱某害怕了,但一想到昏迷在醫院的丈夫和4個未成年的孩子,朱某心一橫,最終決定鋌而走險。

據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定,2014年9月至12月,朱某與他人先後4次將45公斤冰毒從廣東省惠來縣運送至江蘇省丹陽市、浙江省杭州市,交給陳某,陳某再分別販賣給他人,然而朱某的犯罪行為很快被警方掌握,朱某及陳某等人最終被抓獲。

朱某因販賣、運輸毒品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陳某則另案處理。令人費解的是,販毒45公斤的朱某,僅獲利8.7萬元,這些錢除了用於丈夫治療及4個孩子的生活開支外,朱某被抓時已沒有剩餘。

朱某自認為她是為了家庭而犯罪,因此“罪有可原”,對於一審所判的死刑感到委屈。為了讓朱某認識到毒品對社會的危害,民警有意安排部分吸毒人員與朱某共同關押,幾名女吸毒人員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講述毒品的危害,讓朱某認識到自己的罪行。

由於朱某家庭貧困,民警還為她免費提供了各種生活必需品,朱某也慢慢向民警敞開心扉。在朱某的日記中她寫道:“管教民警的教育,讓我感到慚愧,因為我的愚昧,給社會造成巨大危害,也毀了自己和家庭。”

7本日記

留給孩子為了贖罪

得知自己即將被處以極刑,朱某心灰意冷,想到病床上的丈夫和4個孩子,她常常以淚洗面,夜晚更是睡不著。在她最痛苦無助的時候,管教民警始終給予她最大的關懷。

看守所民警多次與她談心交流,並安排心理諮詢師開展專項心理疏導5次。在朱某的日記中,可以看到,她對自己的罪行有了深刻的認識。“販毒是極其惡劣的犯罪行為,無論什麼原因,都難以饒恕,我應坦然接受,但對老公和4個小孩,我又萬分不捨……如今,當我得知年僅10歲的大女兒既要照顧生病的父親,還要承擔起所有家務時,我愧疚心痛得無法呼吸……”

在等候二審宣判來臨前,朱某反覆請求民警,如果二審還是死刑,等她死後,一定請民警把她所寫的這7本日記轉交給她的孩子。她說:“要讓孩子們知道媽媽是為什麼走上犯罪道路的,也要讓孩子們知道媽媽是多麼愛他們,希望孩子們通過日記,把媽媽當成一個生動的反面教材,教育他們千萬要遵紀守法,不要因為無知走上犯罪道路。”

聽到朱某這樣的囑託,民警倍感沉重。2017年8月,上訴材料已經遞上去半年多了,還沒有結果,當時快到朱某生日了,為了感化朱某,看守所民警決定為她過一個生日會。民警為她買來了生日蛋糕、生日禮物,送上生日祝福……

朱某在日記中寫道:“感動的淚水止不住地流出來,我的心是溫暖的,從小到大,我沒有過過一個生日,沒有想到在看守所裡,我這特殊身份的人,反而過了這樣一個特殊的生日,管教們給我帶來勝似親人的溫暖,我還有什麼理由不振作起來。”

歷時3年多

二審改判終獲得免死牌

過完生日,朱某的情緒有了很大改觀,對自己的罪行認識也更深了,她還寫了一份長長的悔過書,並給全所在押人員現身說法。去年8月22日,根據法院的要求,看守所為朱某出具了《羈押期間表現情況》的書面說明:能夠積極認罪、悔罪,改造態度積極,向法院提交了悔罪書,綜合表現良好。

2018年4月,朱某收到了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得知她已獲得改判——對她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她喜極而泣,這是她三年多一直渴望卻又不敢奢望的結果。

法院因何改判?記者瞭解到,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朱某與丈夫育有4名子女,其丈夫因交通事故致身體癱瘓、認知障礙失語,住院治療,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毒品犯罪的死刑適用,數量是基礎,情節更重要。”法院認為,朱某所涉毒品雖然數量巨大,但鑑於其並非毒梟或職業毒販,也並非涉毒人員亦無前科劣跡,歸案後能夠認罪悔罪,綜合考慮其犯罪動因、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情節,朱某不屬於罪行極其嚴重,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收到終審判決,朱某哭了很長時間。在即將離開熟悉的看守所,赴監獄服刑前,朱某面對管教民警心中不捨。她向民警表示,一定會積極在監獄裡改造,爭取減刑,早日回家,成為一個靠雙手自食其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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