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疫情防控期间,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将通过这些方式接待群众来访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及区委有关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即日起,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做好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集宁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邮政编码:012000。

►登录网络。请登录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2月3日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服务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回复群众诉求,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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