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呼和浩特市建立市場監管人員“駐場值守”制度

為在特殊時期進一步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的職責作用,落實好疫情防控有關職責任務,確保我市食品市場價格平穩、秩序穩定,經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自2020年1月31日起,在我市重點農產品集貿市場、大型超市建立市場監管人員“駐場值守”制度。

該項制度作為一項延續性措施,疫情防控期間將在重點農產品集貿市場、大型超市實行市場監管人員“駐場值守”。每個派駐市場(超市)至少要派駐2名工作人員值守。“駐場值守”人員要履行好三項職責:

一是監測場內各類食品銷售價格水平,發現價格異常波動的,要及時向所屬市場監管局報告。

二是督促市場主辦單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做好申訴舉報事項的調查處置工作,對涉嫌違法的申訴舉報事項要進行立案查處,切實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管前沿 “主力軍”作用。

市場監管 “駐場值守”人員將著制服或統一佩戴明顯標誌上崗,其中的共產黨員佩戴黨徽上崗,進一步亮明共產黨員身份,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和示範帶動作用,以良好地社會形象穩定市場秩序、安民眾之心。

按照各旗縣區、開發區市場監管部門制定的派駐計劃,271名市場監督管理人員將深入18個大中型農產品集貿市場和142家大中型超市進行“駐場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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