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坑兄弟的老賴,欠款最終“子債父償”

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近日執行完畢一起“子債父償”的民間借貸案,被執行人的父親陳某新主動向申請執行人履行欠款50萬元,為被執行人陳某軍摘掉老賴的帽子。

2015年被執行人陳某軍以做生意週轉為名,向申請執行人梁某借款27萬元,為能快速借款,陳某軍不惜以偽造簽名的形式,讓人冒簽了其弟陳某的簽名,一同將兩人共同共有的房屋抵押給了梁某。後經柳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兩人共同償還梁某27萬及相應利息和本案相關訴訟費。陳某軍其弟後續通過再審程序,不用付連帶責任。

在執行過程中,經本院瞭解到被執行人陳某軍名下位於柳州市白沙路某小區商品房內居住著其弟陳某一家三口人,以及陳某軍的妻子,清空騰房工作有相當大難度。法院執行幹警轉換執行思路,瞭解到被執行人陳某軍的父親相當疼愛其兩個兒子,主動找到其父陳某新,出示本案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告知陳某新其子現在如不履行,法院將依法拍賣陳某軍房屋,並且陳某新還將一直揹負“老賴”的頭銜,陳某新經過一番思考,在法院主持調解下,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了本金及利息50萬元,就此,本案順利執行完畢。

(陳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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