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 永清环保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受损投资者可预登记索赔

1月20日晚间,永清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进行立案调查。

此前公司曾收到证监局警示函

2019年7月1日,永清环保晚间公告, 经湖南证监局调查,永清环保控股股东永清集团在2018年4月至5月期间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99亿元,直至2018年12月,永清集团才清偿资金占用本息。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永清环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实控人获刑公司“秘而不宣”

裁判文书网显示,刘正军因2013年至2016年期间,用永清集团资金送给时任湖南省政府办副主任王华平人民币155万、港币20万元、美元1万元,以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20万。根据判决书显示,刘正军应于2019年7月3日刑满释放。而此期间公司“秘而不宣”,直至有关媒体曝光,才被公之于众。

以上两个事件是否与本次立案调查有关,目前还尚未可知。

受损投资者可预登记索赔: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同花顺维权平台专业维权律师认为:

在2020年1月20日前买入永清环保股票,并且在2020年1月20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或在2019年7月1日前买入永清环保股票,并且在2020年7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都可预登记索赔

维权小贴士: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永清环保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受损投资者可预登记索赔

索赔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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