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實在沒錢還,但得工作來還錢,得出差,如何解除法院限制令?

再活一次20170918


限制高消費是人民法院對未按照執行通知書的要求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的被執行人所採取的限制其高消費和非生活消費的措施。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時,禁止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禁止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禁止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解除法院的限制消費令的方法主要有三種。第一種最簡單,那就是儘快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將錢交到法院,執行法官在收到你的執行款後會依法解除對你的限制消費措施。第二種,你可以去找申請執行人,表明自己想還款的決心,然後說明自己面臨的困難,爭取和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然後要求申請執行人向法院書面申請撤銷對你的限制高消費,法院經過審查,可以解除對你的限制高消費措施。第三種,你可以向法院提供執行擔保,包括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經法院審查同意後,也可以提前解除對你的限制高消費措施。

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建議你考慮第二種或第三種方式。最後,希望你能早日恢復正常的生活。


榨汁小二郎


我是法律解憂君,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解憂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辦理案件,也一直在參與執行。對於你的問題,我想我是很有發言權的。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在執行階段,一般情況下,未履行完生效法律文書中的給付義務,法院是不可能解除你的限制消費令的。要想解除限制消費令或者暫時解除限制消費令也不是沒有辦法,接下來我會根據辦案經驗及司法實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為你釋疑支招。


首先,在執行階段,為了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懲戒,在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發出後,被執行人依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且執行局查無財產後,法院會對其發送限制消費令,並且通過執行系統對外發送指令,對你的出行消費等等進行一系列的限制,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黑名單,這個時候就會很痛苦了,因為啥啥幹不了,只要身份信息一出來,顯示的就是失信人,即便你想還錢,但是一旦被刻上烙印,就很難洗掉。如題限消令就對你的生產生活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迫使你儘可能的履行生效義務。


其次,現實中有很多人真的急需法院撤銷這個限制消費令或者暫時撤銷,因為往往有這個東西的存在,自己即便真的想東山再起,都不太可能。但是真的這個消費令一輩子就跟著自己了嗎,答案是否定的。什麼時候能撤銷這個限制消費令呢,一就是提供擔保,有些人往往在某一個時間段真的語言這個東西遠離自己才能做成,這個時候你可以向法院申請擔保或者讓別人替你擔保,擔保的意思就是說你有還款意願,但是現在還不了,你需要吃解除你的限制消費令後,昨晚某件事才能有能力償還,如果那時還是不能還,就用擔保財產給付。二就是與申請人協商,對你的限制消費令的解除達成一致,然後由你向法院申請解除,法院經過申請人的同意後,是可以完全解除或者暫時解除的。三就是與申請人達成還款計劃,執行事項分期償還,達成調解協議,法院備案後,即可解除。四就是履行全部義務,或者履行部分義務且經過申請人同意,限制消費令可解。

最後,我想說的是,上述方法雖然有法可依,但是現實中除非你履行完全部債務或者提供的擔保足以償還欠款,限制消費令可以完全解除外,其他的手段一般申請人和法院執行局都不會同意,也就是說限制消費令一旦做出,要想解除難如上青天。奉勸各位被執行人一句,千萬不要上黑名單,那種啥啥都被限制的痛苦只有親身經歷才知道誠信多麼重要。

我是法律解憂君,歡迎大家評論留言互動。有問題可以直接提問,我會一一回復,點點關注點點贊,謝謝大家,大家生活愉快。


法律解憂君


這種情況下,給你建議還錢、找別人想辦法幫忙還錢的,都是瞎扯。

已經到了這個地步的人,肯定所有的來錢渠道都已經堵死了,但是,既然已經找到工作了,求活路,那麼辦法還是有的。

限制高消費的最大麻煩是不能乘坐高鐵和動車普通以上等級。現在高鐵很快,如能解決這個問題,是否車坐飛機影響不大。那麼辦法來了:

使用護照

這個辦法可以買到高鐵票,——如果你正好有的話。

如果黑名單中的你沒有護照,目前可能有的地方可以申請有的地方不允許申請。

乘坐慢車或動車二等以下座

沒辦法了,用時間來換吧,為了出坑,低等坐動車、駕車、慢速列車總有一款適合你。

最後一種辦法“預支工資”

這種可能實現的可能性小,如果是一個工作上特有能力的人,與老闆簽訂“賣身契”吧,承諾一個後幾年的工作時間或者業績保證,以此獲得“能夠還清債務的預支工資”。

為了脫坑,把自己出讓幾年如果能搞定,也是值得的。


檀紙間


本人曾在法院執行局一線辦案,現在為大家解答下這個問題。

可以在每次出差前向法院申請臨時解除黑名單限制。

對於生產所需的出差,需要乘坐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的,一般可以向法院遞交申請,申請臨時解除黑名單限制。但是這麼做的前提是處於正常積極償還債務的狀態中,否則不僅法院不會通過,還有可能因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被採取司法強制措施。


法律小專家陳小彬


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俗稱老賴。限銷令是針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我一直沒有搞明白,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是根據什麼標準或者法律判斷的,現在真實情況基本都是依據債權人的態度,判決書或調解書進入執行階段後債權人只要申請了債務人就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執行限消令,債務人連生存都是問題了,法院非要說他有履行能力根據什麼,反過來你法院既然認定他有履行能力,按現在的形勢和手段是完全可以進行強制執行的,如果你法院說無法強制執行是不是也說明執行的法律依據不足造成的,那麼現在就是兩種情況:一種是債務人根本不具備履行能力而法院在拿不出證明債務人具有履行能力的依據的情況下,就將債務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執行限消令;一種是對懷疑是債務人的資產而又拿不出法律支持的依據,也將債務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執行限消令。這兩種不管哪種,法院是不是在缺乏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利用被執行人的弱勢地位而胡亂執行的,那法院不成了知法犯法了嗎?當然如果能拿出法律認可的債務人財產依據,而債務人抗拒或不配合執行的,我覺得納入名單實行限消令甚至拘留措施等都是合理的,但想想現在在這種高壓下,還有多少有法律認可的財產不能執行的呢(當然多家查封的應該不能算是債務人的責任了),有哪位大神能幫忙解釋一下?


恆與道企業策劃


你好,當今社會和你一樣的人太多了,有錢沒人願意頂著“老賴”的帽子。但迴歸現實,想要解除限高令,幾乎是行不通的,一是債權人既然選擇了起訴你,代表失去了協商的基礎,他不會同意給你解除限高令。二是法院不會給你解除,即便是你提交再多的申請。

解除限高令的辦法目前只有申請人撤銷對你的限高。再就是還款。


俗世life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被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因生活或者經營必需而進行本規定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

他如果確實因工作需要,可以向法院提申請,提供必需公司的證明等,承諾乘坐飛機、高鐵的費用是公司所承擔的差旅費。

另外,可以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商讓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撤回限制高消費令。


蘇州律師從振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相信多數債務人是有還款意願的,僅有少數人屬於惡意欠錢不還,對於這部分人採取更多的措施也不為過,但現在的情況是無論那種情況都有可能成為失信人,財富集累需要時間和機會,還錢更需要時間和機會,因為債務人一旦出現欠錢不還,整個資源都會被破壞,比無債務的人難度會增加N倍,所以應該給予債務人更多時間去處理債務,雖然時間長了點,但債務雙方可能會損失更小,對執行而言,加大了執行難度,需要提高執行技巧和甄別能力,限高和失信對善意債務人,無疑會產生負面影響,增加了還款難度,區別對待不失為一個解決辦法。


走進非洲創業


蘇州離婚律師夏曉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被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因生活或者經營必需而進行本規定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

他如果確實因工作需要,可以向法院提申請,提供必需公司的證明等,承諾乘坐飛機、高鐵的費用是公司所承擔的差旅費。

另外,可以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商讓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撤回限制高消費令。

創建於2019.8.24舉報|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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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松攝影師


竊以為,對於那些借錢以吃喝嫖賭吸而失信的人員,法院應該加大懲處力度。

而對於因為創業失敗的,曾經為國家稅收做過貢獻的,也曾經帶動就業的,且沒有轉移財產,已經身無分文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真的應該網開一面,讓他們衝拾信心,東山再起。

因為這些人中絕大部分都是要面子的人,給他們網開一面,既是對他們家庭的負責,也是對債權人的負責。把他們往死裡逼,會形成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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