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 大竹5人被查,其中一校長收15000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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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縣紀委監委通報

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案例

大竹5人被查,其中一校长收15000现金

一、楊家中學原校長羅恆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

2018年“五一”節前,大竹縣楊家中學原校長羅恆違反廉潔紀律,收受該校膳食中心、小賣部承包商張某所送現金1.5萬元,用於組織該校部分行政人員遊玩及發放“活動費”等。羅恆還存在其他違紀違規問題。2019年9月,羅恆受到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二、縣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徐博彬,財務負責人肖雲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7年10月、2018年4月,大竹縣殘聯違規發放汛期值班費29280元和信訪維穩值班費12240元,大竹縣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徐博彬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財務負責人肖雲對此負有直接責任。徐博彬、肖雲還存在其他違紀違規問題。2019年12月,徐博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肖雲受到警告處分。

三、清河鎮龍洞壩村黨支部原書記徐學文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4年,清河鎮龍洞壩村在收取各組公路籌資款工作中,違規向6個村民小組組長髮放籌資款獎金共計8655元,清河鎮龍洞壩村黨支部原書記徐學文對此負有直接責任。徐學文還存在其他違紀違規問題。2019年12月,徐學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月華鎮天星村委會主任吳萬清違規操辦宴席並收受禮金問題。

2019年9月,月華鎮天星村委會主任吳萬清在月華鎮飛祥酒樓為其妻子操辦50歲生日宴,設宴12桌。月華鎮天星村部分村組幹部、群眾及貧困戶參加,禮簿記載收受禮金5300元,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2月,吳萬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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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廉潔大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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