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清水:光伏扶貧 貧困村戶穩定增收的“閃光點”

清水:光伏扶貧 貧困村戶穩定增收的“閃光點”

清水縣於2014年被省發改委、省扶貧辦列為全省首批光伏扶貧試點縣,搶抓住國家能源局定點扶貧機遇,主動作為,乘勢而上,積極推進光伏扶貧,走過了從“先行試點”“積極推廣”到“全面實施”的三個階段。累計投資6.4億元,建成光伏扶貧電站102.4兆瓦。至2019年10月底,累計發電7325.5萬千瓦時、上網電量7238.6萬千瓦時,帶動11573戶貧困戶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帶動123個貧困村實現村集體經濟年收益2—5萬元。

清水:光伏扶贫 贫困村户稳定增收的“闪光点”

做優做強電站質量,守住貧困群眾增收的“生命線”。結合縣域地型、光照和電網條件,委託國核電力規劃設計研究院在該縣中西部論證規劃光伏產業園3萬畝,爭取省電力公司投資2.5億元在黃門鎮建成330千伏變電站。在“十三五”光伏扶貧項目前期規劃中,與電網公司充分對接後,確定在18鄉鎮20個貧困村建設村級電站各一座共1.2兆瓦,在白駝鎮、松樹鎮採取“統一設計、多村聯建、分塊佈置、集中併網、統一管護、農光互補、產權到村、效益到戶”的模式,集中聯建聯村電站11個48.8兆瓦,村級電站20座1.2兆瓦,地面電站2座50兆瓦,戶用分佈式電站817戶2.4兆瓦。特別是聯村電站選用375瓦高效單晶硅光伏組件和75—80千瓦組串式逆變器,設備轉換效率分別提高到19.3%和99%,帶動9089戶貧困戶實現穩定增收,成為全省“建設規模最大、技術標準最高、收益村戶最多”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之一。

清水:光伏扶贫 贫困村户稳定增收的“闪光点”

發揮電站綜合收益,托起貧困群眾增收的“希望線”。電站建設是基礎,收益分配是關鍵。結合實際,制定了《清水縣村級光伏電站收益分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規範村級光伏電站收益分配方式,真正做到了“公開、公正、透明”分配發電收益。同時,推行差異化分配,扶持有產業發展意願且收入較低的貧困戶,每村扶持10戶左右,每戶每年扶持資金不少於3000元;不斷擴展增收模式,在聯村電站流轉兩鎮7村618戶一般農用地2140畝,畝均年流轉費260元,已累計支付流轉費175.58萬元,戶均增收2800多元;在光伏項目建設中,優先吸收貧困戶勞動力,參與組件運輸、安裝和纜線輸送,獲得勞務收益;通過設置公益性崗位的方式,選聘項目區貧困戶勞動力常年參與除草等日常管護工作,實現了家門口就近就業和常年穩定增收。

清水:光伏扶贫 贫困村户稳定增收的“闪光点”

切實提升服務質量,織好電站建設的“保障線”。建立了國家能源局、省發改委、省能監辦、電網公司、三峽公司和清水縣政府多方協調的聯絡機制,隨時溝通協調解決光伏項目建設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特別是國家能源局領導多次到項目現場指導工作,上級能源行業主動發力、悉心指導,組織人員赴安徽省金寨縣、山西省芮城縣、甘肅省通渭縣等光伏扶貧先進地區和光伏“領跑者”基地學習“取經”,為實施好“十三五”光伏扶貧項目打下了堅實基礎。同時,為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成立了國有獨資公司“清水縣光伏扶貧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公開招聘管理人員,擇優聘用專業技術人員,負責項目建設、運維和管理等工作,為光伏電站的穩定運行、高效收益提供了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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