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8 魯迅 徐志摩 郭沫若都拋棄了原配妻子 為何同時代的胡適卻沒有?

(說歷史的女人——第954期)

由於歷史原因,在民國時期,大部分人的婚姻還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主導的舊式傳統婚姻,即便是主張新文化運動的代表人物,比如魯迅、胡適、郭沫若、徐志摩等,也都逃不出這個宿命。他們在早期都曾被父母強加一個“媳婦”,對於他們來說,沒有愛情可言,心中都很痛苦。後來為了自由,為了真正的愛情,都進行了抗爭。於是魯迅、郭沫若、徐志摩等人,都“拋棄”了自己的原配夫人,尋找到了自己的意中人。

但胡適是個例外,他是當時具有新思潮的學者中,幾乎唯一沒有拋棄結髮妻的人,他和夫人江冬秀白首偕老,被傳位佳話,或者被認為是“民國七大奇事”之一,被後人津津樂道。當時有兩句話概括了胡適和夫人的愛情婚姻,可謂恰到好處,第一句是“胡適大名垂宇宙”,那麼它的下一句是什麼?其實暗藏胡適不棄結髮妻潛在原因。胡適的原配夫人江冬秀是如何征服曾經想拋棄她的丈夫胡適的?或者是,胡適沒有放棄結髮妻江冬秀的潛在原因是什麼?今天咱們就來聊聊這個話題。

魯迅 徐志摩 郭沫若都拋棄了原配妻子 為何同時代的胡適卻沒有?

(一)打破傳統,女才郎貌

胡適的夫人叫江冬秀(1890—1975),安徽旌德縣江村人。江家是旌德縣的名門望族,江冬秀外祖父曾位至翰林。但由於封建禮教的束縛,江冬秀沒有受到多少文化教育,僅僅讀了幾年私塾,能識文斷字而已。

江冬秀與胡適的結合,是充滿戲劇性的。跟普通的愛情故事相反,做為一名大家閨秀,江冬秀沒有漂亮出眾的長相,可以說長得太一般了,但她善良賢惠,很能幹,而且非常有個性;與之相對的是,胡適卻有著十分英俊的相貌,是民國時第一流的美男子。尤其是他在少年時,甚至被認為是非常秀氣的男孩,很討人喜歡。

話說這天胡適被母親帶著去姑婆家走親戚,胡適的姑婆正是江冬秀的舅母,算起來,江冬秀還比胡適大一輩兒。事有湊巧,那天正好江冬秀的母親到績溪旺川看出神賽會,順便也走下親戚,這就也到了胡適的姑婆家。江冬秀之母見到胡適後立馬就動心了,當時的胡適才13歲,長得眉清目秀,而且聰明伶俐。江母心想,我得先下手搶了。因為她的女兒冬秀已經14歲,也老大不小了,還沒有婆家,得先佔一個。於是就向胡適的母親提出了兩家結親之事。

胡適之母期初並不願意,一是女方比兒子大一歲,不符合習慣;二是江冬秀屬虎,而胡適屬兔,別她是個母老虎,倆人結婚後兒子不得老吃虧?有點相不合;還有就是胡母對自己的家庭不夠自信,胡適4歲喪父,胡家已是家道中落,而江家的家業還很興旺。

但江母一心想成就這門親事,便託胡適的本家叔叔,在江村教私塾的胡祥鑑做媒,江冬秀又是胡祥鑑的學生。胡祥鑑為成全這事,便在胡母面前說了許多江冬秀的好話。胡母這才同意讓他把冬秀的“八字”開來看看再說。“八字”送來後,又經過算命先生的推斷,說江冬秀跟胡適兩人生肖很合,女大一歲並不礙事。胡母又把紅紙八字疊好,放進一竹筒裡擺在灶神爺面前,那竹筒裡也放進了幾個事先被胡母選中的“八字”。算命先生說,過一段時間,要是胡家平安無事,這事就成了。

數日之後,胡家果然平安無事,沒有什麼不祥之兆。於是胡母虔誠地拜過灶神,拿下竹筒搖了搖,然後用筷子夾出一個“八字”來,攤開一看,正是江冬秀的,天作之合啊,這下沒啥說了。胡適的婚事就這樣定了。

江、胡兩家訂婚後,胡適繼續上學。先去上海,入梅溪小學堂;然後又進澄衷學堂。胡適學業優秀,在15歲時考取中國公學。他19歲時又公費留學美國,入康奈爾大學;1915年,又入哥倫比亞大學哲學系。胡適這一去就是10多年,就是說,胡適和江冬秀訂婚十多年還未結婚。這時,兩家人都急了。家鄉有謠言說,胡適在美國有了女朋友,或者說他已經和外國姑娘結婚了等等。可是江冬秀一直在耐心地等著。

(二)迴歸傳統,慷慨結婚

1917年夏,胡適終於回國,此時江冬秀已27歲,早成一個老姑娘了。雙方家庭連忙商訂辦事,定於1917年寒假結婚。胡適到現在為止還不知道江冬秀長啥樣,他決定先去見一面。於是他就到了江家。

胡適做為一名海歸名人,自是受到了江家的盛情款待。酒足飯飽之後,他提出見見未婚妻,江冬秀的哥說,好,你等著,我去找她。後來江哥讓胡適來到江冬秀臥室外,他拿本書翻著,激動地等著一睹芳容。結果等了半天,江冬秀不見人影。最後胡適的姑婆,即江冬秀的舅母出來了。她告胡適說,你進來吧。胡適就急切地進到未婚妻的臥室了。

可江冬秀躲在床上仍不出來,床上圍著厚厚的床帳,胡適啥也沒看見。後來姑婆要強行拉開床帳讓胡適看,胡適心一軟,算了,看來女朋友怕羞膽小,想必花容月貌,不好意思出來。那就不為難她了,反正已經是自己的菜了,就告辭了。

回來之後,人家問胡適見了新人沒有,長得咋樣?胡適瞎編說,見過了,感覺不錯。等母親詳細問他時,他才說出了真相,母親很生氣,胡適反勸母親說,這事不能怪冬秀,她可能膽小;再說這肯定是她家人事先給她說好了不讓她隨便出來見我的吧。

到了第二年寒假,胡適從北京大學回來,就跟江冬秀結婚了。直到結婚那天,他才見到了江冬秀的模樣,不過後悔已來不及,人家等了你13年,兩家長輩期待了13年,總不能讓大家歇菜,胡適就認了,於是慷慨成婚。他還親自寫了兩副對聯:一副是“舊約十三年,環遊七萬裡”;另一副上聯是“三十夜大月亮”(結婚之日是12月30日),下聯一時沒有想好。

這時,身旁一個綽號“瘋子”的本家哥哥毓蛟,此人雖瘋瘋癲癲,但卻頗有文采,他脫口而出:“廿七歲老新郎”!胡適一聽,好,就這感覺!於是唰唰唰揮筆而就。當時他們舉行了新式婚禮,沒有拜天地,沒有向長輩磕頭,只以鞠躬代替,這樣的婚禮,當時在古老閉塞的山村,倒是別開生面。

魯迅 徐志摩 郭沫若都拋棄了原配妻子 為何同時代的胡適卻沒有?

(三)當仁不讓,捍衛婚姻

儘管江冬秀長相一般,還是個小腳女人(為此,留過洋、一表人才的胡適很受別人挖苦),但很賢惠,又對胡母很孝順,婚後,夫妻倆感情還算和睦。婚後第二年,江冬秀跟胡適去了北京。胡適在北大教書,江冬秀在家做賢內助,她很有魄力,辦事果斷,頗有男子漢氣概。兩人也相安無事。

當時的胡適年輕有為,才華橫溢,英俊瀟灑,風流倜儻,在群英薈萃的北大校園自是如臨風之玉樹,愛慕者眾。他的周圍自是一片鳥語花香,在那個年齡,誰有那麼高的定力,不為美人動情?面對多位有才有貌美女的圍攻(據有關資料稱,先後對胡適有意,或者胡適先後有意的才女至少有五六位,包括陸小曼等),胡適自然而然有了移情別戀之意。其中有一個叫曹佩聲的才女跟胡適關係不一般。

曹佩聲是胡適三嫂的妹妹,曾在胡適的婚禮上當過伴娘。此女姿容秀麗,當時胡適對她就印象甚佳。曹佩聲命運多舛,也是封建禮教的受害者,從小被許給了自己不喜歡的人;而胡適的婚姻也是被包辦的,所以二人從惺惺相惜,發展到兩情相悅。他們郎才女貌,倒是天生絕配。

胡適同曹佩聲過從甚密,自然逃不過夫人江冬秀的銳眼。她發覺二人的曖昧關係後,開始發力了,她要捍衛自己的地位和尊嚴。她不是一個軟弱的女人,所以,面對丈夫的“出軌”,她不是溫柔勸阻,而是直接使出“殺手鐧”。你胡適是大學教授啊,為人師表啊,名聲很重要不是?那麼我讓你出出名!於是她就公開跟胡適大鬧開了。

一哭二鬧三上吊,這些都太小兒科了,江冬秀居然敢給胡適動刀子!這天,她跟胡適吵了幾句嘴後,便不再囉嗦,對著胡適的面,直接從桌上抓起一把裁紙刀,卻刀鋒一轉,對著兒子說:“乾脆我先殺了他再自殺,省得我娘倆礙人家娶小老婆!”說罷做刀刺兒子狀。胡適一看老婆要動殺招,嚇得臉都白了!多虧一個傭人過來搶了江冬秀手中的裁紙刀。但江冬秀仍不依不饒,又順手抓過一把剪刀,如古龍筆下的小李飛刀,朝胡適嗖地扔了過去,差點戳到胡適的臉,好懸!老胡嚇得毛髮直豎,就差跪地叫姑奶奶了。

從此胡適蔫了,再不敢跟曹佩聲來往了。江冬秀取得了婚姻保衛戰的大捷。

江冬秀的彪悍霸氣,甚至俠氣那是出著名的。當時北大教授梁宗岱也是要拋棄結髮妻,另覓新歡。江冬秀聞之,二話不說,挺身而出,為這姐們抱打不平。江冬秀將梁妻接到自己家中,給她助威壯膽,最後鬧到法院打官司,江冬秀還親自到法庭代她辯護,結果使梁宗岱敗訴,弄得狼狽不堪。

(四)女中豪傑,保衛丈夫

江冬秀捍衛婚姻成功之後,老胡徹底老實了,江冬秀就恢復賢妻良母形象,在家相夫教子,做一個本分的好妻子。並且她還是一位女中豪傑,對丈夫一直起著很大保護作用,為保衛丈夫,保衛家庭而奮鬥終生。

首先,江冬秀總是勸胡適不要做官,希望他好好做學問。這個理念太偉大了。擱一般女人,巴不得丈夫當大官呢,可江冬秀深知官場險惡,她認為丈夫就是個做學問的料,她是真懂胡適!胡適在妻子的教導下,就一心一意做學問,不涉官場。不過後來他還是違規了一次,當了一回官。

因為胡適的名氣實在太大,蔣中正就想利用他一下。1938年,蔣兩次電報給胡適,要他出任美國大使。盛情難卻啊,胡適真是不好意思拒絕,只好勉強接受。不過他當時還是給江冬秀寫了封信,告知此事,說沒辦法,這是“逼上梁山”的事,我心裡也覺得對不住你。後來再次解釋說,我只幹一年半年,就仍舊教我的書去。

江冬秀暫時原諒了胡適,老蔣的面子還是得給點。但後來胡適在官場也確實得罪了一些人,受到別人攻擊,於是江冬秀挺身而出,來捍衛丈夫了,她竟然請求胡適的好朋友張慰慈出面,要他勸胡適借病辭職,同時發電要求當局允許胡適辭職。最終胡適辭職成功。

還有一件事值得一提。江冬秀曾跟隨胡適在美國紐約生活10年。當時他們曾住在一個破公寓裡。一次江冬秀一人在家,突然一個彪形大漢破窗而入。有賊!江冬秀鎮定自若,她把公寓大門打開,反身對那盜賊大叫一聲:“GO”!聲若洪鐘。那賊竟然被她鎮住了,立馬逃之夭夭,“GO”了。江冬秀不會英語,就會一句“GO”!

江冬秀死心踏地的保衛丈夫,“相夫教子”,為丈夫而生存,為胡適而存在,終使胡適在學問上、事業上橫衝直撞而無後顧之憂,成為一代大師。

生活上江冬秀對胡適照顧得也很周到,她還會燒一手好吃的“徽州菜”,尤其會燒“徽州鍋”、豆腐渣,她還常請在美國的同鄉到她家赴“豆腐宴”。江冬秀還有個業餘愛好,就是打麻將,並且手氣超好,逢打必贏,胡適家裡相當一部分收入就是靠江冬秀打牌掙的,胡適自然樂得逍遙。

江冬秀這人還超大方,具俠義心腸。1941年,她回家探親時,發現從上莊到江村這條古道上的楊桃嶺一帶路面多年失修,坑坑窪窪,十分難走。她回去後,便慨然捐資修復了這條路。抗戰期間,胡適去美國,江冬秀避居上海。她得知解放區、游擊區的革命實情,非常同情革命人民,她經常出手幫助游擊隊等革命戰士。

做為胡適先生的夫人,她向來受到別人的尊重,比如清華大學校長梅貽琦,就他對江冬秀“執禮甚恭”;曾任“臺大”校長的著名科學家錢思亮,其夫人即認江冬秀為乾孃。江冬秀陪胡適在紐約度過了十年的清淡寓居生活之後,於1958年回到臺灣,直到1975年去世。長壽85歲。

胡適和江冬秀二人的愛情婚姻,被後人廣為傳頌,其中最形象的說法是:“胡適大名垂宇宙,夫人小腳亦隨之”,這是胡適的好友,著名學者林語堂先生對他的評價,可謂十分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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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胡適不棄結髮妻的潛在的原因

胡適做為中國新文化運動的旗手,他為何沒有像魯迅先生等人那樣,為了愛情和自由努力抗爭,尋找一個新時代女性同過一生呢?難道他真的是怕江冬秀嗎?江冬秀為了自己的尊嚴確實做到了極致,居然動了刀子,但做為一個男子漢,胡適果真就怕了她嗎?其實未必。胡適不棄結髮妻其實有他潛在的原因。

首先是性格原因。胡適這人儘管也很有個性,不畏權貴,但他不是一個硬心腸的人,他不忍心違背母親的意願,拋棄江冬秀;他也不忍心讓一個等了他13年的小腳女人荒廢了一生,那樣對江冬秀是很殘忍的。在那個年代,一個長得並不漂亮,而且年齡超大的女人是很難嫁出去的,所以他選擇跟她結婚;結婚之後,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後,他就更舍不下妻子和孩子了,他認為丟下妻兒另覓新歡,也是很殘忍的。

其二是胡適的思想問題。他雖然是新文化運動的旗手,但相對於魯迅等人,他並不是一個徹底的反傳統的人。他骨子裡還有很傳統的因素,比如儒家文化的強烈印記,在他身上表現最突出的就是“仁”和“孝”。

他4歲喪父,其母是父親的第三房,母親23歲守寡,把他辛辛苦苦養大,很不容易。其母是具有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女性,勤勞、善良、忍讓、深明大義等,這些都對胡適形成了深深的影響。他自小對母親十分尊敬,自然十分孝順,母親認可的事情,他是不會反對的。他也深信母親的眼光,相信母親給他挑女人是為了愛他。

中國有句古話:“父母在不遠游”,胡適早年曾長期在外,甚至在美國求學,從而一再推遲自己的婚期,使母親抱孫子的願望一再落空,這都對胡適形成一種內心的愧疚。他在1918年5月2日寫給他的至友胡近人的信中說:“吾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故從不曾挑剔為難。”儒家的仁愛思想,孝道,以及表現在行為上的自律性和犧牲精神,在胡適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

所以,為了報答母親的養育之恩,他寧可自己受點委屈,母親高興我就高興。否則,若換成任何人,長這麼帥氣,這麼有學問,後面跟一大群美女,是不可能喜歡一個並不漂亮的小腳女人的。

還有,胡適思想也受墨家學說的影響很大,他曾直言喜歡墨家的“兼愛”說。 “兼愛”就是除了愛自家人外,還愛其他人,這點又比儒家文化更進一步。胡適既愛母親,愛胡家,當然也愛江家,愛與自己關係遠的人。因此,他不能對江家人有所傷害。

魯迅 徐志摩 郭沫若都拋棄了原配妻子 為何同時代的胡適卻沒有?

​在當時,胡適如果追求婚姻自由,定會以犧牲他人的幸福為代價,不僅會傷害胡家,更要傷害江家,而這都是胡適所不忍看到的。他曾在家信中說,“今之少年往往提倡自由結婚之說,有時竟破壞已訂之婚約至家庭之中齟齬不睦。有時其影響所及害及數家,此兒所不取”。胡適十分重視自己家庭的和睦,並推己及人,不願因違婚而影響對方家庭,這既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儒家思想的體現,同時也是“兼愛”的墨家思想的闡釋。

胡適其實還受到道家的“不爭”“忍讓”思想影響很深,面對江冬秀的發飆,他也是一再忍讓的,不與之“爭”。胡適提倡“為人的容忍”。

最後,胡適也是受西方文化影響很深的人,西方文化中的契約精神也是化在他骨子裡的。既然跟江家已經訂婚,就不能違背婚約。必須守信。所以胡適對於婚約的堅守,是儒家思想中的仁、孝,墨家思想的兼愛,道家思想的不爭,和西方的契約精神共同促成的。這就是他不棄結髮妻的潛在原因。

參考資料:《胡適傳》《胡適與韋蓮司:深情五十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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