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戰鬥機在空中墜毀,飛行員要不要賠錢?

拾荒者,落難人?


當然不要!戰鬥機造價上億,飛行員工資雖然高,但也難以償還!印度是威名遠揚的摔機大國,每年不摔個十幾二十架戰鬥機,整個印度空軍渾身不舒服。飛機雖然摔得多,但印度空軍飛行員逃生率卻高得出奇。這些跳傘逃生飛行員難道都抓住賠錢?肯定不是的,大部分飛行員在跳傘逃生之後,停飛調查一段時間便可以重新獲取飛行資質,然後開著新配下來的戰鬥機重新飛行。其實不止印度,世界各大空軍強國每年都要摔上不少飛機,但是讓飛行員賠錢的新聞還是沒有看到過的。



一般來說,摔飛機的原因分為大致三個大類,分別是飛機自身機械故障,人為因素和不可抗拒因素。飛機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裝備,由多個系統和眾多機械裝置組合而成。而戰鬥機又是需要進行各種大過載機動動作,需要不斷挑戰戰鬥機機械設備極限的飛行器,這就使得戰鬥機機械故障的概率要遠遠高於其他飛機。一般機械的責任劃分肯定是劃不到飛行員頭上的,所以也用不著飛行員來考慮賠飛機的問題。這種情況如果飛行員能夠成功避開地面建築跳傘成功,甚至將機械故障的戰鬥機給飛回來的話還能立功受獎!

▼這位帥氣的飛行員叫做李峰,空軍特級飛行員,曾任空軍航空兵某團團長。他是一名殲-10戰鬥機駕駛員,在2009年3月7日的訓練中,他的戰機降轉信號燈突然亮了,然後在塔臺指引下開始返航。就在他返航途中,發動機停車了。殲-10是單發單座戰鬥機,發動機空中停車意味著整架戰鬥機完全失去動力,僅僅能夠滑行。當時李峰的高度已經低於2000米,按照規定他可以隨時選擇跳傘,而不需要進行迫降。但是李峰沒有選擇跳傘,多年的飛行經驗讓他對自己,對飛機有著絕對的把握!他決定要把沒有動力的飛機飛回去!在回去的途中飛機還出現了儀表冒煙,數據失靈的故障,甚至一度和地面塔臺都失去了聯繫。地面所有指揮人員為李峰揪住了心,不過還好,他的技術和心理素質實在是過硬,最後經過104秒驚心動魄的滑行,李峰最終將沒有動力,沒有儀表參數的戰鬥機給飛了回來。
這個屬於重大飛行事故了,如果他跳傘了需要賠飛機嗎?肯定不是不用的,還會得到來到部隊的嘉獎。最後他將飛機飛了回來,完成了一次航空史上史詩級的迫降,為國家挽回了3億損失,成為了所有人心目中的英雄!但是話又說回來,戰鬥機這種機械故障一般誰擔責任呢?這需要開展非常深入的調查,有可能是機械師檢查出錯,有可能是飛機制造商的失誤,有可能是飛機服役過程中金屬疲勞,甚至還有可能是不可抗拒因素。一般來說,只要不是人為瀆職,違反規定造成的重大過失,組織並不會太過於追究,畢竟軍心是要穩定的,沒有誰會去故意弄壞飛機,除非是間諜。

而且,就算是人為失誤造成墜機,一般也不會讓負責人賠錢。而是根據事故具體情況,處理相關人員,最嚴重也就可能是瀆職,入獄,而不是賠戰機。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不可抗拒因素。不可抗拒因素是一個非常神奇的東西,很多時候科學都無法解釋。舉兩個例子,第一是飛機本身。飛機是一個複雜系統,就算是經過了嚴格的檢查,每一項都做了目前認為最科學的檢測檢驗,飛機依然存在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因為飛機是一個全身運動件的大機器,檢查只能降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並不能夠杜絕事故發生。而且,還有的部件目前認為是使用壽命內不可能發生故障的也有可能發生故障,比如川航3U8633的擋風玻璃。

殲-15撞鳥起火

第二個不可抗拒因素的例子是飛機外部,比如撞上飛鳥和遇上極端天氣。飛機撞鳥是起飛和降落過程中非常容易出現的事故,每年都有很多飛行器因為撞上飛鳥而墜毀。而極端天氣隨著天氣預報技術的進步,已經逐漸從以前的不可抗拒因素變成可以人為干預,甚至是人為控制的了,現代飛行器因為天氣而出事故的例子已經越來越少了,除非是像俄航一樣頂著颱風盲降。總得來說,無論是遇到哪一種事故,只要是飛行員按規定操作,就算是飛機摔了,也能夠得到一定獎勵,而不是賠飛機,國家沒那麼小氣!


赤焰噠噠噠


不是故意的責任事故都不會追責,再說賠的起麼?

飛機上最值錢的就是飛行員,培養一個合格的飛行員非常耗錢。二十年前就有個說法,一架殲-8飛機在天上飛一個小時就要花20萬(人民幣),這是把油價、維護成本、壽命折舊、配套設備和人工都分攤進去後的結果。而優秀飛行員飛行經驗就是這些錢燒出來的,每個飛行小時都是幾十萬的錢堆的。


摔機之後,飛行員能夠活著回來都已經是萬幸了,還嫌過不去處理飛行員?嫌損失不夠大?甚至摔過一次的飛行員算上在鬼門關上逛了一圈,應急處理經驗要豐富很多。

飛機墜毀逃生是相當危險的過程,飛行員不會沒事幹摔機玩嫌自己命大。飛機墜毀後,會進行事故調查,除非是故意的責任事故,否則不會拿飛行員怎麼樣。唯一一次把飛行員判刑賠償的事故也不是因為墜毀飛機,而是死了一大堆人,賠償不是賠飛機的錢,而是賠死人的錢。

2002年7月27日,為慶祝烏克蘭空軍第14軍成立60週年,在烏克蘭西部城市利沃夫附近舉行特技飛行表演。表演期間一架蘇-27在進行低空特技飛行時突然失控,一頭撞入地面觀看人群,發生爆炸,造成83人死亡,113人受傷的重大事故。而蘇-27上的兩名飛行員在墜毀前緊急彈射跳傘逃生,僅獲輕傷。
烏克蘭空軍利沃夫事故


烏克蘭空軍利沃夫事故


因為後果太嚴重了,事後烏克蘭法院在2005年,以違反命令擅自更改表演動作,忽視飛行安全為理由,分別判處兩名飛行員入獄14年和9年,並且賠償遇難者家屬980萬格里夫納(約合110萬美元)。但這判罰引起烏克蘭空軍和飛行員的集體不滿和抗議,甚至不少飛行員辭職去海外或俄羅斯,最後這兩名飛行員最多的也就坐了大概5年時間就出來,賠款也不了了之。


五嶽掩赤城


戰鬥機在空中墜毀,一般有三個原因:機械故障、不可抗拒因素與人為因素,前兩種情況,飛行員如果能夠僥倖存活,不但不要被要求賠錢,還會得到精神上和物質上的獎勵。一般來說,人為因素導致的墜機,飛行員都或多或少承擔一些責任。

告訴你兩個數據吧。不管是軍航還是民航,飛機墜毀的原因70%以上是人為因素,而他們這些人沒有賠過一分錢。

為啥不賠錢呢,第一個原因,有的飛行員已經隨飛機而去了;第二個原因,飛機太貴了,幾億幾十億的,怎麼陪呀。

當然了,人為責任按照性質來分,也會對飛行員進行適當的懲戒,比如停飛,吊銷駕照,降職降銜,飯碗丟了。再嚴重的,比如嚴重違法安全條例導致的飛機墜毀,飛行員下來後,就得接受審查,甚至收監,關他幾十年。

人為差錯不可避免。飛行員受到自身身體狀況、心理因素,以及外界環境的影響,偶發性人為差錯是不可避免的,這就是偶然中的必然。不過,我們可以通過充分細緻的工作,降低人為差錯的出現。

飛行員,特別是戰鬥機飛行員是高風險職業,預防人為差錯是他們整個職業生涯的重要課題。在具備高超飛行技術的基礎上,還必須具有高於常人的心理素質和臨危不懼的勇氣膽識。所以,人們用大量讚美的詞語表達對飛行員的尊敬,一點都不為過。


紅龍軍團長


為什麼有人會提出這樣一個問題?戰機在空中墜毀的原因很多,絕對不能說是飛行員的問題,不管什麼樣的原因,也不能說,飛行員需要承擔摔飛機責任,至於賠錢這一說從那來的?現代戰機是非常複雜的,在技術上涉及到方方面面,出現摔飛機問題的原因有很多,飛行員操作不當僅佔了極少部分的原因。

如果因飛行員的原因造成的墜毀事故,那麼飛行員面臨的不是什麼賠錢的問題,而是紀律處分問題。否則,不存在受處分的問題,而且在正常情況下,飛行員只要處置突發情況,無論是否摔了飛機,都應該得到獎勵,即便飛行員只是成功地脫離飛機,安全著陸,也一樣可以構成了立功獎勵的標準。

現代戰機飛行員的培問成本不比戰機便宜,飛機損失可以再造,飛行員損失卻沒法再生了,一個飛行員的價值比飛機更重要。飛行員的工作可不是卡車司機,要求保證車輛安全,飛行員在自己的生命來進行飛行,沒有一支空軍會規定,飛行員需以生命保護飛機,在任何情況下,寧要飛行員不要飛機,飛行員只要能夠成功的處理問題,那麼他就應該受到獎勵。


麥田軍事觀察


大家好,我是軍武視界。賠什麼錢,為什麼要賠錢?對於這一問題,不妨從以下幾點進行考慮。

第一點,作為飛行員,儘管戰鬥機不是固定使用的,但其在日積月累的薰陶下,其對於飛機有一種莫名的情感。甚至不少飛行員都會將飛機當做是自己的“女朋友”一樣“疼愛”。如此一來,你會如何對待你女朋友,飛行員就會如何去對待戰鬥機。所以,飛行員通常情況下,只會痴迷於如何研究戰機機械原理以及想著法的去給戰機做保養,即便是日常生活中都會呵護有加。如此一來,飛行員有什麼理由去故意摧毀戰機呢?

第二點,通常情況下,作為常人來講,有這樣一句話,好死不如賴活著,況且能夠成為飛行員,必然是經過精心選拔的,其心理上更加不會有什麼問題。因為其從入伍那一刻,就想著如何保家衛國,畢竟飛行員不是仍和人都能勝任的角色。那麼,飛行員為何會冒著生命危險去損壞戰鬥機呢?


從以上兩種角度考慮的話,既然飛行員沒有這麼想不開,又不會做出什麼傷害國家利益的事情,那為反過來還要讓飛行員賠錢呢?如果真的這樣做的話,只會讓飛行員心寒,更何況多數情況下,國家獎勵飛行員還來不及呢,怎麼會讓飛行員賠錢。

所以,在通常情況下,當戰鬥機在空中出現事故的時候。飛行員都會在第一時間和指揮塔取得聯繫,告知飛機狀況,從而採取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即便無可奈何,指揮塔也必然會以飛行員生命安全為第一。在飛機墜毀前,一切都會以飛行員生命為重心。當然,如果飛行員能夠將損失降到最低,戰機安全返航的話,國家還會給予相應的獎勵以及記功。也就是說,賠錢這種事,幾乎是不存在的。


軍武視界


不賠錢

這裡李曉偉為你分析,第一個,我們要明白飛行員與戰機之間,飛行員的價值更高。蘇27也才3500萬美金,而培養一名飛行員是需要等同體重的黃金。

1.機械故障,這種情況屬於突發的,這種事故屬於多發事故,這種情況下飛行員不會受到處分。

2.空中事故,例如空中撞鳥,由於鳥是一種不確定的因素,所以說這種事故飛行員不擔責,並且這種事故是多發點。

3.操作事故,這種情況非常少,因為空軍訓練都有固定操作規程,並且關係到自己的生命安全,所以通常情況這種事故是最少的,但是出了這種事故就會受處分。


李曉偉


賠錢是不可能的,買一贈多才是王道!

“紅色男爵”曼弗雷德·馮·里希特霍芬,大家還有印象吧,一戰德國空軍王牌,共擊落敵機80架,位列第一次世界大戰參戰各國王牌飛行員之首。

別人記錄擊落戰果都是在飛機上畫星星,每擊落一架敵機,紅色男爵的方式有點與眾不同。每擊落一架敵機會得到一枚刻有日期的銀色玻璃杯,每擊落十架另有一個大的銀色玻璃杯。所以,大家看下圖,如果能活後戰後,這絕對是一個可以講一輩子的故事。

闊日杜布,二戰期間蘇聯空軍頭號王牌,截止戰爭結束時共擊落62架德國飛機,而且還是蘇軍中唯一擊落德國噴氣式戰鬥機的飛行員。

1945年2月19日,闊日杜布擊落德軍 Me262噴氣戰鬥機,有興趣的小夥伴們清點一下機身側面的白星數量,這架Me262成了闊日杜布的第58個擊落戰果。

類似的例子很多,雖然沒找到他們被擊落了幾次,但是請大家放心,飛機被擊落完全是小事情,飛行員永遠比飛機值錢。只要能安全落地國家會全額報銷,情況允許還可以享受療養、休假、發勳章,回隊後還能再發一架新飛機接著開。

當然,如果因自身水平太差,違反操作造成的損失,相信軍隊有正常的追責機制。該關就關,畢竟一架飛機有點貴,要賠錢有點困難。不過很想多聊一段,三哥家時不時墜機,這個損失到底算誰的?


河東三叔


第一賠不起;第二不僅不需要賠,如果飛行員能夠安全著陸,就是一種勝利;第三如果飛行員能夠帶著戰鬥機回來,絕對是要立功的!

1.戰鬥機在空中墜毀,這是飛行單位最不願意看到的情況,但是這卻又是難免會發生的情況。

2.沒有哪個飛行員不愛惜戰鬥機的,他們在空中就是和自己的戰機融為了一體,我們很多時候飛行員犧牲,都是希望一個是避開鬧市區,以免造成更多人員的傷亡;一個是爭取最大限度地挽回戰機,這就使他們喪失了逃生的最佳機會。

3.沒有哪兒個國家,戰鬥機損毀後要求飛行員賠償的,正如前面我所講的那樣,賠不起。但是你要知道戰鬥機是可以造的,花錢就行了,但是培養一名優秀的飛行員,那可是比飛機更值錢,而且生命的價值更不是飛機所能比擬的。

4.其實無論飛機出什麼事情,一般指揮台都會做出放棄、跳傘的指令,因為都知道飛行員的安全最重要。但是不少飛行員出現情況後都想著再試一試,也確實有成功的,之前空軍的一個兄弟就講過,有名試飛員在飛行過程中突然遇到事故,但是他嘗試著去解決,給他的反應時間很短,但是最後順利帶著飛機回來了,結果就立了一等功,因為在他之前還沒有遇到此類狀況把飛機帶回來的,以後再出現問題按照他的步驟操作就可以解決問題,這是非常重要的。

5.所以其實飛行員每次上天,都是冒著風險的,所以雖然他們的待遇很高,地位也很高,我們都覺得是應該的,都不為過,向我們國之雄鷹致敬!

如有關於報考軍校、入伍參軍及後續發展相關的問題,歡迎關注諮詢。


起步一二一


這三個人是威廉·亞瑟·菲利浦·路易斯、凱特·米德爾頓、穆罕默德·本·納伊夫。其中威廉和凱特是夫婦,威廉為英國王子,早年在英國空軍服役;凱特是英國王子妃,在出訪澳大利亞的時候一時興起駕駛過澳大利亞的F-18戰機;穆罕默德·本·納伊夫現在是沙特王儲,同樣也是空間飛行員出身。這三個人家底兒相對豐厚,摔一架兩架戰機其實還是賠得起的。

尤其是凱特·米德爾頓,穿裙子高跟鞋就上了飛機,堪稱奇葩。


這種皇家成員加持的身價飛機其實就只是玩具了。


說到普通飛行員,基本上就賠不起了,現在一架先進的戰機價值高達數千萬美元甚至達到了上億美元。雖然飛行員收入頗豐但的確也負擔不起戰機的費用。


同時,由於飛行員飛行任務的高危險性來說,飛機墜毀故障均在考慮範圍之內,因此飛行員在飛行任務過程中導致飛機墜毀即便是人為操作失誤,也不會要求飛行員進行任何賠償。

畢竟開飛機的是飛行員自己,沒有人會故意的損壞自己所駕駛的飛機的。逆選擇的問題不考慮。


另外即便是不是在執行任務的過程中動了戰機飛出去,也沒有案例去判罰當時飛機的飛行員。


說個段子:1986年海軍陸戰隊一名叫霍華德福蒂的中士,這個哥們本身就是一個地勤維護人員,有一天腦子抽了想開飛機去溜達溜達。於是就在半夜偷開了一架基地內的A-4天鷹式攻擊機上了天。

開著A-4兜風一去50英里,甚至在大部分時間內將A-4飛出了飛行包線之外。這哥們半夜飛的事情驚動了整個基地,等他飛回來的時候立即被捕。但是軍事法庭上給他僅僅判罰立即退役。理由是他飛的這架飛機當時有故障,在等待維修。因此不能算做是服役狀態(律師NB)。後來福蒂成了一個著名的試飛員。既滿足了其飛行慾望,又有了一份不錯的工作。


軍武數據庫


要明確的是,戰機的墜毀事故並不一定就是飛行員的過錯,所以結果也未必要飛行員承擔。就目前來看,真正因為飛行員本身操作或者故意造成的事故還是佔少數,反而很多飛行員為了挽救出現故障的飛機受傷甚至殉職。戰鬥機動輒數千萬美元,就算要飛行員賠他誰能賠得起?只要不是飛行員主觀故意製造事故都不會追究其責任,一定要追究也只是在其他方面進行懲戒,錢反而不作為主要懲戒措施。

比如機械故障,這是和平時期導致戰機墜毀的首要因素。由於戰鬥機本身是一個複雜的機械和電子結構的集合體,本身設計時就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或者不可靠的點,沒有人敢保證一款戰機100%的可靠。另外,戰機會隨著飛行小時的逐步提高而出現故障率升高的情況。美國的F-104戰鬥機號稱“寡婦製造者”、中國的“飛豹”戰鬥轟炸機也出現過多次因為可靠性的問題而墜毀,這筆賬是不能算到飛行員頭上的。

還有自然因素,雖然現代戰機都是所謂“全天候戰鬥機”,但是遇到極端天氣或其他不可控的自然因素也是無法抵擋的。比如2018年10月緬甸就出現過因為大霧導致戰機墜毀的事情。另外,鳥群也是危害戰機發動機的一個重要因素,高速運轉的渦扇發動機突然吸入大型異物會導致發動機喘振甚至直接停車,喪失動力的戰機很難完全保住。這點也不能全算到飛行員頭上。

本身培養一位飛行員所需要的時間和金錢都是非常巨大的,很多飛行員為了保住出現故障的飛機或者避免傷及無辜而殉職,所以我們不能簡單認為戰機出現墜毀就一定是飛行員的過錯。試飛員這個世界上最危險的職業之一,為了保證科研人員能夠得到準確的各項參數往往將戰機的性能發揮到極致,但也大大增加試飛員的危險性。殲20試飛員李剛在以前的訪問時就曾提到過殲轟7試飛時殉職過2位戰友,那天他們本來還打算試飛完成後到李剛家吃餃子。

就算真是飛行員的失誤導致戰機墜毀,由於現代化的戰鬥機極為昂貴,動輒3000萬美元的單價,所以除了富二代之外恐怕還沒有哪個飛行員有這個能力賠償。更多的是飛行員接受停飛和調查,如果不是主觀故意損毀戰機那麼可能還會恢復飛行資格。如果有主觀因素存在,那麼恐怕要上軍事法庭接受軍法審判並承擔刑事責任,不僅丟失飛行資格恐怕未來幾十年要在牢房中度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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