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7 「案例警鐘」豪車是租的 假“公子”真騙錢

豪車是租的身份是編的 假“公子”真騙錢

「案例警鐘」豪車是租的 假“公子”真騙錢

租豪車,冒充董事長之子,四處招搖撞騙,半年間行騙多人,詐騙數額超過5萬元。日前,湖北省來鳳縣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周維華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一個月。

2017年10月,湖北省來鳳縣一家汽車美容店的老闆田文滿結識了一名神秘男子,該男子常開著不同品牌的豪車到店裡進行養護。熟悉之後,田文滿閒聊中說起自己欲在縣裡買房,該男子告訴田文滿,他是恩施某知名集團董事長之子龍某,可以幫忙。田文滿信以為真,於是將朋友田慶也介紹給了這位“公子”。

此後,“龍公子”經常到田慶的餐館吃飯。在餐館,他認識了阿信,阿信又將他介紹給了被害人田飛。“龍公子”聽說田飛是做工程的,主動說可以給他介紹工程項目。

2017年10月31日,“龍公子”對田文滿說,自己要去上海買車,叫田文滿陪他,並以身上帶的現金不夠為由,找田借了8100元。之後又編造其他理由,分別向田飛、田慶借款4000元和1萬元。

在上海,“龍公子”並沒有買車。從上海回來後,一個偶然機會,幾名被害人說起被借款的事兒,那些借款理由,越分析越覺得不靠譜,意識到可能被騙了,於是報警,

原來,這位“龍公子”並非某知名集團董事長的公子。經查,他名叫周維華,初中文化,湖北省鶴峰縣人,2015年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17年4月刑滿釋放。

另查明,2017年5月至10月,周維華以幫人代辦駕照的方式,騙取被害人鄒某、張某、石某等多人共計3.38萬元。

周維華供述,他開的豪車都是租的;冒充某知名集團董事長的“公子”,是因為覺得有面子;被害人接近他,多是抱著得好處的心態,這讓他有了可乘之機。

經來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認為,周維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多次騙取他人現金共計人民幣5.59萬元,數額巨大,以詐騙罪判處周維華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文中除周維華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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