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如皋1962年至2010年的河道管理

如皋1962年至2010年的河道管理

1962年,如海運河疏浚後,縣政府採取縣、社合作造林的辦法,開展河道兩岸植樹造林,河幫栽紫穗槐、杞柳、先棵等親水性樹草,河堤栽刺槐,青坎栽湖桑。沿線建立52個專業隊,1000多人,對如海河河線實行專職常年看護管理,並充分發動沿線群眾保堤護坡。1974年1月,縣革委會發布《關於加強焦港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縣和沿線社隊,層層建立管理組織,管理人員440人,並發動群眾訂立管理好焦港工程的制度。1982 年7月,縣政府頒發《關於嚴禁在河坡河堤上砍伐樹草種植莊稼的意見》。此後各地實施公社、大隊、生產隊三級管理,在抓好工程建設的同時,抓好樹草管理、水土保持工作,做到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管理措施三管齊下。

如皋1962年至2010年的河道管理

1983年1月,城東區委成立南淩河管理委員會,抽調39人組建南淩河工程管理站,負責沿線兩岸植樹栽草、穩定河床、控制水土流失的工作。管理站遵循建管並重原則,採取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方法,先後與沿線19個村民委員會、20多個企事業單位簽訂河道維護承包合同,與沿線3115戶農民簽訂管理合同,規定沿岸堤坡只准裁樹長草,不準隨意墾伐,河坡、河堤上柴草和修剪樹枝的收入歸管理戶,同時鼓勵農民利用積土堆裁桑養蠶,控制水土流失,增加農民收入。南淩河管理經驗多次在江蘇省水利工作會議上介紹。1984年4月,縣水利部門組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對骨幹河道進行全面勘察。1986-1990年,根據江蘇省水利廳統一部署,全縣開展農田水利工程普查工作,摸清河道基本情況,在一、二級河道上每隔1千米處埋設里程樁。

如皋1962年至2010年的河道管理

進入21世紀,市委、市政府提出對已經疏浚整治的河道達到水質完善,水系暢通,引排水功能提升的目標,著力在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上下功夫,實施清管並重,一清就管,並及時分區、分級落實管理目標責任制。至2010年,市內一至四級河的管理基本做到利益明晰、報酬落實、責任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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