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貪汙88萬元潛逃雲南20餘年 原陵水一糧食管理所主任落網被判4年6個月

貪汙88萬元潛逃雲南20餘年

原陵水一糧食管理所主任落網被判4年6個月

南國都市報4月1日訊(記者 何慧蓉)1994年至1995年期間,時任陵水黎族自治縣提蒙糧食管理所主任的蘇日強,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提蒙糧所財物共計88.405萬元。1995年,蘇日強被陵水縣檢察院立案偵查。去年10月,潛逃20餘年的蘇日強在雲南被抓獲歸案。

近日,陵水法院以貪汙罪判處蘇某強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同時繼續追繳87.8萬餘元贓款。

蘇某強今年62歲,原系提蒙糧食管理所主任。1994年至1995年,陵水糧食局計劃從海口購進調濟糧分配至縣內各糧所,要求各糧所將購糧款統一匯入陵水糧食局賬戶。1994年12月3日,提蒙糧所將20萬元購糧款匯入陵水糧食局賬戶,後因陵水糧食局未購進調濟蘇某強在銀行辦理陵水糧食局退款手續,並將20萬元非法佔 為己有。此外,蘇某強還以需要進購大米、私自存放大米銷售貨款等侵吞公款。

1995年,蘇某強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從時任提蒙糧所保管員黃某、湯某、李某處提取稻穀共計20.44萬公斤並私下銷售,所得貨款非法佔有己有。經認定,蘇某強所提 取的20.44萬公斤稻穀摺合價款共計30.66萬元。

1994年,為工作便利,提蒙糧所購買並配給蘇某強1輛價值1.4萬元的摩托車,蘇某強於1995年將該摩托車低價轉讓給韓某,所得款項非法佔為己有。

經查,1994年至1995年期間,蘇某強利用其擔任原陵水提蒙糧食管理所主任的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提蒙糧所財物共計88.405萬元,並用於個人賭博和消費,至今尚未歸還。

蘇某強後來化名潛逃到雲南。

2018年10月16日,蘇某強在雲南省宜良縣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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