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4 請把“戒尺”還給老師,孩子的教育,不能只是“鼓勵式”教育!

請把“戒尺”還給老師,孩子的教育,不能只是“鼓勵式”教育!

隨著國家實行計劃生育以來,很多的家庭都是構建模式都是獨生子女的形式,在大環境下減輕了國家的人口壓力,在家庭上,由於獨生子女算是集萬千寵愛為一身,很多的孩子的成長都是伴隨著“溺愛”以鼓勵式的教育方法,不過教育本身來說就不是一件輕鬆快樂的事情,有著名學者都說過“,別再以愛的名義對孩子讓步,我不相信教育是快樂的”

請把“戒尺”還給老師,孩子的教育,不能只是“鼓勵式”教育!

在家是如此,當今的學校更是如此,現在的學校教育也是為了保護學生的安全,直接取消了老師具有體罰學生這項權利,這是中國自苦以來教育界第一次有這樣的規定,單憑鼓勵是不可能把教育做好,如果行,那麼早在幾百年就實行了,孫元曉曾說過:“沒有懲罰的教育是偽教育”如果作為老師都沒有一定的懲罰學生的權利,這樣很容易導致,作為老師沒有一點威嚴,也更沒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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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記》上面有說:

凡學之道,嚴師為難,嚴師然後道尊,道尊然後民知敬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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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於懲罰,是為了孩子懂得自己錯誤行為而付出代價,這樣才會銘記於心,沒有比“痛”更讓人感受最為深切的,只是在實行中很多的老師會添加自己的個人情緒在裡面。作為老師我們只能罰學生的過失,而不是罰人格。更加應該尊重學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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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生犯錯以後如果沒有及時糾正,或者受到該有懲罰,那麼他對於錯誤理解會變得扭曲,同時對於錯誤理解會模糊,這樣很利於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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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我們生活的社會里,都知道犯錯就要受罰,無論是受到法律的制裁,還是損失金錢,或者其他,而在教育裡,老師本身就是規則和法度,所以學生必須有著敬畏之心,這樣出身社會以後,才會對規則有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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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孩子最好的老師是在父母這裡,所以父母最應該以身作則,當好表率,賞罰分明,鼓勵教育甚是重要,但懲罰教育也不能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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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當今的整個亞洲地區,很多的國家的教育並沒有取消對於孩子教育的懲罰手段,但懲罰不是體罰也更不是一些老師作為發洩心中怒氣的藉口,這個有著本質的區別,在現代教育的今天,對於孩子教育不應該只是鼓勵教育,還應該有懲罰式,把“戒尺”還給老師,對孩子的教育可能會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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