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9 大快人心!湘潭縣警方打掉一涉惡團伙

經過數月縝密偵查,湘潭縣警方成功打掉首個涉嫌“套路貸”涉惡團伙,犯罪嫌疑人姜某、馮某、周某槿、周某等人被依法逮捕。

案件回顧

2017年3月28日,受害人麻某在姜某經營的XX公司進行個人借貸貸款,貸款金額32000元,期限1個月,當天姜某合夥人馮某即通過支付寶轉賬32000元,隨後以收取中介費、服務費、家訪費等名義扣除9000元,麻某實際到手23000元。

至2018年4月30日,因麻某無力償還本金,姜某等人採用電話、上門等方式催收,麻某按照逾期每天3000元的標準,分別在4月30日通過ATM機向馮某工商銀行賬戶轉賬3000元,5月4日通過微信向微信號XX財務轉賬4000元、2000元。

在上述過程中,姜某、馮某等人要求麻某再簽署一份32000元的虛假借款合同,並謊稱如果麻某如期還款,該借款合同便與原借款合同一併還給麻某,麻某信以為真隨即簽下。

5月9日,麻某的爺爺麻某炎在易俗河天易示範區路邊通過現金交付方式償還馮某借款本息35000元,馮某將其中一張借條退還。

大快人心!湘潭縣警方打掉一涉惡團伙

犯罪嫌疑人姜某指認其作案的XX財務公司

至2018年3月1日14時許,麻某因故再次來到位於湘潭市嶽塘區天虹百貨C座XX財務公司,馮某、姜某便拿出麻某簽寫的虛假借款合同夥同周某槿、周某等人,逼迫麻某支付根本不存在的所謂32000元本金及利息共計40000餘元欠款。

麻某見狀欲逃離公司,被姜某、馮某等四人抓回並控制人身自由,當日14時至20時許,馮某、姜某、周某槿、周某等4人採用扇耳光、擊打頭面部、電棒電擊、沖洗涼水澡、下跪等方式逼迫麻某支付40000餘元並重新簽寫借款合同一事,麻某始終不願再寫借條,姜某等人無計可施即要求麻某告知家人,雙方約定在易俗河某茶樓包廂見面協商還錢一事後,馮某等人再將麻某帶至該茶樓繼續控制。

當晚23時許,麻某家人報警求助,公安機關依法處警解救麻某,並將4名嫌疑人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姜某、周某槿等人對所犯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公安機關正在查找更多的受害人,並對該犯罪團伙涉嫌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作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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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套路貸”,它通常是指嫌疑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製造借貸假象,並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合同條款,進而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侵吞被害人的財產的行為,所以“套路貸”是以“借款”為名行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之實。之所以稱之為“套路貸”,是因為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總結此類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套路為“製造民間借貸假象——製造銀行流水痕跡——單方面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惡意壘高借款金額——軟硬兼施索債”。

社會危害

“套路貸”犯罪的發展蔓延,不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權益,而且其中摻雜的暴力、威脅、虛假訴訟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誘發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輟學、自殺、賣房抵債等嚴重後果,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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