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0 再讀周立波為揭蓋子而寫的文章 謊言永遠變不成真相(附新證據)

“周立波事情”演變成如今的這個結果,一定出乎絕大多數人的預料,應該也包括周立波胡潔夫婦。隨著唐爽、鄢軍(即周立波所說的某某)的先後發聲,從一家之言變成了三方對質。不能武斷地說唐爽和鄢軍說的就一定都是真相,同樣也不能說周立波胡潔之言全都是謊言。是真相還是謊言,得用事實來說話,跟一個人的知名度無關,跟他粉絲的多與少無關,跟他的職業就更無關。

再讀周立波為揭蓋子而寫的文章 謊言永遠變不成真相(附新證據)

周立波說一定有人是有罪的,可他忘了自己在法庭上籤過認罪書

時至今日,如果重讀周立波於6月28日和7月4日在其自媒體上所發表的兩篇文章,相信大家一定會有不一樣的感受。7月4日的文章是對6月28日文章的補充,可以把這兩篇文章看成是一篇。也正是這兩篇文章揭開了蓋子,打響了周立波夫婦喊冤的第一槍。

這一篇蕭陶先來說一說周立波6月28日的那篇文章,文章的標題是《周立波事件真相》。下面這段話就出自於這篇文章,也是此文的核心內容:

再讀周立波為揭蓋子而寫的文章 謊言永遠變不成真相(附新證據)

劃紅線的部分即為以下的內容

【到他家後某某提出大家一起去打獵,收拾東西時,某某將他自己的私人物品(包括槍支藥品等)放入我的雙肩揹包中並將包放入車內(所以事後經三次查驗指紋DNA,某某的東西上均沒有我的指紋和DNA),後來因故打獵未成行。】

從唐爽和鄢軍後來受訪時的談話看,第一,當天周立波和鄢軍打過鴨子。“打獵未成行”應該不是事實;第二,槍的確是鄢軍的。至於槍是怎麼跑到周立波的雙肩包裡的,鄢軍沒肯說,只說槍就放在書桌上。其潛臺詞應該是槍不是他放進周立波包裡的,只是他沒好意思說出口而已。反過來說,如果槍是鄢軍送給周立波的,槍與槍套不應該分離。如果上車之後周立波才把槍從槍套裡拔出來,至少唐爽能看得到,可唐爽並沒提供這方面的信息。過去,唐爽會保持沉默,現在應該不會了。鄢軍說過一個細節,吃飯的時候周立波還揹著槍套。也就是說,槍與槍套分離應該發生在上車之前。既是如此,槍是怎麼跑進周立波的包裡的,應該就有答案了。

至於周立波所說的“藥品”,鄢軍自始至終都沒承認過是他的。他只說槍和包(指周立波的雙肩包——蕭陶注)是他的。為了讓周立波脫罪,他煞費苦心,可又沒突破自己的底線。說“藥品”是唐爽的,不僅唐爽不認賬,莫虎也不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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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一家之言

這裡蕭陶還要補充以下兩點:

第一,綜合三方當事人以及媒體的報道,周立波所說的藥品,應該是毒品。至於是什麼毒品,說法不一。最早的說法是古柯鹼,即可卡因,後來又出現冰毒之說。如結合吸食工具看,可卡因的可能性比較高。把毒品說成藥品,顯然不是疏忽。至於“白加黑,治牙病”是誰發明的,至今還沒有一個靠譜的說法。

第二,周立波所說的“事後經三次查驗指紋DNA,某某的東西上均沒有我的指紋和DNA”是一句非常容易產生歧義的話。是一樣東西查驗了三次,還是一共查驗了三次?再說,鄢軍後來只承認槍是他的,別的東西都不是他的,籠統地說“某某的東西”明顯是在誤導別人。

再讀周立波為揭蓋子而寫的文章 謊言永遠變不成真相(附新證據)

鄢軍從來沒承認過毒品是他的

蕭陶瞭解到的情況是DNA檢測是由拿騷縣的兩家專業檢測機構共同完成的,周立波後來曬出來的那份檢測報告就是由這兩家檢測機構共同出具的。至於單位名稱,蕭陶就不透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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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案第三份DNA檢測報告的第六頁(新證據)

檢測的樣品一共有四件,分別是手槍、彈匣和子彈、煙管(吸毒工具)和雙肩包。蕭陶查到第一批提交的是手槍,彈匣和子彈,提交時間為2017年2月8日,即事發後的第21天。第二批提交的是破碎的煙管(吸毒工具)和雙肩包,提交時間為同年的5月10日。此時離事發之日已接近四個月之久。既然樣品是分兩次提交的,應該不存在檢測過三次的問題,更不可能出現同一樣品檢測過三次的情況。第三份檢測報告只是前兩份報告的補充,有三份檢測報告並不代表檢測過三次。此外,第三份檢測報告沒有提到做過指紋比對。

從DNA檢測報告看,槍、彈匣和子彈上的確都沒有周立波的DNA,可也沒有任何其他人的DNA。煙管因破碎而無法檢測,檢測報告裡說得很清楚,檢測沒有繼續進行下去。換句話說,這兩項檢測啥都沒查到,跟沒檢測一樣。

唯一檢測到DNA的是周立波的雙肩包。檢測報告稱,這個樣本最少包含三個樣體。在這個混合樣中佔主要的被確定來自一個男性個體。這句中文是蕭陶請國內的一位專家翻譯出來的。通俗一點說,至少三個人接觸過雙肩包,但主要接觸者為一位男性。

再讀周立波為揭蓋子而寫的文章 謊言永遠變不成真相(附新證據)

唐爽稱他不願意為周立波做偽證

警方採集過唐爽的唾液,雙肩包上沒有他的DNA,他的嫌疑被排除了。但警方沒去查找另外的兩位接觸者,更叫人無法理解的是被攔車警察最先發現的槍套並沒送檢。對此,蕭陶所請的這位專家也提出了質疑。據說每一項DNA的檢測費為一千美元,是拿騷縣窮得連這點檢測費都拿不出來,還是另有隱情?

至於雙肩包的主要接觸者是誰,警方和檢方當然都很清楚,可檢方最後並沒因此而堅持上訴,反而選擇撤訴。沒有查清真相就結案難免會讓人產生各種各樣的懷疑。王志安說他在紐約時曾兩次聯繫採訪此案的女檢察官,但對方拒絕接受採訪。不知道是她不想面對媒體,還是不希望舊事重提?不過,她的缺席並不能阻擋那些尋找真相的人的腳步。

這是蕭陶最近所寫的有關周立波事件系列文章的第24篇,點擊下面的“瞭解更多”,閱讀前面的22篇文章,裡面有更多的照片(你懂的),值得一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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