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特別關注」設立100億發展基金!成都市新經濟企業培育新政乾貨看進來

「特別關注」設立100億發展基金!成都市新經濟企業培育新政乾貨看進來

7月24日,成都新經濟企業產品和服務供需對接會舉行,第一批60家新經濟企業帶來產品和服務。此外,在多輪廣泛徵求企業、區(市)縣和市級部門的意見基礎上,報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成都市新經濟企業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正式印發實施。成都將給予獨角獸或行業領軍企業“城市合作伙伴”地位在城市建設、社會治理等領域發佈城市機會清單、新經濟產品和服務供給清單。

據瞭解

《措施》分為通用政策和專項政策兩個方面

1

根據新經濟企業成長特性分層分級、精準施策,實施新經濟企業梯度培育計劃,強化新經濟企業支持與服務,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通用政策適用於所有經認定的新經濟梯度培育企業。

2

專項政策則分別適用於種子、準獨角獸、獨角獸或行業領軍企業三個梯度。

通用政策和專項政策的

具體內容

1通用政策

實施新經濟企業“雙百工程”

加強新經濟人才保障

在通用政策方面,成都實施新經濟企業“雙百工程”。開展新經濟百家重點培育企業和百名優秀人才培育培養工作,對重點培育企業和優秀人才一年一評、動態調整。同時,加強新經濟企業精準服務。成立市領導掛帥、市級部門和區(市)縣政府聯動的新經濟企業服務專班,分層分級為種子、準獨角獸、獨角獸或行業領軍企業建立對口服務機制。

為拓寬新經濟企業融資渠道,《措施》明確,

成都市將鼓勵各類金融機構為新經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對銀行機構發放的新經濟領域小微企業年度貸款平均餘額同比增長超過20%的部分,按1%給予銀行高管團隊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對融資擔保公司形成的新經濟企業貸款擔保代償,按實際代償的15%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補貼。設立100億元規模的新經濟發展基金,對新經濟企業進行引導投資。

針對新經濟人才,成都將建立新經濟企業交流圈,市級財政資金每年安排1000萬元,用於開展新經濟企業家能力提升工程、專業培訓計劃等活動,舉辦行業沙龍、技術交流、產品推介、高端峰會等專項活動,建立企業家圈子,促進企業間同業、異業合作。對經認定的新經濟領域年收入50萬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貢獻給予不超過其年度個人收入5%的獎勵。

根據《措施》,成都市還將對進入“雙百工程”符合申領條件的優秀人才發放“蓉城人才綠卡”,分層分類提供住房、落戶、配偶就業、子女入園入學、醫療、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創業扶持等服務保障。

此外,成都市還將促進新經濟企業平臺化發展和總部建設。對符合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培育平臺企業的實施意見》、市政府《關於加快總部經濟發展做強國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支撐的意見》有關規定的新經濟企業予以政策支持。強化新經濟企業品牌宣傳。市級財政資金每年安排500萬元,用於在市內外宣傳新經濟企業形象、創新產品、優秀案例等。

2專項政策

將給予獨角獸或行業領軍企業

“城市合作伙伴”地位

專項政策方面

成都市將對

種子企業、準獨角獸企業、獨角獸

或行業領軍企業精準施策

對種子企業來說,成都市將支持其開展技術創新。對種子企業按照不超過年度研發投入10%的比例給予最高20萬元的資助。對科技小額貸款公司投資種子企業所發生的投資損失,按不超過損失的20%給予補貼,單個機構不超過200萬元。

準獨角獸企業方面,成都市將支持其開拓外地市場。對年度市外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準獨角獸企業走出去,對準獨角獸企業參加境外知名展會、投資推介會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次、100萬元/次的補貼。還將鼓勵市級產業基金投資準獨角獸企業,支持國有投資公司或政府投資基金與準獨角獸企業共同組建產業基金,圍繞擴鏈、補鏈、強鏈,進行投資併購,提升企業行業話語權。

獨角獸或行業領軍企業方面,成都市將支持獨角獸企業上市。為達到上市條件的獨角獸企業對接優質券商機構,開展上市輔導,落實上市政策支持。同時,給予獨角獸或行業領軍企業“城市合作伙伴”地位。在城市建設、社會治理等領域發佈城市機會清單、新經濟產品和服務供給清單,為企業提供應用場景並建立“一事一議”工作機制;聯合企業協同制定相關政策規劃。

新聞延伸

《措施》中所稱“企業”是指按照《成都市新經濟梯度培育企業認定辦法(試行)》所認定的企業。

種子企業,申報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軟件企業等資質之一。

➤獲得過投資(含個人或機構),未上市(含“新三板”上市)且估值1000萬美元至1億美元。

➤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至1億元,連續2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均超過20%。

準獨角獸企業,申報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獲得過投資,未上市,且估值1億美元至10億美元。

➤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至20億元,連續2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均超過20%。

獨角獸或行業領軍企業,申報條件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獲得過投資,未上市,且企業估值超過10億美元。

➤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20億元,連續2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均超過20%。

— THE END —

來源 |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

精彩回顧

「特别关注」设立100亿发展基金!成都市新经济企业培育新政干货看进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