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 通渭法院對一責任糾紛案被執行人實施拘傳

中國通渭網 定西日報通渭報道(通訊員陳重慶)近日,按照領導包案任務分工,通渭法院相關負責人帶領集中執行第一小組幹警到通渭縣榜羅鎮雙峰汽車站,對被執行人範某實施拘傳。

  陳某與範某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通渭縣法院於2016年5月依法作出判決,認定範某對陳某的損失承擔主要責任。範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6年11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確定範某應向陳某支付醫療費等共計13萬餘元。範某收到二審判決書後,依然固執己見,拒絕履行。2017年1月,該案進入執行程序,送達文書時範某以已向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再審申請為由,拒不執行。2018年3月,收到省高級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民事裁定書後,範某對於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仍據不履行。“百日會戰”案件核查階段,該案即被確定為重點突擊目標。在拘傳範某時,範某和妻子許某暴力抗法,對執行幹警撕扯、口咬,影響極其惡劣。範某被帶到法院後,依然負隅頑抗,不履行義務。合議庭決定對範某進行司法拘留,讓其以身試法的行為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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