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列強要求清政府土地簽訂一百年,清政府誓死籤99年,原因為何?

完美life


謊言重複一千遍就變成了真理,“誓死籤99年”這個說法純屬意淫。我們先來看看這個所謂的“誓死籤99年”的說法是怎麼來的。

一、說法來源

1897年,兩個德國傳教士在山東被義和團所殺,引發了外交糾紛。當時清朝剛剛在甲午戰敗,陷入了極大的危機之中。而德國已經是歐洲第一強國,打出了一個口號,要“為德意志民族擴大生存空間”,對殖民地極度渴望。傳教士被殺事件剛好給了德國藉口,德國駐華公使於是乘機提出一個條件,要求“租借”膠州灣100年(就是後來的青島)。

(義和團反洋教)

膠州灣本身是一個優良的港口,同時還是一個戰略要地,關係到京城的安全。如今北海艦隊就駐紮於此,就能證明戰略位置的重要性。清政府當然清楚這一點,不同意這個所謂的“租借”,總理衙門懇請德國公使換個其他的條件。於是德國公使就說:“那就讓一年,改為租借99年,不然我們立即佔領東北三省。”

這其實是赤裸裸的武力恫嚇了,可是大清毫無辦法,甲午之敗,已經讓列強看清了大清的虛弱。總理衙門最後提出,能不能提高租金,緩解一下財政危機。德國公使表示,可以多付一年的租金,其餘沒得談。最後,清政府只好同意了。最後雙方簽訂了《膠澳租界條約》,租借膠州灣99年成了正式的法律條文。

以上就是所謂的“誓死籤99年”,沒想到這種話題也會拿來意淫。如果真的有“誓死”的勇氣,難道不是應該像抗戰那樣,戰鬥到底嗎?

這件事造成了一個非常惡劣的影響,後來列強紛紛迫使清政府簽訂租期99年的條約。德國剛“租下”膠州灣,法國就“租”下了廣州灣。英國則“租”下了新界,也就是《展拓香港界址條約》,這個條約後來成了香港迴歸的法律依據。俄國則是“租借”中東鐵路99年,以此控制了東北。

二、列強之間的矛盾

那麼為什麼列強要租99年呢?在這些租界條約之前,清政府簽訂的條約涉及到領土的都是直接割讓,比如英國最開始割佔香港島,俄國通過條約割佔了150萬平方公里領土,日本通過馬關條約割佔臺灣等等。為什麼到了這個時候,列強要用“租界”的方式呢?因為世界局勢變了,列強之間矛盾非常突出。

十九世紀末,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到了新的階段壟斷,主要資本主義國家開始進入帝國主義階段。對付清朝這樣的成熟國家,經濟殖民比領土佔領帶來的成本更低,收益更高,侵略方式從商品輸出開始轉為資本輸出。列強之間的競爭加劇,矛盾極為尖銳。清朝在甲午戰敗後,割讓了臺灣和遼東半島,隨即引來了其他列強的干涉,日本被迫吐出了遼東半島。從此以後,列強想通過法律條文直接割佔領土已經不太現實。租界既能造成事實佔領,又能避免其他列強幹涉。因此“租借”變成了一個最好的方式。

不過“租借”畢竟跟割讓的意義完全不同,為了達到長期佔領的目的,就要用一個很長的期限來保障,這個期限一般就是99年。在西方,尤其是英國,如果需要長期使用一塊土地,一般就簽訂一個長期的租借合同,租期一般是99年,既保證租期的靈活,又能保證長期使用。這個慣例歷史悠久,大英帝國博物館裡藏著一份古埃及的土地租賃合同,上面的期限就是99年。


(上海的租界)

三、實力決定一切

國家之間,實力決定了一切。如果國家強盛,這種“租借”是不可能會發生的。憑藉實力強租來的領土也會隨著實力的衰落而失去。二十年後,一戰結束,德國戰敗,膠州灣就丟了。後來國民政府北伐時期,則收回了武漢的租界。抗戰勝利後,除了香港,大部分租界都被收回了。

國際政治,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大清國被列強欺負,但是在朝鮮,卻有一塊大清國的租界。墨西哥發生排華事件時,大清也曾經派軍艦前往,逼迫墨西哥賠款。當“貧窮帝國主義”意大利也想跟著列強乘火打劫時,大清也硬氣過。


江蝶夢


近代以來,由於西方列強的壓迫,中國在歷次對外戰爭失敗中,除了戰爭賠款和開口通商外,還有一種就是領土與主權方面的損失,這就是領土割讓和租界的產生。

當然,最早的案例如澳門,在近代以前,當時的明清政府也不是特別在意,因為澳門作為一個對外交流的窗口(尤其是基督教的傳入窗口),保留也並無不可。

不過,在近代以後,領土問題即成為性質完全不同的問題。



首先,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中,首先被割讓的香港島,這個是永久割讓,完全喪失了主權。

接著,雖然在之後平靜了幾十年,但在甲午戰敗後,老大帝國的本質暴露,而世界性搶奪殖民地的狂潮正在興起,在這種情況下,中國也陷入了瓜分狂潮。

首先挑起這波危機的是德國,其藉口1898年兩個傳教士被殺的鉅野教案而強佔了膠州灣,之後又迫使清廷簽訂了《膠澳租界條約》,其中規定將膠州灣等(即現在的青島租給99年。

之後,其他列強也紛紛效仿,如英國強租威海、香港新界,前者25年,後者99年。

與此同時,沙俄也強行旅順、大連25年,法國則強租廣州灣99年。

由此可見,並不是所有的租借地都是99年,其中也有25年的。



至於提問中說的“列強要求籤訂100年而清政府誓死籤99年”,這個卻並未聽說。

而網上的所謂傳言,說什麼按照“如果某領地被佔領超過百年,那這塊領地就屬誰所有”, 因此,租借地租期的最高年限就是99年。

從國際慣例來看,這個原則確實存在,這是類似於民法上的“先佔先得”,但那是適用於無主之地的,而不能適用於已有的領土。

事實上,從99年、25年這些不同的租借期限也可以看出,並沒有什麼100年、99年之類的所謂規定,這個時間主要取決於雙方的談判,僅此而已。

從某個意義上說,清廷或許確實並不喜歡100年,而堅持劃掉一年吧?這個沒有確證,只能做推測理解。



當然,歷史的發展往往不能預測,事實上,不要說租借多少年,就是永久割讓,最終也會被歷史的大勢碾得粉碎。

如以上租借,除了威海是滿了25年、九龍是租借了99年後歸還中國,其他基本發生了多種變故而提前收回的。

即便是永久割讓的香港島,也同樣與九龍一起收回。

從這個意義上說,領土其實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是一個發展的變動的過程。

除了先佔先得,恐怕也有強大者佔有的基本涵義在內吧?


坑爹史冊


晚清政府從來就沒有過“誓死”這類勇氣和覺悟,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實力懸殊過大,的確打不過,慈禧老了,年年被逼著西狩搞不好要死在半路上,持續不斷的表示友好“結與國之歡心”,才能讓清政權苟延殘喘幾年,說不定還能通過改制翻身。

其實清廷是想多了,日本明治維新的經驗,即便在國內完全得到執行,也無法成功,一切政策的執行、貫徹,離不開人,而當時的滿清,人心向背,看不慣他們的可不止漢臣、漢民,除核心勢力圈外,滿蒙也同樣對清廷失望之極、不抱希望,我們只能走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改制之路,生搬硬套不會有好結果。據說還有賠款賬期幾年,大清就能延壽幾年之說,挺有意思。

99年之說,眾說紛紜,有的說湊百年不好聽,大清也要臉面,拜託,當時當日那狀況還有臉可要嘛,馬關條約簽訂後連本不關心政事的升斗小民都知道這臉丟的讓人沒法要臉了。

德方也甩給清廷響亮的一巴掌:“算租不算割,已經給足了清廷臉面。”,其實都一樣,反正沒打算還。

以臺灣為例,被清政府拋棄的臺灣軍民自發抵抗,給日軍造成了大概3.5萬人的傷亡,反觀清廷,是真的打不過還是根本就沒膽量打呢,歸根結底,割地賠款都可以,只要皇權妥妥的,宗室覺羅們能繼續保持榮華富貴就行了,這是第一位的。

清廷當然也不想割地賠款,但是最高利益永遠是皇室利益,而不是什麼國民,所以無所謂簽訂條約。

100年也好,99年也罷,最初的50年也一樣,都是德國人說的,清廷只是討價還價要求放寬條件。

99年怎麼來的?我賣衣服100塊錢一件,你非得劃價要給50塊錢,我懶得搭理你隨便應付一下,給你減一塊錢好了,要買就99塊錢。

這是真實的劃價過程,哪來的誓死?誓死真的會死。

想過沒有?如果德國要籤200年,滿清會籤麼?當然會嘍,不籤就會死,他能不籤麼。

還有人說不到百年,則按國際公約慣例不屬於永久割讓,所以為了骨氣和臉面清廷誓死不籤,請注意,實際租借他國領土是當時國際法非條款性新例,真正的“實用”,始於膠州灣,始於中國,始於滿清。什麼叫慣例,慣例就是我能揍你,我的話就是慣例。

當時的國際法只是廢紙而已,國際法要是管用,還會打的那麼熱鬧麼,列強們自己也窩裡鬥,最後也還是拳頭大的說了算。國際法都沒用,更何況什麼慣例了。

所謂99年,這種租約其實就是中世紀羅馬的“永借權”,只能靠拳頭拿回來,或者承租人自己實力大減,否則9年,99年和999年沒任何區別,不具任何實際意義,清政府羸弱無能,就沒資格講價,即便拼死你都沒命能拿回來。

清廷的臉面是怎麼找的呢?比如《膠澳租借條約》改為《膠澳租界條約》,內容是一樣一樣的,但是清廷覺得這樣比較有面子。現在的展品是德國複製過來的。中文版怎麼寫的,對德國人來說也無所謂,你中文愛咋寫都行,執行得按我的意思來。

我們先來看看99年期限的三個條約:

《膠澳租借條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廣州灣租借條約》租期都是99年,為啥不是98年,不是100年偏要99年呢?

從簽訂時間來看《膠澳租借條約》是最先簽訂的,其他都是有樣學樣,不多贅述,我們看看《膠澳租借條約》簽訂時的情況和討價還價的過程:

1896年,李鴻章擔心他國“循例”有樣學樣,沒有同意德國租借膠州灣50年的要求。

1897年,鉅野教案爆發,德國政府佔領膠州灣個要塞,一如天津教案,要求革職地方官員,懲辦元兇,允許承接鐵路、賠償教會損失及賠償軍費等恬不知恥的過分要求種種。繼而再次提出膠州灣的租借問題。

難道是割地賠款竟然還積累出來了經驗?好似早已有了準備,知道既然去年德國提出租借,這樁事無論如何都無法善了,清廷反饋速度很快,只要德國退兵,租借不是問題。

撤兵你就別想了,佔了上風的德國,食言而肥,由去年的要求租借50年,改為99年,清廷本有講價動作,但是自己又發電應允所有條件,當然他也沒有可談的餘地。

①清廷所談,並非100年改99年,而是100年改55年(50年)。

  • 海靖提出的100年
  • 清廷說過於苛刻,55年為宜
  • 海靖提出99年,只少1年,象徵性的給個面子
  • 國際法?那就是個笑話,不提也罷。

②發電德方,均可照允。就是都照你的意思辦。

③99年租約的簽訂,清方曾經“再三申說”,但既然德方不樂意,那就99年吧。

其實租期問題並沒有那麼簡單,當時的德國政府根本沒有想到租期能“講數”講到99年,駐華公使都不知道,還以為談成的是50年租期······可見德方談判者是獅子大開口,肆無忌憚之下,嚇唬嚇唬清廷而已,但清廷已成驚弓之鳥,不用嚇唬也抖的厲害,也根本沒有討價還價的資格,所以不久就全部同意了,就是害怕夜長夢多,德方提出更多的苛刻要求。


古今通史


從這個問題也可以看出來,清政府雖然弱弱無能,只能被動挨打,可是最起碼頭腦是清醒的,別看一百年和九十九年只相差一年,可是實際上卻是天壤之比,相差一年,實際上那可就是相差萬年了。

晚清的歷史也可以說是中華民族的屈辱史,那段歷史可謂是每個中華兒女心中的痛,稍微瞭解點歷史的都知道,中國在當時割了不少的地給了西方列強。如果有細心的人會發現,中國被割讓的土地,所有條約上的時間都寫著是九十九年,因此有些人就好奇了,反正地都割了,九十九年和一百年有啥區別,列強要一百年那就籤一百年唄。

在當時國際上規定,如果一個國家佔領了一個地方一百年,那麼這個國家就對這個地方有著絕對的擁有權,換句話說如果清政府簽訂了一百年的條約,就意味著這些土地就一直是人家的了,超過一百年沒有收回就永遠都不能收回了。這也是為什麼在九七年中國非常強勢的要收回香港。

清政府和列強簽訂瞭如此多的不平等條約,其實都是有討價還價的,有人罵清政府無能,實際上那個時候清朝和西方列強差距太大了,為了保全自己,只有委曲求全,而這個條約簽訂的年數也是和列強爭吵了很長時間,可以說是誓死只籤99年。

試想一下,如果清政府真的簽了一百年,那麼現在很多地方都是大問題,對方真的要是不還,那恐怕就要通過戰爭來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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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雜貨鋪


1997年7月,香港迴歸祖國,從1898年,英國強行把香港從清政府手中租借走以後,正好租期是99年。為何租期不能是100年呢?這是因為:99年的租期,是有先例的,而這個先例,竟然成為了後來西方列強們“租借”領土的“慣例”!


1897年11月,德國藉口其教士在山東曹州被殺,派艦隊強佔了膠州灣。第二年,德國又強迫清政府簽訂了關於租借膠州灣的條約。當時,清政府總理衙門與德國駐華公使海靖交涉條約簽訂事宜,而海靖一口氣提出了下面幾條要求:

1、將膠州灣四周百里租借給德國,租期100年;

2、由膠州至濟南的鐵路,歸德國修建;

3、鐵路兩旁百里的礦山,由德國開採。

總理衙門看德國人的獅子大開口,又不敢斷然拒絕,於是懇求德國人再讓一點。德國人於是真讓了“一點”,將租期100年,改為了99年。總理衙門傻了眼,德國人到底是真實誠呢?還是真無賴呢?這租期減了一年,就特麼叫讓一點?

但是,弱國無外交,德國人看總理衙門猶猶豫豫,又說:“別的都不能讓,如果你們不同意,我國將出兵奪佔東三省!” 總理衙門怕真把德國人惹毛了,於是只好答應了,1898年3月6日,清政府與德國簽訂了《膠澳租界條約》。


《膠澳租界條約》,算是開了99年租期的先例,這也被其他列強效仿,接著又出現了幾個租期為99年的不平等條約。

1898年4月,法國強迫清政府,答應其租借廣州灣。1899年11月,法國與清政府簽訂了《廣州灣租借條約》,強佔了廣州灣及附近水面,租期為99年。

看到法國人得了便宜,英國人也不甘示弱,他們於1898年6月,強迫清政府簽訂了《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把位於深圳河以南、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及其附近島嶼,即所謂的“新界”租借給了英國,租期也是99年。

清政府“租借”領土給列強,租期為99年,竟然成為了一條“慣例”,真乃民族之殤、奇恥大辱。


深夜聊齋


百年變99年,清政府是不是可以自豪一把了?很有骨氣的清政府,竟然將土地的租期,通過談判,減少了一年。但是,如果瞭解了當時的真實情況,就知道當時的清政府是多麼的軟弱無能了。

將租期從百年減為99年的事情,發生在中德《膠澳租借條約》的談判期間,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子的。

1894年7月,中日豐島海戰打響,正式標誌中日甲午戰爭的開始。結局都知道了,北洋水師最後全軍覆沒,清政府慘敗。

這就是自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清政府所面臨的沒有最恥辱,只有更恥辱的窘境。

1895年4月,中日《馬關條約》簽訂。日本藉此成功擺脫了半殖民地的境遇,一躍成為了亞洲強國,而清朝卻在半殖民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列強看到了日本的勝利,也紛紛加入了進一步瓜分中國的行列。

1896年12月,德國駐華公使海靖正式向大清總理衙門提出租界膠州灣50年的要求。這時候德國的要求是租借50年,不是100年,更不是99年。總理衙門很堅定的婉拒了德國的這一要求。

馬後炮的說,清政府的官員被後世學者說成沒有遠見,不無道理,就不要吹噓那個李大人有如何高明的外交技巧和遠見了。如果有遠見,這時候就該談判一下了,也許還能談個好結果,然後簽了。

到了1897年11月,曹州教案發生,兩名德國傳教士在山東鉅野被殺。德國以此為藉口,派軍艦於半個月後佔領了膠州灣。清政府因為甲午海戰失敗,北洋水師已經全軍覆沒,海防基本上已經是空白了。這一點,在甲午戰爭之後,就應該可以預見到了。等李大人看到了德國軍艦之時,呵呵了。

1898年,海靖這次提出了三大項內容,一、將膠州灣四周百里的範圍租借給德國100年;二、由膠州至濟南的鐵路由德國修建;三、路旁百里內的礦山歸德國開採。

李大人一邊撓頭,一邊故作堅強,表現的很硬氣,堅決不同意,就是不同意,再讓點唄。跟菜市場買菜一樣,一毛錢不要了。海靖慷慨的說:“租借一百年中,讓掉一年,總算九十九年,別事不能減輕。否則,立即佔領東三省。”

李大人慫了。然後麼,海靖當然是說話算話,說減少一年,就減少一年,租期從100年,變為了99年租期,然後路權和礦權一點沒少。

看罷,只能是長嘆一聲,唉……

西方人有個習慣,喜歡參考已有的成例。

同一年,英國以“利益均沾”為由,以中德《膠澳租借條約》為範本,強迫清政府,在1898年6月,簽訂了中英《展拓香港界址條約》,規定了香港“新界”租期99年。

其實,在此前清政府和英國已經簽訂的,1842年的《南京條約》和1860年的《北京條約》中規定,香港島是“常遠拒守主掌”,而九龍半島是“永租在案”,全都是無限期租約。

如果不是新中國強大起來了,香港是不會這麼容易在1997年迴歸祖國懷抱的。所以,租期不要緊,只要是不平等條約,在國家強大之後,對方就會考慮實際形勢,通過談判歸還。

而香港島實際被英國佔領了155年,九龍被佔領了137年,只有新界是99年。

當然,租借地也有25年租期的。而大多數租借地都在一戰、二戰後,被中國以戰勝國的身份,提前收回。

而新中國建立後,又先後收回了大連、香港、澳門等地。

其實,澳門在1887年中葡之間簽訂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中,原本也被清政府允許“永駐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即永久租借。之後的民國政府維持了清政府的舊約內容。

1974年,葡萄牙爆發了康乃馨革命,新成立的葡萄牙政府承認澳門的殖民地屬性,並開始主動跟新中國商談澳門前途問題。

正是我們新時代偉大的改革家和總設計師,創造性的提出了“一國兩制”的方案,才順利收回了澳門。

而澳門從1557年允許葡萄牙人居住,到1999年收回,一共被葡萄牙人實際佔領了442年之久。期間,葡萄牙人大部分時間是向中國繳付租金的。

所以,根本沒有“租借地”或者“佔領地”超過99年,就屬於佔領國的永久國土一說。

國土爭端,只能以強大的國力為後盾,以高超的外交為手段,才能和平解決。否則,就只能不惜一切手段,拿回被他國霸佔的領土了。而不惜一切手段,則需要更為強大的國力和軍事實力,以及無數人為同一目標的不懈奮戰。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對於現在的我們而言,還是非常實用的。


奕天讀歷史


99年和100年雖然只差一年,但是在國際法上,這一年就能讓“租借”就變成永久“割讓”。

因為,當時在國際上有一個慣例,如果一個國家租佔別國土地超過100年,意味著徹底放棄了對國土的擁有權,那麼這塊土地就成了租佔者所有。

慈禧為首的清廷雖然昏庸,但是也知道此事的嚴重性,所以誓死不敢籤100年。

最早的租借條約,是1898年,清政府和德國簽訂的《膠澳租界條約》,德國租借膠州灣四周百里,為期100年。經過多次談判,改為99年。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政府堅持在香港被割讓99年後,要在1997年收回對香港的主權。

(文|勇戰王聊歷史)


勇戰王聊歷史


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天天裝逼的清政府,被英軍打得屁滾尿流。

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清政府被自己的小弟日本人給打的落花流水,顏面全失,連內褲也被脫掉了。

從這時起,清政府腐敗無能和全面落後的本質,被西方列強全部看穿了。於是掀起了一股西方列強共同瓜分中國土地的狂潮。

德國因為崛起的比較晚,在全球的殖民地最少。因此德國皇帝叫囂著也要爭取自己在陽光下的地盤,首先對中國動手,佔領了膠州灣。德國人提出要求租借100年,清政府談判代表討價還價,據理力爭,奪回了一年。

1898年《膠澳租借條約》簽訂,清政府將膠州灣租借給德國人,期限99年。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查看了其他朋友回答的內容。

有不少人說,根據當時的國際慣例,其中有一條叫事實佔領原則。如果你一個國家佔領另一個國家領土100年,就可以宣佈所佔領土為本國領土。

但是這種說法似乎是站不住腳的,查找了很多資料也沒有相關記錄。

隨後,其他各國紛紛跟進,香港、澳門、臺灣、威海衛、九龍、廣州灣、旅順大連,這些中國領土紛紛被清政府割讓出去。

清政府滅亡後,中華民國建立。中國人民的民族意識迅速崛起,反對帝國主義殖民和剝削的呼聲越來越高。

知名的教授聞一多先生就創作了七子之歌,用來紀念中國被列強割走的七塊地方,喚醒中華人民的鬥志。

1949年,中國人民解放軍橫渡長江的時候,解放軍的炮火擊中了英國的紫石英號艦艇。與此同時,一位偉人說:新生的中國政權對過去所簽訂的不尋常約一律不認可,中國歷史百年恥辱的歲月將一去不復返。

聞一多先生的詩歌中所寫的七個地方,也紛紛被我國先後收回,尤其是97年收回香港,99年收回澳門,更是被認為是中華民族於21世紀崛起的象徵。


新知傳習閣


我們都知道,清朝末年由於政府腐敗,列強紛紛蠶食中國,誰都想分一杯羹,八國聯軍進北京更是踐踏中國法律,清政府的軟弱無能助長了侵略者的囂張氣焰,堅船利炮打開了國門,清政府和列強簽訂了許多不平等的條約。

比如,1897 年11 月1 日,德國兩名天主教傳教士在山東曹州臣野縣張家莊傳教,被當地的反洋教組織“大刀會”砍死了,德國以此為藉口,脅迫清政府簽訂了屈辱條約,強行租借膠州灣100年,光緒皇帝派李鴻章、翁同龢與德國公使海靖周旋和據理力爭,最終在簽訂《膠澳租界條約》時,把租借膠州灣的租期縮短了一年,租借膠州灣為99年。

又比如1898年6月9日,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界限街以北至深圳河以南地區及大嶼山等230多島嶼租借給英國,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租借香港,為期也是99年,條約於1898年7月1日起生效; 99年過去了,在中國總設計師鄧小平的領導下,香港終於在1997年迴歸了祖國的懷抱。

(問題來了)親們是否發現,列強要求籤訂100年的期限,為何清政府誓死最多簽訂99年的期限,真的那麼在乎縮短一年期限嗎?這其中的奧秘是什麼呢?

原來在國際上有個規定,一個國家佔領某處地方時間達到100年整,就意味著主權國放棄了主權,租借方則對那塊土地有著絕對所有權。這有點像法律規定,借款在兩年期限內,不主張就會過了追訴期。也就是當事人放棄了債權。換言之,國家有國家的法律,國際有國際的規則。

回到本題來說,如果當時清政府簽訂了100年的租借條約,就意味著這些土地就徹底的被割讓了出去。意味著清政府 對這些土地失去了所有權。這是清政府為何為了縮短一年租期而苦苦努力的原因。




秉燭讀春秋


清朝晚期對於整個民族都是十分屈辱的時期,皇帝被列強變為偽皇帝,政府變為偽政府,祖國大地要成為各國列強瓜分的蛋糕,我們卻還沒有不給的能力,當真是讓人心酸,從鴉片戰爭爆發到1912年大清滅亡的72年之間,我們一共簽訂了不平等條約1175件。

但是我們要知道的是,並不是所有不公平條約簽訂的都是99年,小太陽先舉幾個99年的條款:

1.1898年德國強迫簽約《膠澳租界條約》膠州灣租借給德國99年;

2.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新界租給英國99年;

3.1899年《中法互訂廣州灣租界條約》廣州灣租給法國99年。

其實還有很多不是九十九年的條約,比如同樣是1898年簽訂的條約《訂租威海衛專條》威海衛租給英國25年。

那麼關於上面所說的99年,其實最廣泛也最被認同的說法就是,在外國有一種說法,如果一個地方租給其他國家超過100年,那麼百年之後,這片土地就徹底屬於租賃國家了,當時外國以為清朝閉關鎖國,對於這些都不清楚,所以想要租借100年,但是慈禧萬分不同意,特別是知道這個隱形條款之後,更是不同意租借100年了,所以才變成99年,她希望後輩能夠將這些土地要回來。

當然這是流傳最廣的說法,還有人說可能是清政府討價還價,希望能夠少租借一些年,外國列強就說,那就少一年吧,也同意了你的願望,就不要再說別的了。

不過,這些都是歷史了,想要不被侵佔,就需要國力強大,就好像我們97年香港迴歸,歸根到底是我們國家更加強大了。

現在我們的國家,國力強大,哪還有國家敢過來說侵佔我們的領土,所以說到底還是需要我們自己強大起來,先輩們為我們創造了這麼美好的生活,我們需要更加努力,創造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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