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上林縣檢察院發揮職能優勢,助力平安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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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提高廣大群眾對平安建設工作的參與度和知曉率,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2018年6月14日,上林縣提升群眾安全感推進平安建設宣傳月活動在錦林大廈廣場舉行,上林縣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韋家傑帶領檢察干警參加。

上林县检察院发挥职能优势,助力平安建设工作!

平安建設宣傳月活動現場

活動當天,我院以展示宣傳板報、發放宣傳資料、設置諮詢臺提供法律諮詢等形式,向過往群眾解疑釋惑、宣傳有關政策法規、檢察機關工作職能及近期檢察院工作重點。

上林县检察院发挥职能优势,助力平安建设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韋家傑

給群眾發放宣傳資料

上林县检察院发挥职能优势,助力平安建设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韋家傑

公訴科科長、未檢辦主任

譚海萍為群眾提供法律諮詢

上林县检察院发挥职能优势,助力平安建设工作!上林县检察院发挥职能优势,助力平安建设工作!

群眾觀看宣傳板報內容

本次活動,我院共發放各類法律宣傳資料100餘份,接待群眾諮詢10餘次,我院檢察干警專業而熱情周到的服務得到現場群眾的一致好評,宣傳活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發展的根本前提。上林檢察如何開展平安建設,請往下看!

一是發揮職能優勢,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從嚴從快批捕、起訴危害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刑事案件,提高辦案效率,加大打擊和震懾力度。

2018年,上林縣檢察院積極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行動工作精神,制定了《上林縣人民檢察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方案》,由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寧宇擔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統籌謀劃,精心部署,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行動和社會治安集中整治行動,全力提升群眾安全感。

4月28日,我院依法對一名潛逃2年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提起公訴;5月29日,一審由我院提起公訴的韋榮堅等15人涉黑案在縣法院進行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組織、領導者韋榮堅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和罰金,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被告人周柳溫等14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至三年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是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加大對控告、申訴的宣傳,對群眾的控告、申訴及時辦理,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反饋。

2017年以來,上林縣檢察院依託綜合檢務服務中心和各類信訪接待平臺受理各類信訪案件88件次(其中檢察長批辦案件19件),均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反饋。通過加大宣傳力度拓展案源渠道和加強部門溝通挖掘案件來源等方式,主動開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對遭受犯罪侵害,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且生活陷入困難的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給予司法救助7件7人,發放司法救助金5萬元。

三是履行法律監督新職能,積極推進公益訴訟工作。以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準確把握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新方式,推進公益訴訟改革取得良好成效。

上林縣檢察院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檢察機關工作部署,以“公益”為核心,緊密結合我縣實際,積極穩妥推進公益訴訟工作。截止目前,上林縣檢察院已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訴前程序案件2件,食品藥品安全訴前程序案件1件,國有財產保護訴前程序案件1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訴前程序案件1件,上林縣檢察院公益訴訟工作實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改後確定的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四大領域全覆蓋。

公民如何參與“平安創建”活動?

1. 向司法機關或基層組織提供、舉報社會治安信息和違法犯罪線索。

2. 遵紀守法,不做違法犯罪的事。

3. 積極做好自身防範,防止受到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的侵害。

4. 積極參與治安志願隊伍、積極參加巡邏執勤。

5. 搞好鄰里和睦,鄰里之間互幫互助,構建平安街道、平安村莊。

文字:廖受金、何秋豔

期數:【2018】第48期,總第2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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