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护航非公|老板的兄弟伙偷卖200多吨铁渣,检察官如何支招?

北碚区某机械加工厂,老板王耿志(化名)是个讲感情的人。多年下来,生意场上的朋友都买他的账,生意越做越大,厂子在北碚区算是知名企业了。

王耿志对生意伙伴讲感情,对员工当然也讲感情。厂里的后勤主管曾红(化名)就深得老板信任,日子久了,老板对曾红有一种“你办事我放心” 的既视感

机械加工厂的生产会产生废铁渣,其实也值不了几个钱,每吨1000多元,不过加工厂的业务很好,日积月累下来一年也有上百吨的“存货”。

处理这些“存货”,是后勤主管曾红的职责,正儿八经的操作流程是,收购商来称重之后,数量要交给老板王耿志复核。

因为感情深,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王老板“彻底放手”,复核这个程序没有了,对于称重后的数量,曾红就可以拍板。

一开始也没有什么故事可讲,称好多就是好多,公对公自有一套原则。不过后来,事情慢慢起了变化……

2015年1月24日,曾红与前来公司购买铁渣的刘某、常某夫妇闲聊,聊着聊着很投机啊,三人一拍即合:“我们可以做点小业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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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称重后不用给老板复核,曾红决定少报和瞒报称重,以换取刘、常夫妇的“好处费”。

第一次“牛刀小试”得手后,刘某、常某夫妇爽快地给了曾红5000元。有了这一次甜头后,曾红觉得来钱简直容易得不要不要的,之后又有小财顺利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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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真的能掉钱耶!)

两次得手后,曾红的胆儿“肥”了,胃口开始变得越来越大。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累计作案36次,少报、瞒报公司实际出售的铁渣重量达212吨,从中收取刘某、常某夫妇的“好处费”16万余元。

2016年11月2日,一次偶然的机会,公司财务经理在审计复核当天已经出售的铁渣重量时,发现了这个“秘密”并立即报警。

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公司竟有价值24万多元的废旧铁渣以这种“薅羊毛”的方式被曾红鲸吞。

该案移交到北碚区检察院后,该院第一时间选派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积极履行公诉职能,高效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人指控,犯罪嫌疑人曾红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刘某、常某二人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71条第一款,涉嫌职务侵占罪。

2017年11月30日,北碚区法院依法判处曾红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常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不过,使犯罪分子伏法并不意味着案结事了。对于此案反映出来的企业管理漏洞,检察机关及时提出预防对策和切实可行的具体建议,帮助该企业加强管理、建章堵漏,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

针对当前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多发状况,北碚区检察院还积极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此类犯罪的特点、成因和规律,总结民营企业在财产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加强与涉案企业沟通协调,有力保障了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碚检君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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