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5 如果这是我此生写的最后一首饶舌歌,那我该如何记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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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玩饶舌 只想挣脱束缚和期待

我人生中的第一首Hip Hop,在10岁的那一年,来得没有一点防备。

我在小书《原谅我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里,这样回忆当时的情景:

当身边所有人都在为黎张刘郭四大天王疯狂的时候,忽然有一天,放学后你去一位同学家玩,一进他家门就鬼鬼祟祟地躲进房间,掩上房门;同学为你拿出一张翻录的卡带,给你播了这首《广播道Fans杀人事件》,在播歌前还故作神秘地告诉你,接下来你所听到的东西,和你以前听到的所有歌都不一样;于是就听到了这么一首“怪歌”,没有唱、只是在念歌词的“怪歌”:

LOEN学友 我地支持你 AARON华仔我地支持你

忆莲SALLY我地支持你 BEYOND草蜢我地支持你

如果这是我此生写的最后一首饶舌歌,那我该如何记载呢?

虽然得再过十年我才知道,这种“怪歌”就叫做Hip Hop。但有一点我从小就feel到了:Hip Hop(当时是Unknown啦)代表了自由、反叛

一句话:我们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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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找了鼓 找了你会中的sample

原曲可能是1999年你最爱的一首

那时你甚至还没饶舌梦

像软硬那样,栖身于极度发达的商业社会里,却又以一副anti商业英雄形象出现,各种diss,不是特例,而是通例。这么说吧,只要你这东西能卖,丧心病狂的资本家们才懒得管你是嘻哈还是哭瞎,连夜加班加点,第二天大早就把你给卖了。

如果这是我此生写的最后一首饶舌歌,那我该如何记载呢?

事实证明,往往在商业文明越发达的地区,嘻哈也越是繁荣昌盛。很简单的理儿,城市够大,才能有公共资源去修建篮球场、广场,你们才有地方聚在一起斗牛、死飞、摩擦摩擦,以及:搞嘻哈。

所以,讲广州话的细路,从小没少听嘻哈。最开始是软车欠石更,他们用自己幽默消融了攻击性,除了《爱式》里面“斜纹代表大方,圆点代表爽朗,体贴代表超薄,你俾我前,又俾我后”,算是PG家长指引(黄伟文和黄耀明你们够了),其余大多是全家欢节目,体现了香港人的小市民智慧——对了,后来我们把它称之为:街头文化。包括后来的农夫,继承的是软硬的衣钵,他们在2008年《举高只手》里达到了自己声望的顶峰,他们的Hip Hop里加入了更多上班族的心声,更多励志的元素,如“用呢只手其中一只手指对住你嘅波士叫佢咪咁多事”,但本质上,农夫和软硬一样,他们确实是在反抗体制,但反抗很多时候是商业社会里合理的个性,是年长者面前的小把戏。

如果这是我此生写的最后一首饶舌歌,那我该如何记载呢?

回到时间线。软硬之后的里程碑是大懒堂——哇塞这个真不得了,中学时候我们也没有嘻哈这个词,我们将其定义为“粗口歌”。和软硬不一样,LMF是更本格派的Hip Hop,在我心里,阿仁、大飞、Tommy、Jimmy、阿肥、阿杰、李灿森……他们堪比香港地的Wu-Tang Clan。那时候,听LMF是班上“后进生”的专利(妈的不是那个刚才《爱式》里面那个后进你大爷)。当然,后进生通常代表了:坐在教室后两排;我在自习课念书你在篮球场界女。而LMF则是后进生的标配。

于是,分歧出现了。后进生们喜欢的是《冚家伶》、《反骨仔》,像“去边度叫鸡有第六味服务,星马泰日韩香港定系中国好”、“行卵开啦!死老鬼,加阵要改朝换代俾我上位!够胆死响啊公里面做内鬼,等我来劈七死你班反骨仔”,让他们异常兴奋。显然,他们兴奋的,绝不是嘻哈这种形式,而是歌里面的唾手可得的粗口。当你掌握了这些粗口,你的语言攻击力就比他人强,你的话具备了理解门槛,同时也是老师封杀的对象,这一切都指向了——酷。这和PG ONE的歌给现在年轻人的冲击力是一样的。

如果这是我此生写的最后一首饶舌歌,那我该如何记载呢?

可那时候,我喜欢的LMF,是《无根草》、《今宵多珍重》。它们的音乐性更强,和声更为丰富,它们更接近所谓的主流流行乐。它们是可以反复循环播放的歌曲,而粗口歌于我来说是一种特定情况下的宣泄,它能够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去实现能量的聚集和消散。但它不适合我(嗯,所以我也不是那么喜欢N.W.A呢)。

很快,我在台湾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哈狗帮。MC Hotdog当然不缺荤段子,狗董在live上会直接问你,你是不是回家还要交功课?你就这点本事?歌里马子套子当然也一抓一把。但台湾的艺文基因毕竟太强,且MC Hotdog大量使用真乐器的编曲方式,对于Band仔的我来说很对味,而狗董也是一个普遍被低估的青春作家。听他的《九局下半》,这是我的青春剪影:

23岁的九局下半 转啊转

我把帽子反戴 还在期待逆转

青春像是一场棒球比赛 三振出局

明天还会有新的舞台

如果这是我此生写的最后一首饶舌歌,那我该如何记载呢?

嘻哈通过对传统以和声构筑、旋律易传播的商业电台歌曲逻辑之颠覆,以叛逆者的形象,更加有力度的表达,获得了年轻人的拥护。它可以没有让你反复洗脑的hook段,但它一定会有punchline,同样也能一拳击中你的心脏。2001年的时候,五月天有《你要去哪里》,热狗也有《你要去那里》,里头大把的金句,诶,不是老二长阴虱啊靠北。

而在2006年的《Wake Up》,除了翌年金曲奖上,把奶罩丢上来的经典场景,我们也别忘了这是一个怎样的划时代神砖,华人Hip Hop终于有了一张可以在制作上和别的“主流音乐”平起平坐的大作。制作这个东西,这么重要,你们老不说,天天说什么唱功打分,我跟你讲,现在《有嘻哈》里面的rapper啊,制作就是渣渣,绝大部分的歌曲,根本不符合唱片工业的基本水准,如果不是打着hip hop这个标签,那混音、母带真是要被干死的耶。这和民谣一个鸟样,因为披上了某种小众音乐、地下的标签,于是在制作上就开始瞎胡闹,做出的东西缺斤少两,三月通水准也来坑钱,本质上没有区别。当年Jimmy Iovine第一次听到Dr.Dre的唱片,第一下被折服的,是他的制作录音水准;而Bob Dylan的The Freewheelin'放到今天也是至高无上的典范,无论是人声的处理、乐器空间感的搭建。可那群投机者呢?

好了,我不想再说第二遍,It's All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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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起什么写些什么还我 给你孩子听 跟他说你是我

如果他喜欢 摸摸他的头说"你识货!" 教他听hip hop 就像你试过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Rapper,我想在未来许多年答案都不会改变,我一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Kanye West。

如果这是我此生写的最后一首饶舌歌,那我该如何记载呢?

侃爷最牛逼之处,他把Hip Hop带到了一个前人从没有到达的领域。撇开他五花八门的时尚联名企划,我们光说音乐产品本身,侃爷把长时间属于康普顿的贫民窟小孩,教他读书写字,让他拥有了上流社会的教养,同时这孩子也有健康的体魄,那一身剪裁得体的小西装下,野性从不缺场。我记得自己第一次听The College Dropout,听到We Don't Care的时候,那种长期以来被贫穷限制的想象,一下子被击穿的快感。Kanye West的唱片会让你忘记Hip Hop,他就是最好的流行唱片——而最顶端的流行乐,总会在照顾大多数人聆听习惯的同时,又保留那些绝不妥协、不被驯服的刺痛。Beatles每张唱片都有,Kanye West的小熊时代也有(而后期Kanye West不行了,也是因为他的野性没了,油了),现在的kendrick Lamar也有,当然,喇嘛另辟蹊径,把街头文化升级成了一种近似严肃文化,他的rap不仅有简单的民间诗意,更有经典文学里的贯通性,后果则是让Hip Hop成为了“LV知识分子”的新宠——即张晓舟所说的,通过把国际大牌的名字、名人名言占为己有的装逼知识分子。

对于音乐我一直都是这样,门外汉才会跟你说,“我喜欢听民谣”,“我喜欢嘻哈”。拜托。风格化的东西,在老司机这里是完全无效的。我们不会因为贾婷婷长得美就忽视他对流行乐的创新和探索,我们也不会因为你说自己是独立歌手你搞嘻哈而放松对你的要求。如我在此前《小樱乱弹秀》里反复强调的,

《中国有嘻哈》最大的问题是它根本没有试图、或者压根没有想过要跟大家说,什么是嘻哈。它灌输了割裂而破碎的局部映像,却没有告诉你,你现在听到的那些玩意,是当年那群王八蛋在怎样的情况下冲出康普顿鼓捣出来然后又演变出来的,他们不介意的。就像小清新们只消费了焦安溥的《宝贝》,而不会跟着《玫瑰色的你》向前走。我在许多场合亲眼见过听过PG ONE的女粉表示自己“从很多年前就开始在听嘻哈了”,但我估计她们连“snoopy dog”都不说不出来,连让冠希哥发飙的机会都没有,手动斜眼。

总之,让嘻哈真正牛逼起来的方式是:忘掉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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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是 我此生写的最后一首饶舌歌

那我该如何记载呢?

我最喜欢的华人rapper?蛋堡。

你们可以跟我说,王波很厉害,大十又很厉害,派克特很厉害,贝贝很厉害,小老虎很厉害,但,蛋堡是特别的。

从《收敛水》到《月光》,你以为华人的Jazz Hip Hop最厉害也就到这,但他硬是做了一张史诗级大作《你所不知道的杜振熙之内部整修》,我很怀疑在有生之年,还会不会有人用这样的方式来做一张唱片——请注意,我说的是做唱片,而不是做嘻哈唱片。一个人愿意用这样残酷的方式,把自己煎皮拆骨,硬是要还原一个血淋淋的,真正意义的real的内在给你看。而蛋堡的内心却并没有你看到的那样“文艺”,他的世界比较少色彩,比较多黑白,只是他把这一切掩埋在音乐里罢了。

如果这是我此生写的最后一首饶舌歌,那我该如何记载呢?

这么多年了,中文饶舌歌一直陪伴着我,彼此相安无事。但在这个魔幻主义的国度里,被扭曲的Hip Hop一夜之间成为了消费主义的帮凶,随即让一群手足无措的莽汉误入了名利场。一个节目下来,没有一个是real的,就连什么所谓才子黄旭,就直接从排行榜上把lamar的DNA扒了下来,抄了整体一毛一样但却是山寨劣质高仿版的,还敢好意思叫《如果真的是比说唱真的强你好几倍》。嗯,真相应该是《如果真的是比吃相真的难看过你好几倍》。至于Gai,中国之Gangsta代表作《超社会》赶在潮水之前下架,刘洲确实有先见之明,但倾巢之下,焉有完卵?可在近期的营销号口中,《超社会》被称作Gai的“黑历史”,可见大家对于说唱误读之深。眼见市场经济终究敌不过宏观调控,rapper们恍如一场大梦,眼底映出一片浓烟,前方是否有通路,后是否有归途?谁知道呢。于是,我又抛出了蛋堡的那个终极之问:

如果现在这首歌就是你最后一首饶舌歌,你会唱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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