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告別"奇葩證明" 雲南正式取消356項證明材料

告別"奇葩證明" 雲南正式取消356項證明材料

市民去政府機關辦事,不需再開“父母子女關係證明”“自行摔傷證明”“自來水管自然爆裂證明”“不在淹沒區範圍內證明”等奇葩證明啦!省政府宣佈,從昨日開始,對包括“見義勇為證明”“自行摔傷證明”等356項證明材料予以取消。這意味著,至此,這些奇葩證明再也不會出現在我們身邊了。市民可以登錄省委編辦網站查詢,遇到違規索要已取消證明材料的情況,可撥打12310進行舉報。

告別"奇葩證明" 雲南正式取消356項證明材料

“減證便民”取消1868項證明材料

昨日,省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簡稱省政府審改辦)舉行新聞通氣會,介紹雲南省“減證便民”專項行動開展情況。

省委編辦副主任郭華介紹,為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減少企業、群眾辦事創業的循環證明、重複證明等各類證明,提高基本證照憑證效力,我省從去年5月開始部署“減證便民”專項行動。

第一階段:2017年6月底前,先由各地、各部門進行自查自糾,自行清理和公佈取消一批證明材料,各地、各部門自行公佈取消的證明材料為544項。

第二階段:2017年7月至今,各地、各部門在自行取消一批證明材料的基礎上,向省政府審改辦報送了522項行業系統要求保留索要的證明和974項基層要求保留開具的證明,經過審核論證,不再保留基層開具的968項證明,僅保留6項基層開具證明;取消356項各行業系統索要的證明,僅保留166項行業系統索要證明。

截至目前,整個“減證便民”專項行動,共取消各類證明材料1868項。其中,行業系統自行取消索要的證明544項,基層不再開具的證明968項,省政府決定取消行業系統索要的證明356項。另外,保留基層開具證明6項,保留行業系統索要證明166項,公佈全省通用基本證照憑證50項。

取消的356項各行業系統在辦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過程中,向當事人索要的由第三方出具的證明材料中,包括不再索要的88項(直接取消);取消後改由基本證照憑證證實的證明88項;取消後改為部門通過信息共享、調查核實、事中事後監管解決的證明141項;取消後改由事前告知加當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證明39項。

各行業系統保留索要的166項證明中,包含基層應行業系統需求而開具的6項證明。

不得要求當事人“自證清白”

郭華表示,在“減證便民”專項行動中,我省堅持依法依規、便民利民、公平互信、公序良俗四項工作原則,要求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材料予以取消。同時,明確指出,不得要求當事人“自證清白”,不得通過索要證明等方式推卸本應履行的查實責任,不得要求當事人提交無法查證、無法開具的證明材料,不得隨意將部分個案處理結果擴大為普遍適用的原則。除法律法規規定在特定需要時,要求有關部門通過法定程序開具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材料外,不得要求當事人提供個人隱私或其未從事某項活動事實等方面的證明,不得要求當事人開具違背公序良俗原則的證明材料。能夠通過公序良俗進行規範或通過常識推斷的,不得再以開具證明材料的方式辦理。

告別"奇葩證明" 雲南正式取消356項證明材料

違規索要已取消證明可舉報

郭華表示,雲南省制定和公佈了《基本證照憑證清單》,凡屬《基本證照憑證清單》中基本證照可直接獲取、查詢到的信息,政府部門不再開具和索要其他證明材料來證實。申請人能夠通過省政府公佈的《基本證照憑證清單》所列基本證照憑證及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頒發的執照、證書、證卡等有效證件證實的信息,辦事部門不得再要求當事人額外提供證明。如過去在辦理各類行政許可事項時,需要提供“經營場所證明”,今後用工商營業執照即可替代。

同時,對列入《基本證照憑證清單》的基本證照憑證事項,政府部門必須承擔向當事人開具證明義務,並且不再收取費用。今後,將以《基本證照憑證清單》為基礎,進一步擴充基本證照憑證信息,構建自然人和法人信息庫,逐步實現“一證一照走天下”。

郭華表示,今後,將以昨天省政府發佈的《關於取消和保留證明材料清單的決定》的保留證明材料清單為基礎,確保證明材料一律只減不增。

從昨天開始,市民可以登錄省委編辦網站查詢,遇到違規索要已取消證明材料的情況,可撥打12310進行舉報。

雲南省證明材料清單鏈接網站地址:http://qingdan.ynbb.gov.cn/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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