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0 紫阳: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

近年来,紫阳县纪委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评优树模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2017年以来,共对57批次676人进行了廉政情况鉴定,其中16人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被取消评优资格。

严格审核内容。对廉政建设情况的审核围绕三方面内容进行,即近年来是否有对鉴定对象的信访举报反映;鉴定对象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记录;鉴定对象是否被立案审查调查和处理结果的情况。

严格审核流程。县纪委明确,因选拔任用、评优树模等需征求廉政建设意见的,所在单位要出具征求廉政意见函,县纪委组织宣传部对来函统一管理,逐一登记,建立台账。经县纪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分别就鉴定对象近年来的廉洁情况进行审查后,由组织宣传部综合三室审查情况拿出初步建议,经相关室负责人、各常委、书记层层签字把关后再将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

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有“病”说“病”,不回避、不隐瞒。相关承办人员严守保密纪律,不泄露鉴定对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执行情况。对不认真核查党风廉政情况,故意隐瞒、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违反保密纪律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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