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市院“三強化”落實修訂後刑訴規則 實現羈押必要性審查無縫銜接

為確保最高人民檢察院新頒佈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以下簡稱刑訴規則)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實現羈押必要性審查業務辦理無縫銜接,巴彥淖爾市院積極統籌協調,謀劃部署,順利實現刑事執行檢察部門與捕訴部門無縫銜接。


一是強化組織學習,提升依法辦案能力。此次修訂後刑訴規則對羈押必要性審查做了大幅修改,變更了捕後辦案主體、細化了辦案程序、明確了審查標準,有利於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整體推進。兩級檢察機關積極組織負責捕訴的部門學習新規,從理論學習和業務辦理兩個層面深入探討辦案規範,紮實掌握辦案技能,確保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依法依規辦理。


二是強化組織協調,做好業務工作銜接。為保障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辦理,市院協調各院負責捕訴的部門及時與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做好業務交接,就工作流程、在押情況、工作開展等方面進行了溝通。同時,協調案件管理部門及時為負責捕訴的部門配備統一業務應用系統權限。目前,各院系統權限已經全部配備完成,多院已進入辦案環節。


三是強化人權保障,開展羈押情況大排查。

新年即將來臨,為避免因工作銜接不暢導致超期羈押等情況發生,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正當權益,巴彥淖爾市院在全市範圍內部署了對全市在押人員進行摸底排查的工作。由各院對所辦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存在強制措施明顯不當、超期羈押、刑期倒掛等情況逐案、逐人進行核查。全市兩級檢察機關負責捕訴的部門共排查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667人,排查出強制措施明顯不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6人,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6件,已建議公安機關、審判機關變更強制措施4人,目前尚未發現超期羈押、刑期倒掛情況。

市院第一檢察部供稿

市院“三強化”落實修訂後刑訴規則 實現羈押必要性審查無縫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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