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8 區域、時間公佈!邢臺市禁放煙花爆竹

邢臺市公安局邢臺市應急管理局邢臺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改善邢臺市城市空氣質量,消除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環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邢臺市實際,現將邢臺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時間

(一)橋東區、橋西區、開發區、邢臺縣、沙河市、任縣、內丘縣及南和縣所轄區域,南宮市、臨城縣、隆堯縣、柏鄉縣、寧晉縣、鉅鹿縣、平鄉縣、新河縣、廣宗縣、威縣、臨西縣、清河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區,全年禁止燃放任何種類的煙花爆竹;

(二)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全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本通告的禁燃區域和時間。

二、全市行政區域內不再增設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區域內,每個鄉鎮設立零售點不得超過3家。在禁止燃放的區域內,不得設立煙花爆竹零售點。

三、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供銷部門負責建設全市煙花爆竹信息追溯系統並建立零售環節實名購買制度,實現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購買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對未經許可銷售煙花爆竹的,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各部門職責劃分

(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禁限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公安機關負責依法查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經營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四)供銷部門要加強系統內部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管理。

(五)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工作。

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村)民委員會應當採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監督工作。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應當做好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和輿論監督。

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組織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交通運輸、供銷等部門嚴厲打擊無證非法生產、經營、存儲、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

七、在禁止區域和禁止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八、重大節日和重要慶祝、慶典活動確需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應當依法取得《焰火燃放許可證》。未經許可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九、提倡文明祭祀,營造乾淨、整潔、文明的生活環境。

十、本通告所稱煙花爆竹,是指使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製成的,能產生煙光、聲響的各種煙花、鞭炮和禮花彈等製品。

十一、本通告自2020年1月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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