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 公路橋樑工程造價審計的方法及要點分析,必備

近年來,公路橋樑項目在我國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所佔投資比重越來越大,施工工藝日益先進,技術水平越來越高,施工措施愈加複雜,工程計價難度逐步加大。因為公路橋樑工程歸口行業較多,難以清晰劃分行業界限,執行的行業計價依據難以統一。因此,公路橋樑項目工程計價出現的問題日漸增多。本文從筆者近年來的公路橋樑工程造價審計工作實踐出發,對公路橋樑工程造價審計的方法和要點進行總結,分析了公路橋樑工程造價計價問題產生的原因,對促進公路橋樑項目建設科學發展提出淺薄建議。


公路橋樑工程投資大、建設期長、措施項目複雜多變,工程造價審計的難度越來越大。同時,我國建築工程計量計價的改革不長,原有的定額計價和當前的工程量清單計價也還處在雙軌並行的過渡階段,招投標體制還不健全,進一步加大了工程造價審計的難度。在確保審核質量的前提下,為提高審核效率,最大限度地節約審計成本,項目審計的前期準備和根據建設項目的不同特點採取不同的造價審核方法顯得尤為重要。筆者現整理了橋樑公路項目工程造價審計的前期準備工作和主要審核方法供大家參考。

(一)收集查閱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和過程資料

項目建設基本建設程序資料主要包括項目的立項、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覆、初步設計及批覆、重大變更批文及有關重大事項決定的有關文件。根據上述資料全面瞭解項目建設基本概況和工程規模,掌握項目投資概預算選用的相關規範。

項目建設過程資料主要包括工程實體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會議紀要、招投標文件、工程變更及審核聯繫函、相關參建單位的財務數據。根據上述資料全面掌握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造價控制執行情況及結果。為後期對造價的真實性複核做準備。

(二) 靈活選用公路橋樑項目工程造價審計方法

1.全面審查法。該方法要求逐一的對全部項目進行審查,其具體審查過程與編制預決算的過程是相同的。該方法適用於工程量比較小、工藝比較簡單、造價編制或施工單位技術力量薄弱的工程項目。在投資規模較大,審核進度要求較緊的情況下不宜採用。

2.重點審核法。該方法與全面審核法的區別僅是審核範圍不同,該方法一般選擇工程量大而且費用比較高的分項工程的工程量作為審核重點,可減少審核工作量,提供審核效率。

3.對比審核法。該方法是指用已經審核的工程同擬審核的類似工程進行對比審計的方法。此方法需要綜合考慮已審核項目和擬審核項目在區域、用途、結構、工期、建設時間和建築標準都相似的單位工程。

4.標準圖審核法。該方法指對於利用標準圖紙或通用圖紙施工的工程項目,先集中力量編制標準決算造價,以此為標準進行對比審計的方法。此方法適用於按標準圖紙設計或施工的工程。

5.分組計算審核法,是指將分項工程按一定內在聯繫劃分為若干組,計算一組中某個分項工程量,利用其相似關係判斷同組其他分項工程量的審核方法,可以顯著加快審核速度。

二、公路橋樑項目竣工決算中工程造價審核的幾個關注點

(一)關注工程量清單編制錯誤

橋樑項目建設週期長,橋樑公路工程同時涉及工程建設領域和交通建設領域,各行業、各部門都有不同的管理規定,同時各項目建設單位的管理水平參差不齊,難免存在不合理的工程量計價清單,審計應重點關注清單編制是否存在隨意性。筆者從之前審計的項目就發現橋樑公路項目清單編制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錯誤。

1.隨意設置招投標交易費清單子目。如某橋樑公路工程的招標文件明確了工程招標清單的編制依據的是《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範本》2003年版,該版本規定的工程量清單根本就無招投標交易費清單子目。審計根據該項目所在地的相關法規將各標段按中標金額計算出投標交易費,再結合施工單位財務繳費憑證,查出該橋樑公路工程的公路部分5個主體標段工程竣工結算中招投標交易費多計工程價款約計60萬元。

2.隨意設置不間斷交通措施費清單子目。如某橋樑公路工程的招標文件明確了工程招標清單的編制依據的是《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範本》2003年版,該版本規定的工程量清單根本就無不間斷交通措施費清單子目。並且,該範本規定"承包人編制交通流計劃及採取相應措施等所發生的費用,已包括在合同價之內,不再另行計量與支付",《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單計量規則》總說明5也規定"施工現場交通組織、維護費,應綜合考慮在各項目內,不另行計量"。審計根據上訴規定查出該橋樑公路工程的公路部分5個主體工程竣工結算中不間斷交通措施費多計工程價款約計301萬元。

3.隨意設置安全文明施工費清單子目。如某橋樑公路工程的招標文件明確了工程招標清單的編制依據的是《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範本》2003年版,該版本規定的工程量清單根本就無安全文明施工費清單子目。並且,該版本規定安全文明施工費包括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臨時設施、安全施工四個方面的內容,承包人因上述工作內容採取的任何措施及採取安全保護措施和處理事故等所發生的費用"已包括在合同價之內,不再另行計量與支付",並編制有施工環保費清單、臨時道路修建、養護與拆除(包括原道路的養護費、交通維護費)清單、臨時工程用地清單、臨時供電設施清單、供水與排汙設施清單、承包人駐地建設共6個清單子目。根據上訴規定,審計查出該橋樑公路工程的公路部分5個主體工程竣工結算中安全文明施工費多計工程價款約計582.1萬元。

4.隨意設置由施工單位承擔屬於建設單位管理費範疇的清單子目。某橋樑公路工程在工程量清單中設置了為監理工程師提供工地用房清單、為監理工程師試驗用房清單、為業主提供現場辦公用房清單,該橋樑公路工程的公路部分5個主體標段共計上述清單費用 126.969 萬元。施工單位承擔的屬於建設單位管理費範疇的清單子目編入工程量清單,計入建安費用增加了其他費用的計費基數,多計了工程費用,增大了建設項目投資。

(二)關注工程量計算錯誤

工程量的計算是依據竣工圖紙、設計變更聯繫單和國家統一規定的計算規則來編制的, 是決算編制的基礎。由於沒有按規定計算, 造成竣工決算工程量增加而多報工程價款。

1.隨意擴大計量範圍多計工程價款。如某橋樑公路工程的粉噴樁,根據竣工圖及計量規則,樁長以米計量,總長度為樁底標高至承臺底,但實際施工中,所有樁均比施工圖和竣工圖設計樁長,且未發現施工增加樁長的設計變更,在竣工結算計量中,施工方要求按施工記錄實際施工樁長計算。經進一步核實粉噴樁圖紙、結合施工地段的地質情況及分包情況,審計查出粉噴樁工程量施工記錄不真實,擅自擴大計量範圍,多計工程款約計45 萬元。

2.合同已明確規定不另計量的附屬項目,結算時予以計量。如某橋樑公路工程中合同規定箱梁鋼筋搭接、接頭套筒、焊接材料、下腳料和定位架立鋼筋等,則不予計量。經審計決算時上述附屬項目予以計量支付,箱梁鋼筋工程量計算錯誤多計工程價款約計35萬元。

(三)關注工程單價套用錯誤

工程結算單價不認真執行規定的或合同約定的清單綜合單價,清單項目發生變更不重新分析單價,合同價高就隨意高套合同價,造成決算投資虛增,工程單價套用是工程造價審核的重點。

1. 調整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結算綜合單價。某橋樑公路項目按合同計價條款約定,工程實施過程中,除新增項目按合同規定重新組價,確定新結算價外,工程量清單中其他項目均不做調整。某橋樑公路工程結算實施中,對100章清單子目調整原投標工程量清單單價辦理結算。經審計,該項目調整工程量清單100章中的臨時工程用地、臨時供電清單子目綜合單價,多計工程價款217.16 萬元。

2. 新增項目單價確定不合理。某橋樑公路工程中新增項目定價存在砼價格不按投標同口徑價格計算新單價。經審計,橋樑公路砼路面多計工程價款約計55萬元。

3.合同清單內項目發生變更仍執行合同單價。某橋樑公路工程中土工布和現場清理清單子目同合同內的工程量清單相應子目均發生變更,工程結算仍然執行合同內單價。經審計,土工布清單子目,原投標單價分析中包含土工布碎石墊層,設計圖並未要求實施碎石墊層,施工中碎石墊層也未實施;現場清理清單子目,原投標按每m2土方量挖運為2.7m3,實際施工每m2土方量挖運為0.6m3,土工布和現場清理清單子目發生變更均應重新分析單價,結算卻按投標單價計價,經過計算上述兩個清單子目多計工程價款273萬元。

4.簽證及補償費用計價不合理。某橋樑公路工程中預應力張拉養護期延長4天,施工單位要求補償費用不合理。通過查閱施工圖、承包方的投標文件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發現,施工圖要求"達到80%強度後張拉",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養護張拉天數為7天,施工驗收規範對預應力張拉沒有時間要求。施工單位認為養護3天后就張拉,其後可以邊張拉邊養護,質監站下發的通知要求張拉控制時間為夏天7天、冬天9天。施工單位因遵照執行,養護延長了4天,認為需要補償張拉養護延期費用。審計組經過認真分析認為,預應力張拉養護項目在投標前後和實施過程中並未發生任何變更,施工單位按照所在市的質監站下發的質檢通知實施養護,這是確保施工質量驗收合格的需要,達到地方質監站的驗收合格是承包單位應承擔的責任,因此該項目預應力養護延長補償費用不合理,多計工程價款147.64萬元。

三、公路橋樑工程計價錯誤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建設管理體制改革嚴重滯後於經濟形勢發展。目前,我國絕大多數建設項目仍是投資管理、組織實施和建設監管三者同位一體。政府(國有企業)投資的橋樑公路工程業主是政府的行業或地方主管機構和部門,既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又行使建設市場部分監管職責,有關建設市場和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對政府投資工程缺乏約束力。業主可以不執行法定建設程序,導致工程造價控制從源頭上就已經偏離。

(二)建設市場不成熟不規範。我國建設市場近十年來有了充分的發展,但由於機制上的缺陷,導致發展較困難。招投標制度的本意是以市場定價完成工程建設,但目前市場上施工、設計、監理機構在招投標上沒有做到完全按市場規律進行,橋樑公路項目建設領域存在的大量掛靠、藉資質圍標,違規分包等問題。其次,承、發包雙方未按市場規律辦事,合同約束力差,執行隨意度大,項目業主會議紀要、各級政府會議紀要或單方面發出的文件、通知、規定等,均可凌駕施工、保險合同之上,對合同約定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甚至直接認定、指定某些開支擠入項目等。這些行為嚴重違背市場規則,造成建設市場混亂。

(三)責任追究機制未落實到位。國家對橋樑公路項目建設管理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但一些地方政府及橋樑公路項目建設單位重項目建設數量和速度,輕項目管理和群眾利益,對歷次檢查發現的問題不及時糾正、不依法追究責任,對投資控制的決策失誤,人為造成損失浪費等問題處理不嚴。目前,我國橋樑公路建設項目投資的可行性研究沒有建立科學有效的程序,控制機制尚不完善,導致可行性研究報告缺乏科學性、針對性,實際上成了決策結果的形式論證。另一方面,受地方領導從主觀願望出發,為要政績而搞"形象工程"和"獻禮工程"影響,不深入調研,不考慮自身財力,匆匆開工,投資失誤失控,而目前我國又尚未建立投資決策的追究問責制度。

四、促進公路橋樑項目建設科學發展的建議

(一)建立完善的後評價體制。建設項目後評價工作,是指在一個工程項目建成後經過一段時期的生產或運營,對建設項目的立項決策、規劃設計、工程實施、生產或運營,以及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評價。政府投資項目建立完善的後評價體制還可以起到良好的監督作用,可以稽查腐敗現象,為以後的項目建設起到警示作用。隨著我國建設項目科學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向國際先進管理水平靠攏,建設項目評價和後評價也應成為建設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環,以此推動我國基本建設決策水平和投資效益。

(二)重點落實好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環節注意事項。繼續貫徹招投標法規,摸索地方的配套法規,選擇確定的行業規範,只有在選定的規範缺漏時方可參照其他規範標準。逐步規範完善招投標各個環節控制,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更好的控制投資,提高建設項目投資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公路橋樑工程造價審計的方法及要點分析,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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