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象州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趙光明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提起公訴


近日,趙光明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一案,由象州縣人民檢察院審查終結,依法向象州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光明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象州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趙光明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基層自治組織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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