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 今起,青海禁止超限超載貨車在高速通行


今起,青海禁止超限超載貨車在高速通行

記者從青海省交通運輸廳和青海省公安廳瞭解到,我省於12月16日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入口全面實施貨運車輛稱重檢測,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貨運車輛通行高速公路。

據瞭解,按照“貨運車輛必檢,超限超載禁入”的要求,所有貨運車輛必須按照交通標誌指示或現場人員引導,依次進入高速公路入口勸返站稱重檢測通道接受檢測,對未經檢測或者經檢測認定為違法超限超載運輸、以及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當事人名單的貨運車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

貨運車輛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到指定地點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現場滯留,擾亂正常稱重檢測工作秩序。

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對超限超載車輛認定標準劃分為: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二、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三、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四、二軸貨運車輛,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五、三軸貨運車輛,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 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六、四軸貨運車輛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七、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八、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記者/才讓三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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