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光山縣:持續築牢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內防線”


如何全面瞭解紀檢監察干部履職盡責情況?

如何實現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精準監督?

如何確保公正廉潔依紀依法辦案?

……

今年以來,光山縣紀委嚴格按照“打鐵必須自身硬”的要求,緊盯關鍵主體、關鍵環節、關鍵事項,通過實施“三個一”,即建立一本臺賬、完善一份檔案、嚴格一次報備,突出加強對紀檢監察的日常監督和教育管理,持續築牢幹部監督的“內防線”,著力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執紀鐵軍。

一本臺賬,把實績亮出來

“這是我個人11月份的實績臺賬表,電子版也一同報送給你……”12月4日,孫鐵鋪鎮紀委書記王天升按照慣例,按時上報個人實績臺賬表。

每月5日前是全縣紀檢監察干部上報個人實績臺賬表的固定時間。像王天升這樣按時上報個人實績臺賬表已經成為全縣紀檢監察干部的一項“規定動作”。

為持續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日常監督和教育管理,光山縣紀委通過建立紀檢監察干部實績檔案臺賬,全程記錄紀檢監察干部的工作實績情況和廉潔自律情況,為每一名紀檢監察干部搭建起動態監督“記錄儀”。

實績檔案臺賬重點從日常工作完成情況、重點工作完成情況、亮點特色工作完成情況、獎懲情況等4個方面,對紀檢監察干部工作報送實績情況作出要求。同時,還明確將實績檔案與幹部評先獎懲相掛鉤、與幹部管理運用相掛鉤。對工作實績長年“空白”、連續落後的,進行約談問責;對弄虛作假、報送數據失實的,一經查實,除取消年終評先評優資格外,還要嚴格追究責任。

今年以來,該縣通過利用實績臺賬,對工作成效明顯、個人表現突出、能力素質過硬的紀檢監察干部,及時向縣委予以推薦,先後10餘名紀檢監察干部得到提拔或重用,樹立起了鮮明的用人導向。

“建立實績檔案臺賬,對我們而言,既能全面記錄日常工作痕跡,也能幫助我們進一步對標補差,查缺補漏,持續激發履職盡責意識。”剛剛提拔到領導崗位的弦山街道紀工委原副書記成榮由衷地說到。

下一步,該縣還將對實績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追蹤更新相關檔案臺賬內容,使其真正成為紀檢監察工作的有力助推器,成為加強紀檢監察干部日常監督檢查的“體檢表”。

一份檔案,把廉潔立起來

家庭成員情況?資產具體情況?有無受過處分?……前不久,該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組長餘露向縣紀委幹部監督室提交了個人廉政檔案。

一次違紀行為,即便是一個小小的口頭警告,也將寫入個人廉政檔案,留下“印記”。今年以來,光山縣紀委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遵循“應建盡建、應納盡納、動態管理”原則,完成對所有紀檢監察干部的廉政檔案建檔工作。

在建檔對象上,規定縣紀委監委機關班子成員以下幹部,縣委巡察機構副主任(副組長)及以下幹部,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幹部,各鄉鎮(街區)紀(工)委、監察辦公室幹部,均需填報個人廉政檔案,確保一人一檔,全面建檔。在填報內容上,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係,出入境情況,財產收入、擁有房產、投資和有價證券情況,操辦婚喪活動,上交禮金禮品,本人及近親屬被查處情況等10項內容,實現了對人和對事的監督全面覆蓋。

“不管是查閱紀檢監察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從業情況,還是查閱房產、車產情況,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情況,甚至是受到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等情況,只要一打開廉政檔案就一目瞭然……”該縣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負責同志介紹到。

廉政檔案既是選拔使用幹部的‘體檢表’,也是監督幹部的“無影燈”,既能充分發揮動態管理、時時監督的作用,也能時刻提醒紀檢監察干部繃緊紀律之弦、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切實嚴防‘燈下黑’。

“只要是紀檢監察干部,以後不管走到哪裡,這個廉政檔案就跟到哪裡,實事求是地進行填報,也是對我們個人的一次監督和提醒。”該縣紀委組織部幹部肖定坤說到。

下一步,該縣還將持續健全內控機制,加強日常監督管理,深化廉政檔案信息分析和成果運用,切實發揮好廉政檔案在推進紀檢監察隊伍建設中的重要支撐作用。

一次報備,把權力管起來

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紀檢監察干部如果出現這些行為,將被報告並登記備案,對情節較重的,將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對“自己人”的監督一刻也不放鬆。今年以來,該縣紀委監委從嚴格規範辦案行為出發,緊盯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等關鍵崗位,制定出臺《光山縣紀檢監察干部干預案件報告制度》,嚴格約束權力運行,促進公正廉潔依紀依法辦案。

“我們著眼於對紀檢監察干部的從嚴管理和監督,將這一規定作為政治紀律和工作紀律嚴格遵照執行,體現了對紀檢監察干部正確履職的剛性約束。”該縣紀委監委幹部監督室負責同志介紹到。

制度明確了紀檢監察干部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的9類情形,要求對發生這些情形的,受請託人應當向審查組長、執紀審查部門主要負責人報告,及時填寫《紀檢監察干部干預案件情況登記表》,登記請託人、請託時間和請託事項,並報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登記備案。同時,對發現審查組成員未經批准接觸被審查人員、涉案人員及其特定關係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要求審查組長必須報告,填寫《未經批准接觸或者與相關人員交往情況登記表》,並報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登記備案。

“以前遇到請託打聽案情的,雖然堅決予以拒絕,但是總感覺心裡不踏實,現在有了這個制度,主動向組織進行報備,執紀監督的底氣更足了。”該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同志感慨地說到。

此外,還明確對發現紀檢監察干部存在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應當報告而未報告或不如實報告,或者受請託人遲報、瞞報他人干預案件情況的,一經查實,將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對發現部室領導、分管領導授意不登記或壓制登記的,一律追究領導責任。

“我們制定干預案件報告制度,構建嚴格規範的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就是要把責任和壓力傳遞到執紀辦案的每個環節中,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干部的紀律和規矩意識,著力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幹部隊伍。”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同志說到。(韓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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