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寧夏:舉報涉“黃”涉“非”活動有獎

本報訊 (記者田野)“對舉報人員以書面、來訪、電話、電子郵件、互聯網或其他形式,舉報涉及‘掃黃打非’有關非法活動,經查證屬實並依法做出處理後,按規定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12月13日,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掃黃打非”部門近日出臺《“掃黃打非”工作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以鼓勵和調動廣大群眾參與“掃黃打非”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記者瞭解到,《辦法》明確並梳理出屬於“掃黃打非”舉報獎勵範圍的16種情形,涵蓋網上網下可能影響意識形態安全或引發社會不穩定、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危害文化安全和擾亂新聞出版行業秩序、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各類涉“黃”涉“非”問題,並對4類不符合獎勵條件的情形作出規範。

同時,《辦法》劃定了11類獎勵標準,對舉報反映涉“黃”涉“非”問題和線索的有功人員,一經查證屬實並達到相應標準的,舉報人可獲得1000元至10萬元不等的現金獎勵。舉報的有關非法活動被列為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掛牌督辦案件,或有其他特殊重大貢獻者,獎勵金經審批後可適當增加,最高不超過該《辦法》規定的獎勵金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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