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 “你弟離婚了,你要多幫幫他”“他離婚2年都不上班,我沒法幫”

“你弟離婚了,你要多幫幫他”“他離婚2年都不上班,我沒法幫”

鄭板橋先生曾經說過:“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飯,自己的事情自己幹,靠人靠天祖宗,不算是好漢。”

不管遇到什麼事,身邊的人能給予的幫助,其實是有限的。最終,我們還是要靠自己。

而有的父母,也存在著偏心。比如,非要讓條件好的那個子女,幫襯混得不怎麼好的那個子女。

其實,這樣的要求,從表面上來看並沒有什麼不可以。但前提條件是你得讓人家同意吧。不能以父母的身份,採取“命令式”的口吻要求他做吧。

雖然說兄弟姐妹們是需要互相幫襯的。但這也需要看情況吧。

有些人,本身自己就不努力,即使身邊的人再怎麼幫助他,他還是會過得不好。遇到這樣的情況,或許都沒有那個心思想要幫助他了。

是啊,若一個人是“扶不起的阿斗”。別人的幫助,對於他來說,其實也是沒有用的。

下面這位女士,就有這樣的經歷。我們先來看看她是怎麼說的。

“你弟離婚了,你要多幫幫他”“他離婚2年都不上班,我沒法幫”

老師你好:

『最近,我和我父母之間鬧了一些小矛盾。問題的根源還是在我弟弟身上。

我弟弟2年前離婚了,離婚後他就一直沒有上班,整體都渾渾噩噩的。其實,在沒有離婚之前,他自己也不夠努力。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離婚也是他自己的原因造成的。離婚的時候,侄女是跟著弟媳的。

而我父母則不這樣認為。他們一直都認為他還小,需要照顧。從小,他們就有些溺愛弟弟。

對此,我也不想多說什麼。說多了,我父母總是說我不對。

我是嫁出去的女兒,很多時候家裡的事,我也插不上嘴。

我和老公開了一個店,每天起早貪黑的,辛苦了這麼多年。終於在縣裡有了自己的房子。日子過得一般。

弟弟離婚後,我也一直在幫助他。無論是經濟上還是精神上的安慰。我這個做姐姐的,都還算做得不錯了。

最開始讓他來店裡幫忙,做了一個月就沒有做了。他說做這個沒有前途。

我和老公也給他說了很多道理。可他就是聽不進去。我父母還張羅著要給他找個再婚對象。

我對此是表示反對的,但我沒有給父母直接說。我心裡明白,這個時候提出不同的意見,我父母會不高興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母親還是會經常來找我。每次都說:“你弟弟離婚了,你要多幫幫他。

我覺得自己也無能為力了。我直接給父母說:“他離婚2年都不上班,我沒法幫。”

我媽聽到我這樣說,立馬就發火了。她說:“你現在過得不錯,你就不管你弟弟了,你要知道幫襯你弟弟就是幫我們啊。你不在我們身邊,以後養老還不是他的事嗎?”

我不想和母親理論。就弟弟現在這個情況,還指望他養老嗎?我也不知道父母是怎麼想的。

就為了這樣的事,我父母對我的做法不高興。我也不想多解釋什麼。

反正我和老公商量了,暫時不幫助弟弟了。父母誤會,就讓他們誤會吧。反正以後父母養老的事,我們也已經開始做準備了。說實話,我心裡也沒有指望弟弟以後能為父母養老。

我也只能做到這樣了。遇到這樣一個不爭氣的弟弟,我還能怎麼辦?

老公和我雖然現在日子過得是要好一些了。但這都是我們辛苦努力得來的啊。

人就是要靠自己去努力,你不努力,怎麼能過得好呢?我也希望弟弟能早點明白這個道理,早點為自己的人生而付出努力。』

“你弟離婚了,你要多幫幫他”“他離婚2年都不上班,我沒法幫”

已婚女人要明白:幫助孃家人是應該的,但有些忙,的確沒法幫。

有句話叫:“救急不救窮。”像案例中這位女士的弟弟一樣。其實,他是那種“心窮”的男人。

自己已經離婚2年,都還不肯上班。自己都不為自己的人生而負責。現在自己的生活,都是家裡人幫忙承擔的。從某種角度來說,這樣的男人就是“沒有出息”。

正如案例中女人說的那樣,她弟弟離婚或許就和自己的不肯努力是有關係的。而她的父母從小就溺愛,這或許也是一個根源。

而做父母的,還認為女兒不幫忙,是錯了。

其實,他們不不明白這樣的人,即使你給再多的幫助,也沒有用。

對待這樣的親人,或許只能選擇不幫助。要逼一逼他們,讓他們自己為自己的人生負責。要不然,他就會有依賴思想。

做父母的,若真是為了自己的孩子好,就應該要明白這個道理。

是啊,從某種角度來說,即使是最親的人,也只能幫到表面。一個人到底要過什麼樣的生活,還得靠自己去努力。

而對於已婚的女人來說,若孃家人有這樣的情況,就要學會拒絕幫助。這種忙,的確是幫不了。

“你弟離婚了,你要多幫幫他”“他離婚2年都不上班,我沒法幫”

“你弟離婚了,你要多幫幫他”“他離婚2年都不上班,我沒法幫”。案例中的這種情況,其實也並不是孤例。

女人最後的決定,是值得學習的。她知道自己反對幫助,父母會不高興。她選擇了沉默。即使現在所有的人都誤會她,她也選擇不解釋。

她和老公暗地裡都在為父母養老的事而準備了。說實話,能做到這樣,已經不錯了。

她自己也有一家人,自己也有生活的壓力。

換個角度來說,她的父母也應該多為自己的女兒考慮一下。女兒和兒子都是自己的孩子。你不能強迫女兒必須要幫助兒子吧。若自己的兒子是暫時有困難,給予他一些幫助,他自己能早點走出困境。這種情況是可以幫的。但關鍵是,案例中的女人,她的弟弟不是這樣的情況。

她弟弟現在還沒有意識到,人必須要靠自己去努力生活才能過得更好。對於這樣的情況,或許很多人都會做出和女人一樣的選擇吧。

是啊,人和人之間是將心比心的。而從我們每個人的角度來說,一定要記住:自己想要的生活,要靠自己去努力。別人的幫助,只能是一部分,而且也不要強求別人一定要幫助你。

今日話題:若你是案例中的女人,你會怎麼做?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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