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重拳!嚴懲!西安市已批准逮捕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1048人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 西安市檢察機關發揮檢察職能,狠抓辦案質效,對黑惡勢力犯罪依法從嚴從快批捕、起訴,整體辦案節奏明顯提升。

截止11月22日,西安全市檢察機關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惡案件184件460次;批准逮捕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310件1048人;提起公訴78件572人,其中涉黑案件6件125人;已判決47件290人,其中涉黑案件3件47人;正在審查起訴25件343人,其中涉黑案件4件133人。先後辦理了王過渡等18人、韓召海等8人、馬安橋等21人、關永峰等37人、楊曉飛等29人、張興軍等14人等一批有影響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特別是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12督導組開展督導後,全市檢察機關進一步加快辦案節奏。

重拳!嚴懲!西安市已批准逮捕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1048人

7月3日至11月22日期間,全市兩級院共對黑惡勢力犯罪提前介入60件165次,批准逮捕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88件264人,提起公訴20件172人,提起公訴案件和人數分別佔起訴涉黑涉惡案件總數的26%和30%,專項鬥爭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為推進下一階段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重拳!嚴懲!西安市已批准逮捕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1048人

(網絡圖片)

11月27日,西安市檢察機關將四起涉惡案件集中起訴至人民法院,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全市群眾公佈近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這四起集中起訴的涉惡案件是:

1.蓮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李某某、解某某、張某某、蘆某某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受賄案(涉惡團伙);

重拳!嚴懲!西安市已批准逮捕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1048人

(網絡圖片)

2012年起,被告人張某先後糾集被告人解某某、李某某,在西安市城西客運站附近收取在此非法運營的“黑車”司機保護費,對交納管理費的司機,組織其排隊載客,對不交納的司機,採取暴力毆打、攔截車輛等方式,強迫其交納管理費。三名被告人組成相對固定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嚴重危害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張某某參與其中一起犯罪活動。張某還利用經濟利益拉攏蓮湖區交通運輸管理站工作人員蘆某某,為其充當保護傘。

2.鄠邑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穆某甲、穆某乙、穆某丙、左某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案(涉惡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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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片)

被告人穆某甲自2005年始,就在其居住地龐光鎮穆家堡村周圍,以其患有強直性脊柱炎和股骨頭壞死的疾病為噱頭,單獨或者糾集他人無事生非,強拿硬要他人財物、逞強耍橫、強攬工程、多次隨意毆打、恐嚇他人。在穆家堡村周圍為非作歹,欺壓百姓。給周圍群眾形成心理強制和精神恐懼。至2015年6月,糾集同村的被告人穆某乙、穆某丙、左某,形成穩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對龐光車管所駕照科目三考場陪練車司機車主採取“硬威脅、軟暴力”的手段,以收取所謂的“道路維護費、保護費”進行敲詐勒索,時間持續長達近一年之久。

3.未央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萬某甲、王某某、範某某、萬某乙、萬某丙搶劫、強迫賣淫案(涉惡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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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片)

2019年3月期間,被告人萬某甲、嶽某某(另案處理)為實現非法斂財的目的,糾集被告人王某某、範某某策劃以招攬賣淫人員提供色情服務為由,非法劫取賣淫人員財物,並強迫一人賣淫,形成惡勢力團伙。為實施犯罪,被告人萬某甲、嶽某某購買刀具三把並安排具體分工如下:由各被告人使用微信將被害人約至酒店房間;由被告人嶽某某、範某某、王某某持刀威脅被害人;由被告人萬某甲操作被害人手機,通過微信轉賬至嶽某某微信帳號;由萬某甲指使嶽某某分配劫得錢財。被告人萬某乙、萬某丙於2019年3月24日加入該惡勢力團伙,協助該惡勢力團伙搶劫。案發時該團伙已作案六起。

4.未央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未成年人參與涉惡團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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