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別了,五險一金?明年起,江西兩項保險要合併!不做這事養老金停發

近日,江西省發佈了《江西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辦法》。

根據安排,自2020年1月1日起,兩項保險在全省全面合併實施。

別了,五險一金?明年起,江西兩項保險要合併!不做這事養老金停發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時同步參加生育保險

統籌區域內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和有意願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時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實施過程中要完善參保範圍,結合全民參保登記計劃摸清底數,實現應保盡保。

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意見》明確指出,生育保險基金經審核確認後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徵繳。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合併後,在職職工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費率仍為2%。

以下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醫療費用:

因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含從懷孕至分娩住院期間所需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等費用以及生育出院後3個月內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的醫療費,以及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情況檢查、實施避孕節育手術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實施復通手術所需的醫療費用。

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以個人身份參保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人上年度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基數計發。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規定的產假期限執行。

(1)正常分娩的,按規定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貼;

(2)符合《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享受第一項外,增加六十天生育津貼;

(3)難產或實施剖宮產手術分娩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貼;

(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貼;

(5)懷孕不滿三個月流產的,享受二十五天生育津貼;

(6)懷孕滿三個月不滿七個月流產的,享受四十二天生育津貼;

(7)懷孕滿七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貼;

(8)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享受三天生育津貼;

(9)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享受一天生育津貼;

(10)結紮或復通輸卵管的,享受二十一天生育津貼。

待遇享受條件

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自參保繳費三十日後,女職工和男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男職工未就業配偶參加居民醫保的,其生育醫療費用由職工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不得在居民醫保基金中重複報銷。

在江西省範圍內女職工連續繳費至生育時滿一年以上(含合併實施前的生育保險繳費時限)且生育後處於正常繳費狀態的,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男職工未就業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參保職工退休後生育的,可繼續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還有這件大事一定要記得做!

養老保險領取者注意了!

近日,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瞭解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不用再集中時間認證了。

現在認證週期擴展為一年,從每年的2月至次年的2月,都可以進行領取資格認證。

同時也要注意,參保人員在每個認證週期內進行至少一次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未通過認證的待遇領取人員否則暫停發放養老金。

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

為全面落實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推進江西政務服務“贛服通”,為參保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保障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安全穩定,經研究決定,在全省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

太重要啦!!

影響著參保人員下一年的養老金髮放,目前,我省的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有以下幾種方式:

1

通過互聯網進行認證

參保居民可通過“江西人社”APP(小程序)、“贛服通”支付寶生活號,都足不出戶可以進行認證。

別了,五險一金?明年起,江西兩項保險要合併!不做這事養老金停發

(網絡圖)


對於退休人員來說真是太方便了!不用出門,隨時隨地,“刷刷臉、眨眨眼”一次都不用跑,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就搞定了!

別了,五險一金?明年起,江西兩項保險要合併!不做這事養老金停發

2

上門資格認證

而對於一些高齡、孤寡、病殘等行動不便的特殊群體,江西省人社部門還提供了預約上門服務。申請也非常簡單

預約申請

只需要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所申請預約,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務所將為轄區內行動不便的特殊群體建立服務檯賬,及時安排上門服務。

一定要注意!

雖然現在認證週期延長了

但一定要在時間內通過認證!

未通過認證的待遇領取人員

是會暫停發放養老金

如果實在錯過了時間呢?
據介紹,從2020年開始,每個自然年度的3月份

,縣級經辦機構對上年度未通過認證的待遇領取人員暫停發放養老金,並將上年度未通過待遇領取資格認證且尚未註銷保險關係的人員名單提供給鄉鎮事務所、村(居)協辦員,由村(居)委會在所在村(居)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

公示人員尚健在的,待其補辦待遇領取資格手續後恢復發放並補發暫停期間的養老金,公示人員經核實已經死亡的,及時按照規定辦理註銷手續。

縣、鄉(鎮)、村三級經辦機構應公佈聯繫電話,接受群眾舉報、監督,對群眾舉報已經死亡的待遇領取人員,應立即組織稽核,核實後及時辦理註銷手續,並對虛報、冒領養老金情況和欺詐行為進行責任追究。


速速告訴身邊的朋友和家裡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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