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7 他從眷村走出,只演過寥寥主角,卻被奉為臺灣演員的最高水準

有時我都不覺得我在寫劇本,劇場也好、電影也好、文學也好,在街頭幫人家縫鞋子也好,我覺得是同一個東西,就是尋找跟天地相處的方式,一直都是這樣的一個心理狀態”。——金士傑

有人說,金士傑代表了臺灣演員的最高水準。你也許會質疑,但如果讓你說出一個比他更適合的名字,你恐怕會語塞。

如果金士傑不能,那誰又能?

在很多電影裡,金士傑都只演一些戲份很少的配角,但這並不妨礙他在每一部作品裡貢獻出教科書式的表演。

電影《繡春刀》裡,他飾演狠、毒、邪、惡的大反派魏忠賢一角,影評人對他的評價是:連皺紋都有戲。憑這部作品,他獲得第51屆臺灣金馬獎最佳男配角提名;《師父》裡,他飾演津門武館館主鄭山傲一角,獲第六屆北京國際電影節最佳男配角獎;《剩者為王》中,他扮演舒淇角色的父親,那段感人至深的獨白,道出了多少父母對兒女的希望,網友淚贊“連眉毛都是戲”;就連動畫《大魚海棠》,他也憑藉獨特的嗓音和深厚的臺詞功底演活了靈婆一角。

他從眷村走出,只演過寥寥主角,卻被奉為臺灣演員的最高水準

《勝者為王》

如今越來越多的導演把金士傑視為自己劇中必不可少的“佐料”——不需要佔很大份量,但一定要有。因為他最“穩”,他來了,劇的“格調”也高了。

01.童年:生命中有意思的留白,會使人生出現想象不到的東西

在央視節目《開講啦》,金士傑這樣描述他的童年:

“我就對著星星說話:‘hello, 你認識我麼?你可不可以告訴我,你是誰?你又可不可以告訴我,我這個人,活著是為了什麼?”

現實很貧瘠,但一個少年努力地讓它詩意起來了。

上世紀50年代,金士傑在臺灣屏東眷村出生。(眷村通常是指1949年至1960年代,於國共內戰失利的國民政府,為了安排被迫自中國大陸各省遷徙至臺灣的國民黨軍及其眷屬所興建的房舍。)眷村的人,在臺灣人看來是“外省人”,他們少有親戚、且無祖墳,有種與生俱來的悲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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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士傑全家福

金士傑家裡四個孩子,他排行老二。那時家裡是很窮的,買不起電視機,晚上沒有節目,金士傑就跑去和大自然萬物對話。抬頭看天,雲離他很近,他就和雲說他的故事。抬頭看地,地上有影子,他也可以聽一下它的故事。

這種完全的自編自導自演在當時看來可能是窮極無聊的一個事,但金士傑長大後卻覺得,生命中必須要有這個有意思的留白,它會讓你的人生出現一些想象不到的東西。

這個“想象不到”的東西,就是“故事”。金士傑對自己的職業從沒有過清晰的規劃,但他很清楚自己要做一個Storyteller(講故事的人),開一個茶館,敲著快板說書可以,開個酒吧安靜地聽聽別人的故事也可以,不管什麼形式都可以。

至於後來成為編劇,擔任導演,也做演員,當然也都是因為對故事的興趣。

02.少年:故事是“本”,其他都是“末”

喜歡“故事”,讓金士傑痴迷讀書。

“哲學的、文藝的、心理學的、社會學的,我全都愛看,全都涉獵。年輕時還有段時間差點想出家”。

但他卻沒選擇讀書考大學這一條路。原因是他覺得讀書是快樂美好的事,但是聯考讓這種快樂美好消失了,自己應該反抗這種“本末倒置”。於是15歲時,金士傑放棄高中聯考,去讀了臺灣南部的農專畜牧獸醫科。

農專畢業,金士傑在養豬場工作,一年多後的一天,他突然對自己說:“夠了夠了夠了,我看豬已經看夠了,我要去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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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士傑在養豬場工作

他決定去臺北做和故事有關的事情。

故事在他心中,是至上的,是他的“本”,其他都是“末”了。他找了不少工作,不是搬運工就是倉庫保管員,不是因為他只能做這種工作,是他認為他的大腦不可以花在那些什麼上班打卡,穿西裝打領帶吹冷氣的事情上,他的大腦只可以做一件事情,就是讀書寫字創作。做苦力他做得特別開心,因為可以有大片的空閒時間用來創作。

“一輩子沒上過一堂編劇課,又自視甚高,我下筆很慢,小宿舍裡折騰前後整整十個月,生下第一個孩子《演出》。”

正如作家查爾斯·布考斯基說的那樣:如果你想創作,你就會去創作,哪怕你是在礦井裡一天工作十六小時,哪怕你是帶著三個孩子住在一個小房間裡,還吃著救濟。金士傑為故事,也是不顧一切,執迷痴戀。

03.青年:寫出《荷珠新配》,諷刺當時紙醉金迷的社會風氣

那時的金士傑常常跟朋友到臺北去看一些舞臺劇,他形容那個時候臺北的舞臺劇叫“沙漠”,充斥著教條主義和陳腔濫調,其餘的都沒有。

為了讓沙漠長出綠草,他決定自己幹。

1979年夏天,金士傑組的戲團開張。現場來了二三十人,大多穿著亂七八糟的衣服,爛短褲、爛球鞋,看起來不像是參加戲團,更像是參加丐幫大會的。這些人把自己白天的工作當作副業,把來戲團表演當作主業,他們沒有錢,有的只是對戲劇的滿腔熱忱,金士傑又覺得很感動。

1980 年,金士傑參與創立了“蘭陵劇坊”,這被認為是臺灣第一個實驗劇場,從這裡走出了許多優秀演員,包括顧寶明、劉若瑀、李國修、吳靜吉等日後在臺灣戲劇屆大放異彩的人物,還有“亞洲第一攝影師”杜可風,他後來和王家衛拍電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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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陵劇坊

同年,金士傑寫出的《荷珠新配》參加了臺灣第一屆實驗劇展,反響空前,被評價為“在荒蕪的臺灣劇場放了一把野火”。

《荷珠新配》這部戲,講的是一個陪酒小姐荷珠邂逅了一名假扮大富商的司機,荷珠覬覦他的財產,得知他有位失散多年的女兒,就假扮女兒與他相認。然而富商破產了,她的努力全都撲了空。

“一群騙子以假面互相作弄耍詐,這種面具的感覺打動了我。我那時還是憤青,覺得社會上的人都戴著一張面具,人人都有發財夢,我就藉此調侃了一下大環境。”金士傑寫這個黑色幽默故事,就是想諷刺當時紙醉金迷的社會風氣。

他沒想到,成功來得這樣快。演出結束,演員們在臺前謝幕,接受滿堂掌聲時,金士傑躲在後臺落淚。他說:“在舞臺劇的世界裡,玩的就是十年寒窗。”

既然是十年寒窗,就要一針一線慢慢編織,它不像是影視劇中一些“一朝麻雀變鳳凰”這樣的戲碼,它很苦但是又有很多快樂,它是需要時間沉澱的。所以金士傑覺得,成功得太早了,自己配不上。

04.態度:與“窮”一直為友,與“俗”亦敵亦友

小時候,金士傑的長輩和親戚常常對他充滿擔憂:你這樣子一直下去,也不是辦法吧?你會不會覺得你太與眾不同了?

金世傑隨口答道:我一點都不擔心與眾不同,我只擔心眾與我不同。

在眷村成長的經歷,讓金士傑身上有一種“鄉下氣質”,但他從不以此為羞,反而非常樂意擁抱這種特質。他過年喜歡穿舊衣服,從不喜歡新衣服,他覺得舊衣服才有人的味道。家裡的微波爐、沙發、烤箱,都是“二手貨”。

金士傑窮,還窮得理直氣壯。蘭陵劇坊時期,他有次到作家好友李昂家吃飯,發現李昂家條件很好,每次吃飯都剩下不少飯菜。於是他提出,他想時不時到她家吃飯,但約定:我不會通知你,你也不用給我留飯菜,彼此不必寒暄客套。我不定時來,有剩飯我就吃,吃完我就走。

“我們這種窮是完全不需要自卑的,完全不需要臉紅的。甚至於反過來,我們要小心我們心裡的自大,不要輕易被對方察覺。我們自大什麼東西?我深深知道我們在幹什麼,我們在做很重要的事情,我們把我們的頭腦,我們的智慧我們的創作,拿出來給這個社會給這些人群,我們做的事情太重要了,以至於我們沒有那個閒工夫賺那個閒錢。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們這個窮不是窮,而是富,不是缺,而是足。”

真正的富足,從來不是口袋裡的錢。蘭陵劇坊時期的金士傑,口袋空空,但你敢說他是個窮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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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金士傑

如果說金士傑與“窮”一直是友人關係,那麼他與“俗”就是亦敵亦友的關係了。

金士傑曾很反感時髦與流行,他很長一段時間裡不開車,一輛腳踏車騎得嘎吱嘎吱響,很享受。他不用手機,不會用鍵盤敲字寫劇本,只會用筆寫。他總是比這個社會慢兩拍,就連有時候下廚房,他都喜歡那種笨拙的、水龍頭一開慢慢洗的過程。

金士傑還很喜歡《莊子》裡講到的一個故事,有一個老農夫澆水、種地,別人看不過去他速度太慢,就想教他一個快點的法子。但是老農夫拒絕了,他說:我就是要這個時間,要水慢慢流過去。

金士傑曾經就是農夫這樣的人,他有他的世界,有他的堅持。

後來,他變了。一度堅持不婚不育、不買汽車,不用電話的他打破了曾經的所有堅持。促使他改變的是他60歲那年才迎來的孩子,一對龍鳳胎。在此之前,金士傑曾與臺灣女演員葉雯有過十年感情,葉雯因抑鬱症離世後,他寫下“最後一封情書”,訴盡哀情。

曾堅決不婚的金士傑在58歲那年和學生塗谷蘋步入婚姻。關於婚姻,他說,是他在年紀大一點時逐漸調整的思想。當他發現自己是大自然水中的一個元素,跟那片樹葉、那隻鳥處在同一個位置時,就不掙扎結不結婚的事了。當他還是一個“文明人”時,一腦袋瓜子的思想,有一點“西緒弗斯”,認為自己可以跟天庭對抗的。

收穫一對龍鳳胎後,他看待世界更溫柔了,“抱著他們,老跟他們的面孔接觸,其實感覺自己跟天堂有點靠近。彷彿他們身上有一種從天堂帶來的味道。”

他從眷村走出,只演過寥寥主角,卻被奉為臺灣演員的最高水準

金士傑劇照

於是,金士傑“俗”了。為了接送孩子,一大把年紀跑去學駕照,開汽車。為了不被認為是孩子的爺爺,他開始穿新衣服。為了賺奶粉錢,他開始拍很多電視劇和電影,他理直氣壯地和劇組談片酬,約定好拍攝時期,2個月太長,3個月更不會拍,因為要陪孩子。

“俗”這個字對我來說,一直是亦敵亦友的關係,年紀大一點對這個字的瞭解真的比較多一點。以前戴有色眼鏡對待它感覺蠻驕傲的,蠻不跟它“眉來眼去”的,現在可以了。

與世俗對抗很勇敢,敢與世俗和解也很難得。不是嗎?

05.作品:《暗戀桃花源》與《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是最滿意作品

每次談到自己最滿意的作品,金士傑的回答總是《暗戀桃花源》與《最後14堂星期二課》。

1986年,金士傑遇到《暗戀桃花源》裡的江濱柳。20多年間,女主角從一開始的丁乃竺,換為後來的林青霞,再到蕭艾,但男主角江濱柳,一直是金士傑。而且由於金士傑演的江濱柳過於經典,20年沒人再敢接演這個角色,直到2006年的大陸版才換成了黃磊。

他從眷村走出,只演過寥寥主角,卻被奉為臺灣演員的最高水準

《暗戀桃花源》

《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則是一部根據自傳體回憶錄所改編的話劇,講述一位罹患了漸凍症的大學教授莫利,他以自己的生命當作活教材,用14個星期二給學生上課,課題關於愛情、家庭、死亡等。為了給觀眾一種紀錄片式的觀感體驗,金士傑不但反覆觀看了莫利生前的錄像帶,還專門前往臺北和上海的醫院與漸凍症病人相處,觀察不同類型的病友說話與動作的方式。

這樣用心的演繹,使得莫利教授的痛苦、樂觀、困惑、幽默被淋漓盡致地展現出來,每次演出,都得到滿堂的掌聲,無數的觀眾為此落淚。

他從眷村走出,只演過寥寥主角,卻被奉為臺灣演員的最高水準

《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

《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裡,莫利教授教會學生米奇擁抱、流淚、自然表達愛,最後坦然面對死亡。事實上,金士傑對病痛和死亡早已做到平常心對待。也許是從前在眷村,他時常喜歡跑到海邊的亂葬崗上看書,坐在人骨之上,恐懼早已淡去。生存,死亡,最奧秘最宏偉的話題,他開始探索與思考,最後得出:

人生充滿了隨時要說再見的時刻,成長就是不斷地走向離別、離別、離別。

他曾為老人院的陌生人處理便溺,“因為沒人敢做,我最能做,這事捨我其誰?!”

面對死亡的時候,他自信他永遠比周圍人優秀。

年紀大了,我接受,我就是一片落葉。對於世界,我們是一粒塵土,一個過客。

老了,也很美。死亡,接受它,不需要與上帝作對。這是金士傑的哲學。

06.追求:對於故事,他真正做到一秒鐘也沒停止過熱愛

金士傑今年已經68歲了。到現在還是有很多觀眾親切喊他“金寶”,這個暱稱源自美國猶太作家艾薩克·巴什維斯·辛格的小說 《傻子金寶》。金士傑很喜歡傻子金寶的人生態度:在苦難和壓抑下尋找戲謔,那很可貴。

這個從眷村走出的少年,他在表演上取得過很多成績,雖然沒有獲得過影帝,演的多是配角,但他依然因為神演技被奉為“臺灣最好的演員”。“

人生本來就很短,每一天就這麼長。寫小說也好,當演員也好,做藝術創作的行業其實就是一種擴大時跟空。在有限的旅行當中,看誰的票價分量更高。”

他說,對於故事,他真正做到一秒鐘也沒停止過熱愛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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