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 十幾年的過度營銷,造就了一個長期騙局——夫妻互保雙豁免


十幾年的過度營銷,造就了一個長期騙局——夫妻互保雙豁免


如果你接觸過保險代理人,那麼你一定聽說過夫妻互保雙豁免,還有一人出險全家豁免保費,聽了後是不是決定無論如何一定要這樣買?其實你已經被忽悠暈了,如果一款重疾險本身性價比很高,是完全沒必要跟你扯這些沒用的功能的,況且全中國所有的重疾險都帶有這種功能,用得著你去吹捧嗎?下面我來把投保人豁免、夫妻互保雙豁免解刨一下。


一、什麼是保費豁免

被保險人豁免。保費豁免分為投保人豁免和被保險人豁免。其中被保險人豁免是非常有用的,比如終身重疾險,目前一般都是含有中症和輕症保障,一旦發生了中症或者輕症,那麼就豁免了後期保費,豁免就是免交保費的意思,本來20年繳費的一款重疾險,繳費3年後得了輕症獲得理賠,然後後面17年的保費就不需要繼續交了,並且保單繼續有效至終身。

投保人豁免。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非同一人的情況下,可以附加投保人豁免,比如妻子作為投保人給丈夫投保,然後丈夫再為妻子投保,就達到了夫妻互保雙豁免的效果。其實投保人豁免比被保險人豁免更加人性化,那麼為什麼不建議附加呢?先來講點好的,保險公司設計投保人豁免,目的是為了避免投保人在未繳納完保費前,發生不幸後,被保險人無法繼續繳納保險費,導致的保障時效問題。但是,重點開始了,對於重疾險的投保人豁免來講,並不划算。

十幾年的過度營銷,造就了一個長期騙局——夫妻互保雙豁免


二、投保人豁免的本質

拿一款市場中最火的重疾險,夫妻互保雙豁免案例來看看,41歲男性作為投保人,為其妻子40歲女性投保康惠保2020,選擇50萬保額保至終身,30年繳費,不選任何附加險的情況下,每年保費是6945元,如果選擇附加投保人豁免,那麼每年保費就變成了8980元,每年多交2035元。

實際保障了什麼:

那麼這每年2035元的保費,換來了什麼效果?保險合同原文是這樣寫的:若投保人在等待期後發生身故、全殘或者指定的100種重疾、20種中症、35種輕症五種情況中的一種,則豁免後續未交保費,被保險人的保障繼續有效。

其實這每年2035元的保費, 就是給投保人又保了一份康惠保2020重疾險,保額是6945*29=201405,並且每年遞減6945元的保額,保障期限為29年。換來這個保障的代價是每年2035元,繳費30年,總保費是61050元。

換個方式來保障這些需要多少錢:

給41歲男性投保康惠保2020版,選擇保至70歲(保障期剛好29年),保額20萬,身故賠保額,10年繳費,每年保費是4974元,總保費是49740元。這是與上面投保人豁免得到一模一樣的保障效果,而保費更便宜。最關鍵的是兩者差距還有點大,直接給41歲男性投保康惠保2020,是20萬保障,29年一直不變,41歲男性作為投保人時附加的投保人豁免的保障,是201405元的保額,每年保額遞減6945元。

最關鍵的是定期重疾險意義不大:

投保人豁免其實就是個定期重疾險,而且屬於減額型,年齡越大保額越低,這種形態是保險公司最喜歡的,對於消費者來講是最不划算的方式。我之前反反覆覆在很多篇文章講過,不要買定期重疾險,特別是兒童,成人買定期重疾險也只是因為預算少,退而求其次的選擇。與其多花這麼多錢去換來了29年的保障,不如把這些錢省下來 ,給自己買終身重疾險的時候,多加點保額。

十幾年的過度營銷,造就了一個長期騙局——夫妻互保雙豁免


三、投保人豁免的其他弊端

1、影響投保人自身的保額上限。假如你看中了某款產品,夫妻二人都要買同一款,希望相互投保,達到夫妻互保雙豁免的效果,那麼投保人豁免的那部分風險保障也會計入該產品的風險保障上限。也就是如果投保人豁免承擔了20萬的風險保障,那麼你自己的那份保額就要少買20萬。

2、很多產品的投保人豁免,只保身故豁免。非常多的重疾險投保人豁免都是如此,投保人只有身故了,才能豁免保費。想要投保人重疾豁免,另外再加第三次錢。


四、寫在最後:

其實選擇保險的核心思維就是《頭盔理論》,沒有看過的可以點擊瞭解一下。這裡我只簡單說幾句,這個世界上的保險產品你不可能買全,你要做的是花最少的錢保障到最大的效果,好鋼用在刀刃上。如果哪款產品的附加險特別划算,我會提醒你,但是本篇告訴你的是:

所有的重疾險,都不要附加投保人豁免。不過對於其他類型的產品,比如年金險和終身壽險,這種產品的投保人豁免就非常具有意義,並不能用劃不划算來衡量了。

十幾年的過度營銷,造就了一個長期騙局——夫妻互保雙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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